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經費審計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的
人員經費審計中,工資、補助工資和職工福利費支出是審計的重點。對工資支出的審計應注重以下三個方面:(1)被審計單位人員否超編,是否按規定的人數、范圍、標准開支,有無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准和虛報冒領、吃空額等情況。(2)被審計單位發放工資是否嚴格控制在核定的工資基金以內,補增職工、調入職工以及職工轉正、定級、升級是否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手續是否完備;職工調出或職工死亡時,是否行政國防審計及時辦理調減工資基金手續。(3)被審計單位發放工資是否按規定日期發放,有無提前或推後的情況,支付的工資是否均向銀行提取,有無從收入中或備用金中抵支的情況。對補助工資和職工福利的審計,應著重審查有無濫發錢物問題
❷ 審計發現學校用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償還債務怎麼處罰
先查找制度看看有沒有處罰規定吧,如果沒有你們審計組要出建議。一般就是調賬,回歸正常歸還,並對其行為進行黨紀處罰、行政處罰、罰款等。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❸ 事業單位經費賬目如何審計
和普通的審計相比,事業單位經費的審計只是要多注意是否超出預算,超出的部分是否履行了追加手續,經費各項支出是否均嚴格遵守預算用途等。其他的就如一般審計一樣,看看是否履行了審批手續,票據是否合規即可
❹ 如何審計修理費
維修費的審計有以下幾點1、維修事項的真實性。是否有完整的維修記錄,版包括《維修申請》、維權修發票、申請人對維修事項的確認、聯系電話2、維修單價確定的合理性。一般維修事項應該與維修單位約定好維修單價,簽訂維修協議,根據授權報公司審核後執行。而不是直接由物業部人員臨時性的制定。已經約定維修單價的,審計人員應該對單價進行市場詢價
❺ 如何建立義務教育經費審計監督制度
1、嚴格規劃管理,加快教育設施建設步伐。要科學制訂教育規劃,將實施義務教育各類學校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列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同時細化教育規劃的實施計劃,落實相關政策和措施,推進義務教育穩步有序的發展。要建立教育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在城市建設中堅持教育優先的原則,留足教育建設用地指標,合理安排並組織實施教育設施建設計劃。充分發揮教育部門的管理職能,讓教育部門全程參與有關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確保教育配套設施與新區建設、舊城改造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移交和使用。
2、完善保障機制,加大教育經費的財政性投入。調整教育支出結構,確保新增教育經費優先用於農村義務教育。要對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並單獨列項,落實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責任。要及時劃撥義務教育經費,規范轉移支付行為,加快建立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規范使用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將當年收入和使用情況進行公布,做到及時、足額、透明支出。
3、優化資源配置和運行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要對現行的義務教育相關政策及運行機制進行全面的清理、調整和完善,使政策導向有利於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加快校網布局調整,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機制,改善農村中小學的辦學條件;全面總結、完善和推廣鹿城區的集團化辦學經驗,通過組建緊密型和鬆散型城鄉教育集團,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
4、確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要保障教師的福利待遇,依法達到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國家公務員的要求。
5、加大對民辦學校和民工子弟學校的扶持和管理。要專題研究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和民工子弟學校的經費保障、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等問題,嚴格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的規定,確保這些學校依法享受與公辦學校的「同等待遇」。加強民工子弟學校的管理,規范民工子弟學校的辦學、入學條件,保證外來民工子女能依法入學、安全上學,學習條件不斷得到改善。
6、妥善解決執法檢查報告中提到的幾個具體問題。要對我市中小學欠債、能維持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的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和教學設備維修更新的長效機制建立、校產確權工作等方面情況進行專題調研,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❻ 什麼是義保經費
義保經費可以說是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的簡稱,就是用於保障學生義務教育的費用。
經費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兩上兩下」程序組織、指導學校編制全口徑年度預算,預算批復到各村小。學校支出前,須按年初批復的預算及時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和大額支出申請,按時申報政府采購項目。
同時,制訂教育民生工程督察工作實施方案,對義保資金的撥付使用管理及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發放全方位進行督察。健全內控制度,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完善民主理財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加強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間協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明確義保經費使用和監管責任。
(6)義教經費維修費是否需要審計擴展閱讀:
具體例子:
濉溪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季報及通報制度,義保經費民生工程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為及時全面掌握各校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進展情況,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經費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管好、用好義務教育保障經費。
濉溪縣多措並舉抓好義保經費民生工程資金使用管理。健全財務制度,管好義保經費。濉溪縣緊緊圍繞管好、用好義保經費管理目標,建立健全資金管理辦法、教育經費預算管理制度等系列財務制度,重點完善制度、提升能力、強化監管。
嚴格預算管理,規范經費收支。建立完善績效管理與預算編制、執行、監督有效銜接的工作機制。嚴格按照「兩上兩下」程序組織、指導學校編制全口徑年度預算,預算批復到各村小。學校支出前,須按年初批復的預算及時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和大額支出申請,按時申報政府采購項目。
加大督查力度,實施責任追究。濉溪縣教育局制訂教育民生工程督察工作實施方案,對義保資金的撥付使用管理及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的發放全方位進行督察。實行量化考核評比辦法,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強化內部監督,提升管理水平。健全內控制度,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完善民主理財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加強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間協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類管理,明確義保經費使用和監管責任。
❼ 義務教育辦公費審計重點
既然是辦公費,你就要看有沒有挪用款項,比如:私設名目套用款項,其他經費塞進了辦公費、非定點采購,虛假發票,無標准發放補助等
❽ 工會經費的收支應該由內審來審計嗎
工會經費的收支不應該由內審來審計。
一般的工會經費販使用情況審查是分兩個層面進行的:一是由工會組織內部的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二是由上級主管工會的審計部門審計。
工會經費審計的法律依據:
1、工會法律規定。
《工會法》第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督」,國家的監督就包括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同時,《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包括五個方面:
