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所有維修費都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中復華人民共和國增制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1、條例第一條所稱修理修配,是指受託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務。
2、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稱應稅勞務),是指有償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不包括在內。
3、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根據以上規定,不動產維修是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❷ 施工現場拆除的構築物,施工單位如何處理
1、建築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承包資質的單位來施工,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
2、對於應當拆除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天前,將拆除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可能涉及毗鄰建築的說明等有關資料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3、拆除工程簽訂施工合同時,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應對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負檢查督促責任。
(2)構築物維修費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拆除工程的安全措施管理
1、人工拆除
進行人工拆除作業時,樓板上嚴禁人員聚集或堆放材料,作業人員應站在穩定的結構或腳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構件應有安全的放置場所。
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作業面的孔洞應封閉。
人工拆除建築牆體時,嚴禁採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拆除建築的圍欄、樓梯、樓板等構件,應與建築結構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築的承重梁、柱,應在其所承載的全部構件拆除後,再進行拆除。
拆除梁和懸挑構件時,應採取有效的下落控制措施,方可切斷兩端的支撐。
拆除柱子時,應沿柱子底部剔鑿出鋼筋,使用手動倒鏈定向牽引,再採用氣焊切割柱子三面鋼筋,保留牽引方向正面的鋼筋。
拆除管道及容器時,必須在查清殘留物的性質,並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後,方可進行拆除施工。
2 、機械拆除
當採用機械拆除時,應從上至下,逐層分段進行,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再拆除承重結構。拆除框架結構建築,必須按樓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順序進行施工,對只進行部分拆除的建築,必須先將保留部分加固,再進行分離拆除。
施工中必須由專人負責監測被拆除建築的結構狀態,做好記錄。當發現有不穩定狀態的趨勢時,必須停止作業,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拆除施工時,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選定的機械設備及吊裝方案進行施工,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供機械設備使用的場地必須保證足夠的承載力,作業中機械不得同時回轉、行走。
進行高處拆除作業時,對較大尺寸的構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須採用起重機具及時吊下,拆卸下來的各種材料應及時清理,分類堆放在指定的場所,嚴禁向下拋擲。
採用雙機抬吊作業時,每台起重機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載荷的80%,且應對第一弔進行試吊作業,施工中必須保持兩台起重機同步作業。
拆除吊裝作業的起重機司機,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按照規行國家標准《起重吊運指揮信號》GB5082的規定作業。
拆除鋼層架時,必須採取繩索將其拴牢,待起重機吊穩後,方可進行氣焊切割作業。吊運過程中,應採取輔助措施使被吊物處於穩定狀態。
拆除橋梁時應先拆除橋面的附屬設施及掛件、護攔等。
❸ 建築物驗收合格怎麼做賬
1.會計科目的設置及核算內容
建築施工企業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廣大生產型企業有很大的區別。特別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確認上,和產品銷售企業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討建造合同法准則中規定建築施工企業的會計業務處理,與生產性企業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討。
(一)工程施工 相當於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項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設置「合同成本」和「毛利」兩個二級明細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分包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6)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下設下列明細科目
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門核算) 、職工福利費(項目/部門核算) 、固定資產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部門核算) 、辦公費(項目/部門核算) 、差旅費(項目/部門核算) 、財產保險費(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保修費(項目/部門核算) 、排污費(項目/部門核算) 、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檢驗試驗費(項目/部門核算) 、外單位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運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物資盤虧及毀損(項目/部門核算) 、取暖費(項目/部門核算) 、其他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體的設置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不一定非要設置這些會計科目。特別是間接費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設置。
(二)機械作業 該科目主要是針對建築企業有單獨的設備管理部門為各項目提供設備發生的費用及內部結算的台班的核算。相當於製造待業的「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針對本公司的設備設置單機核算,准確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設備每個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況下,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工資及附加(部門/設備核算) 、燃料及動力(部門/設備核算) 、折舊費(部門/設備核算) 、配件及修理費(部門/設備核算) 、間接費用(部門/設備核算)
(三)應收賬款
