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業公司收物業管理費應開具什麼樣的發票
營改增後,物業管理要開具國稅的增值稅發票,給個人或非一般納稅人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給一般納稅人要開增值稅專票。
2. 買樓房開發商收維修基金發票什麼樣是正規的
開發商是代收,一般只開收據。他要交到房管局維修基金管理中心才會開正式發票,應該是行政性收費收據。有省財政廳的章。
3. 物業開出物業費發票怎麼開
物業費發票的開具如下:業主依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公司收費後開具抬頭為該業主名稱的物業費發票,或者向房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開具申請後由地稅局代為開具。
【法律依據】
《發票管理辦法》第四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以下統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
4. 物業公司對外提供安裝維修的工作開什麼樣的發票
摘要 你好,可以開具工程類發票,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5. 什麼是物業費發票如何開物業費發票
物業費發票就是物業公司提供的小區公供服務,如打掃衛生,小區綠化,住戶門鈴修理,保安服務等。物業費發票代碼大類屬於服務類。
6. 什麼是物業管理發票物業管理費發票要怎麼開具
1、物業公司開發票時都可以開的項目,如物業管理費、代收費用、其他費用、停車服務費等。
2、發票開具的內容是以實際發生的對應的經濟業務來確定。
行業規范及標準的日益完善,為物業服務企業服務品質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行業的專業化分工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控制服務質量。
物業服務企業不斷改進創新,鞏固專業領先能力,提供新的、技術含量較高的管理服務內容。我國物業服務企業即將迎來良性競爭的快速發展時代。
(6)物業維修費發票樣式擴展閱讀:
基本內容按服務的性質和提供的方式可分為: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託性的特約服務三大類。
(一)權責分明原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與責任應當非常明確,物業管理企業各部門的權利與職責要分明。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一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物業的產權是物業管理權的基礎,業主、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權的主體,是物業管理權的核心。
(二)業主主導原則:業主主導,是指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以業主的需要為核心,將業主置於首要地位。強調業主主導,是現代物業管理與傳統體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區別。
7. 遼寧沈陽物業費發票樣式
票樣
8. 物業費繳費憑證什麼樣要高清圖片
物業繳費憑證沒有統一的格式,大體上就是所屬物業出具一張已經交費的證明。可以是收據,可以是發票,小的物業甚至是手寫的收據,不過必須要加蓋物業的公章。以備以後有據可查,以免造成糾紛。
最正規的應該是發票加蓋物業公章,不論物業採取什麼格式的票據,公章是不可少的,是唯一具有法律效益的公信力。
9. 收物業費應開具什麼樣的收據
要開發票的
業主交物業費時向物業公司索要發票是理所應當的,如果市民向物業公司方索取發票未果,根據相關規定,可憑收款收據(加蓋公章)向地方稅務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進行舉報,物業公司收取物管費應主動向業主開具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9)物業維修費發票樣式擴展閱讀
物業收費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收費透明度,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
第三條物業管理企業實行明碼標價,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第四條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進行管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五條物業管理企業實行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標示醒目,字跡清晰。
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准、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同時標明基準收費標准、浮動幅度,以及實際收費標准。
第七條物業管理企業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可採取公示欄、公示牌、收費表、收費清單、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查詢等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第八條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的,也應當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的有關內容和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第九條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其收費標准在雙方約定後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向業主進行明示。
第十條實行明碼標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的標准等發生變化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執行新標准前一個月,將所標示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並應標示新標准開始實行的日期。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十二條對物業管理企業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或者利用標價進行價格欺詐的行為,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