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出租屋所在小區路面壞了維修費由誰承擔
1、小區路面從定位上來說是公共設施、公共部位,在需要維修的時候,首先要看它的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內,質量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2、如在保修期外,國家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沒有明確期限規定的情況下,就要看甲乙雙方的合或協議,來確定質量保修期,然後再決定如何來修理。
3、可以啟動物業維修資金來處理。但需要100%業主繳納,需要徵得小區內2/3居民的同意,用了就沒了
㈡ 小區道路維修費用誰承擔
法律分析:由業主共同承擔。小區路面是公共設施、公共部位,在需要維修的時候,首先要看它的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內,質量責任由開發商承擔。如在保修期外,就要看相關的合同或協議,然後再決定如何來修理,一般在保修期外的,是需要業主共同承擔維修費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㈢ 什麼是汽車維修工時費,國家有沒有具體的汽車維修行業收費標准
汽車維修工時費是指維修工人在維修時需要的時間和費用。國家沒有具體的標准,其標準的制定都是各地依據當地的經濟水平制定、經物價局審批的。國家的相關規定如下:
《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維護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及用戶的正當權益,提高公路運輸及社會綜合效益,保證交通安全,以適應道路交通事業發展的需要,特製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本著面向全行業管理的精神和精簡的原則,建立健全和加強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機構,負責對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
第三條 凡是經營汽車(包括掛車、半掛車)修理、維護或專項維修的國營、集體企業和個體戶均應遵守本暫行辦法。
第四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在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工作中,必須堅持「規劃、協調、服務、監督」的方針,促進行業內的橫向聯合,走專業化生產的道路,使各種類型汽車維修業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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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的開業和歇業
第五條 申請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的單位由其主管部門批准,個人持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證明,報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按開業技術條件進行技術審查,發給技術合格證,並持批件和技術合格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對己開辦的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由交通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本暫行辦法的規定進行清理。經審查合格的發給技術合格證。對不合格者,應限期整頓,整頓後仍不合格的應令其轉業或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六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變動維修項目,應經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復查合格後,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動營業地點,需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向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 申請歇業的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應在一個月前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提出報告,並負責清理債權債務,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手續,繳銷營業執照,撤銷銀行帳戶。
第八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變更、歇業時,有關稅務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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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技術條件
第九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的技術條件應按經營項目分類制定。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一、汽車大修、總成修理;
二、汽車維護;
三、汽車專項修理(指專門從事汽車車身修理和噴漆、電器設備修理、蓄電池修理、蓬布座墊修理、水箱修理、輪胎修理、更換汽車門窗玻璃、汽車空調器修理等業務)。
第十條 各類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必須具備與其經營范圍、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維修廠房和停車場地,且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要求。不準利用街道和公共場地停車和進行作業。
第十一條 經營第一類汽車維修業務的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必須有一定比例的具有正式級別的汽車維修工程技術人員和技工(含具有安全駕駛兩年以上、持有正式駕駛證的試車員),其技術負責人和質量檢驗人員應經專門培訓。其它類型的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應具有一定比例的有正式級別
的汽車維修技工。
第十二條 各類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應具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必要的維修設備、檢測設備和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計量工具。對其中利用率較低的大型設備,可以委託外協作業,但雙方必須有固定的委託合同。
第十三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開業技術條件的具體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根據本辦法中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規定的原則並結合當地情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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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汽車維修質量管理
第十四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必須按國家標准局發布的汽車修理技術標准( GB3798~3803一83、GB5336一85)和交通部頒發的汽車修理技術標准(JT—3101—81)的規定執行,或按各地交通主管部門根據上述標准會同各級標准部門制定的地方標准和企業標准執行,並必須符合車輛
管理部門安全檢驗標準的要求。
第十五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必須保證維修質量,健全汽車維修質量檢驗制度,配備專職檢驗人員和必要的檢驗設備。凡進行大修和解體維修的車輛出廠時,承修單位應向用戶提供全部技術檔案、出廠合格證等技術文件。車輛合格出廠後,要規定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件事故和經濟損失,由承修單位負責。
第十六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與用戶發生維修質量糾分時,由當地標准質量管理部門負責仲裁。交通主管部門可以接受委託負責組織技術分析和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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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汽車維修的收費管理
第十七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必須按統一的《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汽車維修收費標准》計算維修作業工時及收取汽車維修費。不得隨意加價,亂收費用;不準用給私人回扣等違反國家財務制度的不正當手段,搞非法經營。《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汽車維修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報當地物價部門審批。
第十八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使用的發票(包括各種結算憑證)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報當地稅務機關批准印製,或由使用者向稅務機關申請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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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維修車輛的管理
第十九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對維修車輛的路試,必須按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對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維修,必須由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後,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方可承接。