1、應收工程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表或者結算的應收賬款
2、應收銷貨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業應收產品銷售貨款
3、應收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 根據合同及結算業主暫扣的工程質保金,最好設置有到期日。
(四)應付賬款
1、應付購貨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購貨款、設備款等。
2、應付分包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款
3、暫估應付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暫估入賬的款項(包括材料暫估入賬及分包工程款的暫估入賬)。
4、應付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單位的質保金,最好設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結算 (往來單位/項目核算)核算根據業主進度報表簽證資料或者工程結算的款項。
(六)主營業務收入(手工賬可不用以下明細科目,只需按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即可)
1、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間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稅金(項目/部門核算)
3、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公司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5、公司利潤(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施工各明細科目的核算內容: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4)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准計提的生產工人福利費(根據生產工人工資總額提取)。
(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6)企業應承擔生產工人的養老金、失業金、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新企業會計准則增加內容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1)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2)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包括: 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5)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葯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台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台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木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
(7)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設置了「機械作業」科目的機械使用費為企業設備管理部門向各工程項目部收取的機械台班費,以上內容只需在「機械作業」科目中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費(在預算上被稱為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
包括內容:
(1) 環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 文明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4)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5)夜間施工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攤銷及照明用電等費用。
(6)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9)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10)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採取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二.在總部統一的核算中,按項目設置會計人員;財務軟體需要實現內部分部門核算的功能.即在統一的帳套中,每個項目(或部門)是相對獨立的,擁有獨立的總帳明細帳報表等一個獨立帳套 的特徵,但又在總部的統一核算之內.各個具體項目的會計人員,核算本項目的會計業務.帳套中總部是作為一個與項目平衡的內部核算部門.總部與各項目分部合起來就是公司的整體帳套.
三.資金各項目分部獨立.通過在內部財務核算中,設置」內部銀行存款」科目,實現各項目部門的資金獨立.內部部門核算,分項目部門、公司總部、公司三大部分。對於公司整體來說,它的資金由銀行存款和現金、其他貨幣資金組成;而項目分部、公司總部的資金由「內部銀行存款」組成;項目分部與公司總部「內部銀行存款」合計數為零,因此這個「內部銀行存款」科目不會影響到公司的整體財務數據。
借:財務費用—項目A 5 貸:內部銀行存款—項目A 5
借:財務費用—總部 -5 貸:內部銀行存款—總部 -5
從上面的分錄可以看出,從公司總體來說,一紅一藍的對沖,是沒有實際的業務發生的,但具體到項目分部,就有了一筆借款,有了一筆資金;多了一筆費用,減少了一點可用資金。
四.如果財務軟體能通過互聯網實現遠程傳輸,項目會計人員還可以進駐項目所在地進行及時核算與監控,當然有單據憑證匯集到總部,由分管會計進行處理,目前來說更現實。但遠程的管理應該也是一個發展的方向。
1、 關於成本的賬務處理:
分配工資獎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費(生產工人工資獎金)
機械作業-工資及附加(機駕人員工資獎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
領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貸:原材料
台班費結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機械使用費
貸:應付賬款(外部單位) 機械作業(內部設備管理部門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賬務處理:
甲方撥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XX單位
領用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
業主方代扣稅金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XX稅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XX單位
項目專門借款發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費 貸:銀行存款(新准則新增內容)
委託加工物資的賬務處理(適合鋼結構製作等委託項目)
撥付物資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收回加工物資:
借:原材料-XX 貸:委託加工物資
領用的賬務處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專題
工程分包和勞務分包在施工企業都比較普遍,勞務分包比較單一,核算比較簡單,不在此做具體介紹。
工程分包不僅涉及到工程成本,還涉及到與對方的往來的核算,以及與業主方的一些聯系。通常情況下,分包方是以總承包方的名義參與工程施工,但由於在工程中有很多具體的情況需要面對,也需要與總承包方及時結算。
