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梯維修費用是業主承擔嗎
【法律分析】
電梯維修費用又業主承擔。對電梯這種公用設施的維修,由物業承擔維修責任。電梯所有權人應當承擔電梯運行、修理、更新等費用。電梯是業主的共同財產,在運行和整改中產生的費用,理應由業主共同承擔。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B. 租戶在租住情況下,共用電梯損壞,是房東出錢還是租房人 租戶在租住情況下,損壞公共電梯是房東賠還是租戶賠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
C. 關於電梯在保修期內是否該不該收業主維保費
不該,電梯在質保期內是由電梯公司免費服務的。在保修期里電梯維保費是不需要由業主出,但要是過了維修期之後,它就應該由業主之間互相承擔了。
電梯屬於產品,適用產品缺陷條款,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1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即,只要電梯存在產品瑕疵,生產企業就要承擔責任。侵權法第37條的「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較之產品責任瑕疵,保護范圍更廣。
D. 電梯維修費該由物業出還是住戶出一層二層沒有使用也要出維修費嗎
電梯維修費。是應該由物業來出的。目前高層的住宅不論你是住幾樓,一樓或者是二樓專。他都是同樣屬收取電梯費用的。因為這個費用它是根據你住房的面積。億平方米多少錢來收的?所以一樓二樓也照常交費。這些費用就是來維護。電梯的。
E. 電梯維修費用是業主出還是物業出
電梯維修費用由物業承擔,因為電梯屬於公共服務設施,物業有義務保障其正常運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5)電梯維修費由業主承擔還是租戶承擔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F. 小區電梯壞了,維修費用誰負責
按照規定:維修費用已經在業主購房時交了、故如果電梯壞了!是物業部門用維修基金來修。
業主繳納的物業費中包括電梯日常維保費用,電梯如在質保期內,由開發商找電梯廠家維修。如電梯超過質保期,購房者在買房時繳納了房屋維修基金,由房屋管理單位提出方案,經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後,申請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用於電梯的維修。如小區居民當初沒有繳納維修基金,費用由業主來分攤。
(6)電梯維修費由業主承擔還是租戶承擔擴展閱讀: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業主在購置物業時沒有和物業公司對於電梯的更換費用另有約定的,更換電梯的費用應當由全部業主承擔。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物權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
質監局特種設備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小區電梯在產權上應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電梯維修更換費用也應由產權人分攤。物業只能受委託進行維護管理,維修花費較少可以適當從物業費中抽取。但一旦遇到電梯需要大修或更換等問題,最終還得由業主來分攤。
G. 租房子電梯費誰來承擔租房子,電梯費租客的交還是業主交
摘要 電梯費是屬於物業管理費的一種,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出租後,原則上由承租人承擔物業費的支出,也可以由雙方約定。
H. 小區電梯維修費該誰出
法律分析:一般是由物業公司承擔,電梯的維護保養是由電梯公司或委託的維保單位進行。也就是說:業主既然已交了公共維修基金,當公共設施需要維修時,只要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就應該動用公共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七十六條 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