(1)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2)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3)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補助;
(5)其它收入。
財政部門每年撥給工會組織的療休養事業補助、離退休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補助都屬於財政性資金。國家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繳納的工會會費由國家財政撥款支付,或在稅前列支,這些也屬於財政性資金。從工會經費來源來看,工會經費應納入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范圍。
2、審計法律法規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九條「審計機關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它事業組織的財政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審計機關對與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直接發生撥款關系的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的規定,審計機關有權對使用財政資金的單位、組織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地方總工會作為與地方政府財政有預算撥款關系的社會團體應當接受審計機關代表國家進行審計監督。另外,工會經費審查委會屬於工會組織的內審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的規定,審計機關有權對工會經費審查委會的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
因此,從審計機關的職責來看,工會經費應納入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范圍。
❾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含義,內容.什麼時候實行的
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改革的重大意義
農村義務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先後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確立了「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的要求,進一步加大了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力度,實施了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農村貧困家庭中小學生「兩免一補」政策等,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
但是,我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方面,仍然存在各級政府投入責任不明確、經費供需矛盾比較突出、教育資源配置不盡合理、農民教育負擔較重等突出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普九」成果的鞏固,不利於農村義務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必須深化改革。特別是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下,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理順機制入手解決制約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經費投入等問題,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這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重要舉措;是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質和農村發展能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證;是貫徹落實「多予少取放活」方針,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鞏固和發展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完善以人為本的公共財政支出體系,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范圍,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學、合理配置義務教育資源,完善「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加快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有效手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扎扎實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二、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主要內容
按照「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中央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適當兼顧東部部分困難地區。
(一)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免學雜費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西部地區為8:2,中部地區為6:4;東部地區除直轄市外,按照財力狀況分省確定。免費提供教科書資金,中西部地區由中央全額承擔,東部地區由地方自行承擔。補助寄宿生生活費資金由地方承擔,補助對象、標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二)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在免除學雜費的同時,先落實各省(區、市)制訂的本省(區、市)農村中小學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准,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學雜費資金的分擔比例共同承擔。在此基礎上,為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由中央適時制定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所需資金仍由中央和地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擔。中央適時對基準定額進行調整。
(三)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對中西部地區,中央根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在校生人數和校捨生均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造價等因素,分省(區、市)測定每年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擔。對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所需資金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擔,中央根據其財力狀況以及校舍維修改造成效等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四)鞏固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中央繼續按照現行體制,對中西部及東部部分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經費給予支持。省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本行政區域內財力薄弱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確保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按照國家標准按時足額發放。
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實施步驟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2006年農村中小學春季學期開學起,分年度、分地區逐步實施。
(一)2006年,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啟動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校舍維修改造資金保障新機制。
(二)2007年,中部地區和東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中部地區和東部部分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