通常情況下,總承包方會要求分包方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編制工程形象進度報表,由總承包方對其進行審核後,扣減相關其他費用後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確定
總承包方財務部門根據審定後的工程進度報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進度報表一般要求不是很嚴格,只要不超過合同總金額,財務部門就可以根據審定後的工程進度報表做成本列支。這時總承包方應當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發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項目
貸: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2)、分包方領取材料的核算
領取材料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抵分包單位工程款處理,另一種是分包方購買總承包方的原材料,總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視同銷售處理。通常情況下,按第一種方式進行處理,有利於稅收的籌劃。第二種方式不可取,除非總承包方的確存在該種原材料的銷售,並且不能區分這些材料竟是構成工程實體還是銷售。這一點在稅局的認可比較關鍵。
領用時: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單位領用甲供料的處理: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處理 一般是: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銀行存款
4)、與分包單位的結算:
有很多朋友問與分包單位結算時,究竟以什麼金額作為成本入賬。其實這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做一些探討,很多企業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
通常情況下,總承包方應當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額=結算總金額-分包單位承擔的稅金-應收分包單位管理等。
但在實際工程中要注意到,分包單位領用的材料不能再從上式中扣減,因為分包單位領用的原材料構成工程成本,而稅金在總承包方確認收入的時候,已經確認了損益。總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費作為工程毛利的構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結算的最後金額中予以確認。
例:某工程合同金額為1000萬元,與業主結算1200萬元,其中分包500萬。已審定的分包單位工程進度400萬元,根據分包合同,總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0%的管理費,不含營業稅及附加3.30% 。
這時,在實際處理時需要注意:
①、收取的管理費應當與分包單位結算時扣除,不在賬務上反映。
②、分包單位的稅應當在與分包單位結算時扣除。
即:分包單位的結算金額應當=500×(1-10%-3.30%)=433.50萬元
最後補充差額進成本: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項目 33.50萬元(433 .50-400)
貸:應付賬款 33.50萬元
一、建築行業涉及的稅種: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1、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稅額=應納稅營業額*適用稅率,稅率:3%
2、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7%、5%、1%
3、教育費附加:
應納教育費附加=應納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3%
4、印花稅主要涉及范圍包括: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財產租賃合同
借款合同應納稅額=借款金額*適用稅率,稅率:0.005‰
財產保險合同應納稅額=保險費收入*適用稅率,稅率:1‰
財產租賃合同應納稅額=租賃金額*適用稅率,稅率:1‰
5、房產稅:
(1)從價計征: 全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從租計征:全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代理銷售各大網校學習卡|國內財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2元至4元。
全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應稅土地面積( 平方米)*適用稅額
7、征稅范圍:年度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年應納所得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企業所得稅稅率25%
❹ 房屋及建築物改造,賬務怎麼處理
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處理。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項費用,如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應按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攤銷長期待攤費用,借記"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攤銷完畢的長期待攤費用的攤余價值。
(4)構築物維修費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准予扣除:
1、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3、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4、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在稅收上,改建支出與大修理支出不同,具體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中作了說明,即《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是指改變房屋或者建築物結構、延長使用年限等發生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對第四項「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稅法暫未明確。
根據上述規定可知,稅收中的固定資產不僅包括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也包含動產固定資產,且延長使用年限也是改建內容之一。
動產固定資產的改建雖然不能說是改變了房屋建築物的結構,但是可以延長使用年限。大修理支出的兩個條件,則是區分修理費用中大修理和小修理的標准,不是指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和更新改造支出。
❺ 建築施工企業,如何對每個項目進行單獨核算,使每個項目的成本一目瞭然。如何相應的科目和明細帳。
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技巧
一、 新賬的建立
一個項目開工,或者一個企業新建立,都面臨著建立新賬的問題。建立新賬並不難,通常先應當想好會計科目的設置問題。在做憑證的時候應當想好各科目應當怎樣設置明細科目級數。是採用輔助核算好,還是直接在會計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好。
一般情況下,是假如涉及的往來單位較多,部門較多且穩定或者項目較多的時候,應當採用輔助核算的方式(可以根據各會計科目的實際情況分別採用,並不需要同時具備)。否則,應當直接在會計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簡化工作量。通常情況下,公司本部的賬(涉及的往來單位很多,項目多,部門也比較多且穩定)採用輔助核算比較合適,而單一的項目賬,直接在會計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比較好。