第二十一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應認真執行不準利用維修配件拼裝車輛的規定。在用車輛的改裝,須由當地公安機關批准後方可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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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汽車維修行業的業務管理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認真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政府的有關規定,抓好汽車維修行業的管理,做好本行業的規劃、服務和維修新技術、新標準的推廣工作。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積極組織汽車維修職工的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條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積極組織汽車維修的技術經濟信息交流和配件調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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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檢查監督和違法處理
第二十五條 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要接受交通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機關以及財政、公安、物價、稅務、標准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十六條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汽車維修企業和個體維修戶,應按照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經濟制裁、停業、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具體處罰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製定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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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可根據本暫行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交通部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暫行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㈣ 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是全國統一的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回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答額和收費標准,合理收取費用。但這條中並未硬性規定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汽車維修收費標准。這主要考慮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勞動力價格的差異以及消費指數的不同,因此汽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汽車維修收費標准不宜作全國統一的規定。具體應當由各省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報當地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實施。汽車維修價格原則上堅持統一工時定額,有條件的可放開工時單價。如放開工時單價的,要實行優質優價,採用企業自由定價、同行議價或浮動價等形式。但不論採取什麼方式,企業必須明碼標價,接受消費者和物價部門、交通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監督。 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准可以不同,但在一個省內基本上是相同的。
㈤ 維修費和維護費的區別,稅率一樣嗎
維修費和維護費來的稅率不一樣。自
維修費和維護費的區別:
1、包括范圍不同
維修費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基金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公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郵電附加費基金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而維護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2、計算方法不同
維修費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而維護費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3、性質不同
維修費是社會性的內涵因素決定,維護費是價值的體現,維護費往往不等於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維修費
網路-維護費用
㈥ 村裡自己花錢修的路開采礦山企業跑重車村委會有權收取道路維修費嗎封路合法嗎
封路不合法,收費也不合法,維修保養是可以的,村委會以集體名義出面,到公路運輸管理部門辦一個手續,爭取讓他們授權讓他們同意村裡收「維修養護費」,這樣就合法化了。
㈦ 工業企業廠區道路維修費怎樣列支
復制中華會計網問答
問題: 工業企業廠區內的道路維修費應內分幾年攤容銷?
答復: 你單位的道路維修費的扣除應按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執行:即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如有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增加固定資產價值;如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可作為遞延費用,在不短於5年的期間內平均攤銷。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修理,應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一)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
(二)經過修理後有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二年以上;
(三)經過修理後的固定資產被用於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㈧ 交通事故中車輛維修費用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中負次復要責任的車輛制維修費用: 一是交強險有責賠償,最高賠償2千元;二是其他保險按合同約定項目內容和金額賠償;三是保險賠償有剩餘損失款項時,按主七次三的原則分擔賠償。
如果車輛維修費未超過2000元,對方在交強險內全額賠付。如果超過2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攤。我給你舉個具體例子:
比如,對方保險公司給你定損為8000元,則對方在交強險內先賠付2000元。剩下的6000元按比例分攤。對方為主責,通常比例為7:3,則對方需要再賠付給你4200元。而你只需要出1800元的維修費;如果你買了車損險+不計免賠;則這1800元由保險公司幫你出了。當然,如果你只買了交強險,則這1800由自己掏腰包。
㈨ 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收費有哪些規定
對於這個問題,國家物價局、財政部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收費暫行管理辦法》作了明確的規定:
.凡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重大和特大事故,結案時交通事故責任者應向負責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繳納交通事故處理費。處理輕微事故、一般事故不收費。
.交通事故處理收費標准:
重大事故負全部責任的800元,負主要責任的600元,負同等責任的400元,負次要責任的200元。
特大事故負全部責任的1000元,負主要責任的700元,負同等責任的500元,負次要責任的300元。
發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者逃逸的,按交通事故等級收費標準的三倍收取。
發生重大、特大事故,交通事故責任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影響交通事故調查的,按交通事故等級收費標準的二倍收取。
.對確有實際困難、無能力繳納交通事故處理費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主管部門批准,可酌情減免。
.交通事故處理費由繳納入(方)在交通事故處理結案時一次繳清,逾期不繳納的,按日增收應繳費額5%。的滯納金。
.交通事故處理費支出范圍:
用於補充購置勘驗現場的勘驗箱、照相機以及為檢驗鑒定所需的日常費用。
補充處理交通事故的車輛維修費和燃料費。
補助因調查偵破逃逸案件或疑難交通事故所需的調查、偵破、鑒定論證等費用。
支付為處理交通事故而委託其他部門、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檢驗鑒定的有關費用。
獎勵檢舉和協助查緝交通事故逃逸者的有功人員的費用。
事故處理工作其他必須開支的費用。
.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到指定的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收費票據。
.各級公安機關不得擅自擴大交通事故處理費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收費收入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不得挪用。違者分別由物價、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本辦法由國家物價局、財政部解釋。
.本辦法白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