(三)2008年,各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全部達到該省(區、市)2005年秋季學期開學前頒布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中央財政安排資金擴大免費教科書覆蓋范圍。
(四)2009年,中央出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各省(區、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准低於基準定額的差額部分,當年安排50%,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免學雜費的分擔比例共同承擔。
(五)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全部落實到位。
農墾、林場等所屬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與所在地區農村同步實施,所需經費按照現行體制予以保障。城市義務教育也應逐步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具體實施方式由地方確定,所需經費由地方承擔。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與當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同步享受「兩免一補」政策;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與所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加強領導,確保落實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十分艱巨和緊迫。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從講政治的高度,從全局出發充分認識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周密部署,統籌安排,扎扎實實把各項改革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一)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配合。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要成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負責各項組織實施工作。特別是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緊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國務院有關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的指導和協調。
(二)落實分擔責任,強化資金管理。省級人民政府要負責統籌落實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承擔的經費,制訂本省(區、市)各級政府的具體分擔辦法,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確保中央和地方各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落實到位。推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算編制制度改革,將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健全預算資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強農村中小學財務管理,嚴格按照預算辦理各項支出,推行農村中小學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分配使用的及時、規范、安全和有效,嚴禁擠占、截留、挪用教育經費。全面清理現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全部取消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堅決杜絕亂收費。
(三)加快推進教育綜合改革。深化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加強農村中小學編制管理,堅決清退不合格和超編教職工,提高農村中小學師資水平;推行城市教師、大學畢業生到農村支教制度。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快農村中小學課程改革;嚴格控制農村中小學教科書的種類和價格,推行教科書政府采購,逐步建立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質教育為宗旨的義務教育評價體系。促進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資源過度向少數學校集中。
(四)齊抓共管,強化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在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時要切實做到公開透明,要把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責任與投入情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並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各級財政、教育、物價、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安排使用、貧困學生界定、中小學收費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各級人民政府要改進和加強教育督導工作,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和教育綜合改革,作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通過齊抓共管,真正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成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陽光工程。
(五)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宣傳工作,制訂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廣泛利用各種宣傳媒介、採取多種形式,向全社會進行深入宣傳,使黨和政府的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營造良好的改革環境,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國務院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❿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的第六章 教育經費
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在財政預算中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確保義務教育經費及時足額撥付、專款專用,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經費的決算情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用於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第三十五條省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省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制定不低於國家標準的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滿足教育教學的基本需要。
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准應當不低於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的五倍。
第三十六條省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本省義務教育經費,並根據各地財政收入狀況,確定本省各級人民政府分擔義務教育經費的項目和比例。
省人民政府應當規范義務教育專項轉移支付,支持和引導各級人民政府增加對義務教育的投入,扶持特殊教育發展,支持革命老區、山區、庫區、行蓄洪區等貧困地區以及皖北地區教育事業發展和城鎮薄弱學校發展。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將上級人民政府的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按照規定用於義務教育,不得減少本級人民政府應當承擔的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新增義務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費附加和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教育資金納入教育部門預算管理,按照規定用於改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