根據各公司治理的不同,建築企業的財務核算及治理分為本部集中治理(集權式,由公司直接編制財務報表)和項目單獨治理制(分權式,由公司總部匯總報表)。採用本部集中治理的企業公司就只有一個賬套,所有項目的賬務都在公司的同一賬套中處理,各項目只負責編制項目成本報表並對項目成本進行分析。分權式治理是公司各項目單獨開設賬套。每個獨立的項目都設有單獨的銀行賬號並單獨進行相關的賬務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最後由公司總部匯總各項目的財務報表。
集權式的優點是公司總部可以隨時把握公司各項目的成本情況,並對各項目成本實行實時監控和動態治理,有利於公司加強財務治理。適用於公司本部及四面項目較多的企業。缺點是對外地項目的核算資料可能不及時,不能及時正確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不利於建築企業的稅收籌劃。
分權式的優點是減輕了公司總部的核算工作,有利於各項目部及時正確的反映其財務狀況,有利於公司的稅收籌劃。缺點是輕易造成項目經理權力過大,滋生腐敗。假如項目財務人員不能起好監督作用並在治理中處於強勢的話,不利於公司的財務治理。實行分權式要求公司對項目財務人員實行委派制。財務人員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當的權力並能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適用於外地項目較多的施工企業。
不管採用哪種方式,都要注重強化公司和項目的財務治理,要能充分發揮財務部門核算、監督、反映的職能。
二、會計科目的設置及核算內容
建築施工企業有一定的非凡性,與廣大生產型企業有非常大的區別。非凡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確認上,和產品銷售企業有非常大的不同。
(一)工程施工 相當於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項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設置「合同成本」和「毛利」兩個二級明細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分包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6)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下設下列明細科目
治理人員工資(項目/部門核算)
職工福利費(項目/部門核算)
固定資產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部門核算)
辦公費(項目/部門核算)
差旅費(項目/部門核算)
財產保險費(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保修費(項目/部門核算)
排污費(項目/部門核算)
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檢驗試驗費(項目/部門核算)
外單位治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運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物資盤虧及毀損(項目/部門核算)
取暖費(項目/部門核算)
其他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體的設置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不一定非要設置這些會計科目。非凡是間接費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設置。
(二)機械作業 該科目主要是針對建築企業有單獨的設備治理部門為各項目提供設備發生的費用及內部結算的台班的核算。相當於製造待業的「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針對本公司的設備設置單機核算,正確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設備每個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況下,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工資及附加(部門/設備核算)
燃料及動力(部門/設備核算)
折舊費(部門/設備核算)
配件及修理費(部門/設備核算)
間接費用(部門/設備核算
(三)應收賬款
1、應收工程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表或者結算的應收賬款
2、應收銷貨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業應收產品銷售貨款
3、應收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 根據合同及結算業主暫扣的工程質保金,非常好設置有到期日。
(四)應付賬款
1、應付購貨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購貨款、設備款等。
2、應付分包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款
3、暫估應付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暫估入賬的款項
4、應付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單位的質保金,非常好設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結算 (往來單位/項目核算)核算根據業主進度報表簽證資料或者工程結算的款項。
(六)主營業務收入(手工賬可不用以下明細科目,只需按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即可)
1、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間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稅金(項目/部門核算)
3、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公司治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5、公司利潤(項目/部門核算)
其他會計科目的設置基本與其他行業的科目設置相差不大,不在此做專門的討論。
工程施工各明細科目的核算內容: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4)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准計提的生產工人福利費(根據生產工人工資總額提取)。
(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6)企業應承擔生產工人的養老金、失業金、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新企業會計准則增加內容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1)材料原價(或供給價格)。
(2)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給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包括: 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5)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葯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實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非凡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台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台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木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
(7)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設置了「機械作業」科目的機械使用費為企業設備治理部門向各工程項目部收取的機械台班費,以上內容只需在「機械作業」科目中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費(在預算上被稱為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
