㈠ 的修理發票,企業也需要交印花稅嗎
維修費屬於印花稅稅目里的「加工承攬合同」,需要按照收入的0.5‰貼花(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印花稅的應納稅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
《國家稅務局關於各種要貨單據徵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0〕第994號)第二條規定,商業企業開具的要貨成交單據,是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以明確供需各方責任的常用業務憑證,屬於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第155號)進一步明確,對工業、商業、物資、外貿等部門使用的調撥單(或其他名稱的單、卡、書、表等)凡屬於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未簽合同,但只要具有合同性質的購銷往來憑證,要素雖不完全但明確了雙方主要權利、義務,就應按規定貼花。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㈡ 維修費合同要交印花稅嗎
法律分析:維護保養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無需繳納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㈢ 電力設施維修維護費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區分是否按技術合同,萬分之三貼花
㈣ 維修費的印花稅是多少
修理保養費需要繳納加工承攬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科目稅率表,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納稅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㈤ 日常修理費要繳納印花稅嗎
這種情況是不用交印花稅,交印花稅首先是要簽訂合同並按簽訂合同的金額交納。
㈥ 印花稅的扣除額是指什麼啊我們公司這個月發生了維修費用需要交印花稅嗎!
維修費用不需要交印花稅,印花稅全額扣除,轉入管理費用
㈦ 車輛日常維修費需要交納印花稅嗎
繳納印花稅(加工承攬合同),稅率0.05%
《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11】第588號):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攬。
㈧ 修理修繕印花稅問題
可以不交的。如果數量少你可計入營業費用維修費,數量多也可將配件入庫,在按領用的數量金額計入維修費。直接計入費用可減少你當期的利潤,以便年底少交所得稅啊,
㈨ 服務費交稅金時要交印花稅嗎
需要分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一般的服務類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屬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需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條例規定,一般的服務類不屬於應繳納印花稅的范圍,不用繳納印花稅。印花稅只就條例中所列舉的合同交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徵收范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9)維修費要算印花稅嗎擴展閱讀
技術服務合同的印花稅征稅范圍
《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技術服務合同的征稅范圍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1、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如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准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2、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技術合同。對各種職業培訓、文化學習、職工業余教育等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不貼印花。
3、技術中介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以知識、信息、技術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系、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所訂立的技術合同。
㈩ 電梯維護保養費合同是否交印花稅
電梯維護保養費合同不屬於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無需繳納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三條 根據條例第四條第(3)款規定,對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第十四條 條例第七條所說的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是指在合同的簽訂時、書據的立據時、帳簿的啟用時和證照的領受時貼花。
如果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
第十五條 條例第八條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稅目稅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
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