包括內容:
(1) 環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 文明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4)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所不得不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5)夜間施工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攤銷及照明用電等費用。
(6)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非凡情況而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9)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10)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採取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治理人員工資 核算項目治理人員的工資及獎金
職工福利費 核算根據項目治理人員工資總額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固定資產使用費 核算治理和試驗部門及附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的折舊、大修、維修或租賃費。
低值易耗品攤銷(或者工具用具使用費) 核算指治理使用的不屬於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器具、傢具、交通工具和檢驗、試驗、測繪、消防用具等低耗品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
辦公費 核算項目部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帳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燒水和集體取暖(包括現場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差旅費 核算項目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勤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誤餐補助費,職工探親路費,勞動力招募費,職工離退休、退職一次性路費,工傷人員就醫路費,工地轉移費以及治理部門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養路費及牌照費。
工程保修費 核算項目質保期內發生的各項保修費用
排污費 核算項目污物清理、環保部門收取的環保費等
勞動保護費 核算項目為職工購置的各項勞保用品費用
外單位治理費用 核算支付給總包單位的治理費
其他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1、 有關成本的賬務處理:
分配工資獎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費(生產工人工資獎金)
機械作業-工資及附加(機駕人員工資獎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治理人員工資(項目部治理人員工資獎金)
貸:應付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新准則變化內容
領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貸:原材料
台班費結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機械使用費
貸:應付賬款(外部單位)
機械作業(內部設備治理部門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賬務處理:
甲方撥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XX單位
領用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
業主方代扣稅金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XX稅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XX單位
項目專門借款發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費
貸:銀行存款(新准則新增內容)
委託加工物資的賬務處理(適合鋼結構製作等委託項目)
撥付物資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收回加工物資:
借:原材料-XX
貸:委託加工物資
領用的賬務處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專題
工程分包和勞務分包在施工企業都比較普遍,勞務分包比較單一,核算比較簡單,不在此做具體介紹。
工程分包不僅涉及到工程成本,還涉及到與對方的往來的核算,以及與業主方的一些聯系。通常情況下,分包方是以總承包方的名義參與工程施工,但由於在工程中有很多具體的情況需要面對,也需要與總承包方及時結算。
通常情況下,總承包方會要求分包方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編制工程形象進度報表,由總承包方對其進行審核後,扣減相關其他費用後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確定
總承包方財務部門根據審定後的工程進度報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進度報表一般要求不是很嚴格,只要不超過合同總金額,財務部門就可以根據審定後的工程進度報表做成本列支。這時總承包方應當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發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項目
貸: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2)、分包方領取材料的核算
領取材料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抵分包單位工程款處理,另一種是分包方購買總承包方的原材料,總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視同銷售處理。通常情況下,按第一種方式進行處理,有利於稅收的籌劃。第二種方式不可取,除非總承包方的確存在該種原材料的銷售,並且不能區分這些材料竟是構成工程實體還是銷售。這一點在稅局的認可比較要害。
領用時: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單位領用甲供料的處理: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處理很簡單。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銀行存款
4)、與分包單位的結算:
有很多朋友問與分包單位結算時,究竟以什麼金額作為成本入賬。其實這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做一些探討,很多企業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
通常情況下,總承包方應當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額=結算總金額-分包單位承擔的稅金-應收分包單位治理等。
但在實際工程中要注重到,分包單位領用的材料不能再從上式中扣減,因為分包單位領用的原材料構成工程成本,而稅金在總承包方確認收入的時候,已經確認了損益。總承包方收取的治理費作為工程毛利的構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結算的最後金額中予以確認。
❻ 請問各位大俠,對廠區構築物及設備的維修費用是進製造費用還是管理費用。
廠區構築物及設備的維修費用記管理費用 一般沒有說明是車間還是管理部門的,都記管理費用, 預提的車間的修理費用記製造費用 別忘了還要記預提費用哦!
❼ 建築業如何做賬啊,有材料的,有人工的,還有機械設備,品種太多,該如何記呢,求解。
1.會計科目的設置及核算內容
建築施工企業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廣大生產型企業有很大的區別。特別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確認上,和產品銷售企業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討建造合同法准則中規定建築施工企業的會計業務處理,與生產性企業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討。
(一)工程施工 相當於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項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設置「合同成本」和「毛利」兩個二級明細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分包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6)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下設下列明細科目
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門核算) 、職工福利費(項目/部門核算) 、固定資產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部門核算) 、辦公費(項目/部門核算) 、差旅費(項目/部門核算) 、財產保險費(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保修費(項目/部門核算) 、排污費(項目/部門核算) 、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檢驗試驗費(項目/部門核算) 、外單位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運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物資盤虧及毀損(項目/部門核算) 、取暖費(項目/部門核算) 、其他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體的設置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不一定非要設置這些會計科目。特別是間接費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設置。
(二)機械作業 該科目主要是針對建築企業有單獨的設備管理部門為各項目提供設備發生的費用及內部結算的台班的核算。相當於製造待業的「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針對本公司的設備設置單機核算,准確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設備每個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況下,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工資及附加(部門/設備核算) 、燃料及動力(部門/設備核算) 、折舊費(部門/設備核算) 、配件及修理費(部門/設備核算) 、間接費用(部門/設備核算)
(三)應收賬款
1、應收工程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表或者結算的應收賬款
2、應收銷貨款(往來單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業應收產品銷售貨款
3、應收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 根據合同及結算業主暫扣的工程質保金,最好設置有到期日。
(四)應付賬款
1、應付購貨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購貨款、設備款等。
2、應付分包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款
3、暫估應付款(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暫估入賬的款項(包括材料暫估入賬及分包工程款的暫估入賬)。
4、應付質保金(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單位的質保金,最好設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結算 (往來單位/項目核算)核算根據業主進度報表簽證資料或者工程結算的款項。
(六)主營業務收入(手工賬可不用以下明細科目,只需按項目設置明細科目即可)
1、 目標成本
目標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費(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費(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項目/部門核算) 、(5)間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稅金(項目/部門核算)
3、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公司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5、公司利潤(項目/部門核算)
工程施工各明細科目的核算內容:
1.人工費:是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是指發放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性補貼: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物價補貼,煤、燃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流動施工津貼等。
(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數以外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的停工工資,女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工資及產、婚、喪假期的工資。
(4)職工福利費:是指按規定標准計提的生產工人福利費(根據生產工人工資總額提取)。
(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是指按規定標准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費及修理費,徒工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礙身體健康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用等。
(6)企業應承擔生產工人的養老金、失業金、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新企業會計准則增加內容
2.材料費:是指施工過程中耗費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內容包括:
(1)材料原價(或供應價格)。
(2)材料運雜費:是指材料自來源地運至工地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運輸損耗費:是指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及保管費:是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材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包括: 采購費、倉儲費、工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5)檢驗試驗費:是指對建築材料、構件和建築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設試驗室進行試驗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學葯品等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和建設單位對具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是指施工機械作業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以及機械安拆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台班單價應由下列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及購置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指施工機械按規定的大修理間隔台班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經常修理費:指施工機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所需的費用。包括為保障機械正常運轉所需替換設備與隨機配備工具附具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所需潤滑與擦拭的材料費用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等。
(4)安拆費及場外運費:安拆費指施工機械在現場進行安裝與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轉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搭設、拆除等費用;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施工地點運至另一施工地點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架線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上司機(司爐)和其他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運轉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木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
(7)養路費及車船使用稅:指施工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及年檢費等。
設置了「機械作業」科目的機械使用費為企業設備管理部門向各工程項目部收取的機械台班費,以上內容只需在「機械作業」科目中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費(在預算上被稱為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於該工程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非工程實體項目的費用。
包括內容:
(1) 環境保護費:是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要求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2) 文明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3)安全施工費:是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項費用。
(4)臨時設施費:是指施工企業為進行建築工程施工所必須搭設的生活和生產用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臨時設施費用等。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業房屋與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以及規定范圍內道路、水、電、管線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設、維修、拆除費或攤銷費。
(5)夜間施工費:是指因夜間施工所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降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攤銷及照明用電等費用。
(6)二次搬運費:是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二次搬運費用。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及安拆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分體自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由一個施工地點運至另一個施工地點,所發生的機械進出場運輸及轉移費用及機械在施工現場進行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試運轉費和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的費用。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是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需要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9)腳手架費: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種腳手架搭、拆、運輸費用及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10)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是指竣工驗收前,對已完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所需費用。
(11)施工排水、降水費:是指為確保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採取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二.在總部統一的核算中,按項目設置會計人員;財務軟體需要實現內部分部門核算的功能.即在統一的帳套中,每個項目(或部門)是相對獨立的,擁有獨立的總帳明細帳報表等一個獨立帳套 的特徵,但又在總部的統一核算之內.各個具體項目的會計人員,核算本項目的會計業務.帳套中總部是作為一個與項目平衡的內部核算部門.總部與各項目分部合起來就是公司的整體帳套.
三.資金各項目分部獨立.通過在內部財務核算中,設置」內部銀行存款」科目,實現各項目部門的資金獨立.內部部門核算,分項目部門、公司總部、公司三大部分。對於公司整體來說,它的資金由銀行存款和現金、其他貨幣資金組成;而項目分部、公司總部的資金由「內部銀行存款」組成;項目分部與公司總部「內部銀行存款」合計數為零,因此這個「內部銀行存款」科目不會影響到公司的整體財務數據。
借:財務費用—項目A 5 貸:內部銀行存款—項目A 5
借:財務費用—總部 -5 貸:內部銀行存款—總部 -5
從上面的分錄可以看出,從公司總體來說,一紅一藍的對沖,是沒有實際的業務發生的,但具體到項目分部,就有了一筆借款,有了一筆資金;多了一筆費用,減少了一點可用資金。
四.如果財務軟體能通過互聯網實現遠程傳輸,項目會計人員還可以進駐項目所在地進行及時核算與監控,當然有單據憑證匯集到總部,由分管會計進行處理,目前來說更現實。但遠程的管理應該也是一個發展的方向。
1、 關於成本的賬務處理:
分配工資獎金: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費(生產工人工資獎金)
機械作業-工資及附加(機駕人員工資獎金)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管理人員工資獎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
領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貸:原材料
台班費結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機械使用費
貸:應付賬款(外部單位) 機械作業(內部設備管理部門提供的台班)
甲供料的賬務處理:
甲方撥付:
借:原材料-甲供材料-XX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XX單位
領用時: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費 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
業主方代扣稅金的賬務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XX稅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XX單位
項目專門借款發生的利息: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費 貸:銀行存款(新准則新增內容)
委託加工物資的賬務處理(適合鋼結構製作等委託項目)
撥付物資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XX材料
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收回加工物資:
借:原材料-XX 貸:委託加工物資
領用的賬務處理同原材料。
2、分包核算專題
工程分包和勞務分包在施工企業都比較普遍,勞務分包比較單一,核算比較簡單,不在此做具體介紹。
工程分包不僅涉及到工程成本,還涉及到與對方的往來的核算,以及與業主方的一些聯系。通常情況下,分包方是以總承包方的名義參與工程施工,但由於在工程中有很多具體的情況需要面對,也需要與總承包方及時結算。
通常情況下,總承包方會要求分包方根據工程形象進度編制工程形象進度報表,由總承包方對其進行審核後,扣減相關其他費用後再予以支付。
涉及到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分包成本的確定
總承包方財務部門根據審定後的工程進度報表,列支工程成本。平常工程進度報表一般要求不是很嚴格,只要不超過合同總金額,財務部門就可以根據審定後的工程進度報表做成本列支。這時總承包方應當要求分包方出具建安發票。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項目
貸: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2)、分包方領取材料的核算
領取材料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直接抵分包單位工程款處理,另一種是分包方購買總承包方的原材料,總承包方做收入或者視同銷售處理。通常情況下,按第一種方式進行處理,有利於稅收的籌劃。第二種方式不可取,除非總承包方的確存在該種原材料的銷售,並且不能區分這些材料竟是構成工程實體還是銷售。這一點在稅局的認可比較關鍵。
領用時: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原材料-XX材料
分包單位領用甲供料的處理: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原材料-甲供材料-XX材料
3)、支付的處理 一般是:
借:應付賬款-應付分包款-XX單位
貸:銀行存款
4)、與分包單位的結算:
有很多朋友問與分包單位結算時,究竟以什麼金額作為成本入賬。其實這個問題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做一些探討,很多企業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
通常情況下,總承包方應當列支分包成本的金額=結算總金額-分包單位承擔的稅金-應收分包單位管理等。
但在實際工程中要注意到,分包單位領用的材料不能再從上式中扣減,因為分包單位領用的原材料構成工程成本,而稅金在總承包方確認收入的時候,已經確認了損益。總承包方收取的管理費作為工程毛利的構成部分,不需要再在分包結算的最後金額中予以確認。
例:某工程合同金額為1000萬元,與業主結算1200萬元,其中分包500萬。已審定的分包單位工程進度400萬元,根據分包合同,總承包方收取分包方10%的管理費,不含營業稅及附加3.30% 。
這時,在實際處理時需要注意:
①、收取的管理費應當與分包單位結算時扣除,不在賬務上反映。
②、分包單位的稅應當在與分包單位結算時扣除。
即:分包單位的結算金額應當=500×(1-10%-3.30%)=433.50萬元
最後補充差額進成本:
借:工程成本-合同成本-分包成本-XX項目 33.50萬元(433 .50-400)
貸:應付賬款 33.50萬元
一、建築行業涉及的稅種: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
1、營業稅
應納營業稅稅額=應納稅營業額*適用稅率,稅率:3%
2、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7%、5%、1%
3、教育費附加:
應納教育費附加=應納營業稅稅額*適用稅率,稅率:3%
4、印花稅主要涉及范圍包括: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財產租賃合同
借款合同應納稅額=借款金額*適用稅率,稅率:0.005‰
財產保險合同應納稅額=保險費收入*適用稅率,稅率:1‰
財產租賃合同應納稅額=租賃金額*適用稅率,稅率:1‰
5、房產稅:
(1)從價計征: 全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從租計征:全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6、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代理銷售各大網校學習卡|國內財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2元至4元。
全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應稅土地面積( 平方米)*適用稅額
7、征稅范圍:年度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年應納所得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企業所得稅稅率25%
❽ 房屋維修費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專令2008年第538號)規定: 屬「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規定: 「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因此,房屋維修費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❾ 什麼叫物業日常維修費
物業日常維修費,是指物業對公共設施維護的時候,產生的維修費用,包括對電梯維修等等產生的費用,都屬於日常維修費。
物業費。
物業管理公司為業主或用戶提供的管理和服務項目,向業主或者用戶收取物業管理費時天經地義的。但是無論如何,有關物業管理費的事宜,物業公司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一般由以下一些項目構成: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調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及設施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系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物業維修范圍。
1、物業負責管理房屋的公用部位,是指一棟住宅樓中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梁、板、柱、屋頂等,此外還有樓梯間、通道、專用房間、外牆面、屋面防水、樓內自行車存車庫等。
2、共用設施是指住宅區內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燈、綠化、建築小品、化糞池、非市政排水管線、窖井、非營利性的休閑廣場和健身器械等。
3、共用設備是指住宅樓內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的下水管線、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電氣線路、加壓泵房;非業主、物業使用人自行安裝的住宅入口防盜門及住宅區內電子監控系統、電控門、垃圾桶、垃圾箱。
❿ 房屋維修費進項稅額能否抵扣求解
答:根復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2008年第538號)規定:
「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0號)規定:
「第二十三條 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本細則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因此,房屋維修費進項稅額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