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臨時用電有哪些危險
簡單的講主要是人身觸電和電氣火災兩大部分。
㈡ 關於臨時用電線路有哪些規范
JGJ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㈢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電纜線路規定有哪些
根據臨時用電規范:
7.3 室內配線
7.3.1 室內配線必須采絕緣導線或電纜。
7.3.2 室內配線應根據配線類型採用瓷瓶、瓷(塑料)夾、嵌絕緣槽、穿管或鋼索敷設。
潮濕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和管接頭應密封;當採用金屬管敷設時,金屬管必須做等電位連接,且必須與PE線相連接。
7.3.3 室內非埋地明敷主幹線距地面高度不得小於2.5m。
7.3.4 架空進戶線的室外端應採用絕緣子固定,過牆處應穿管保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於2.5m,並應採取防雨措施。
7.3.5 室內配線所用導線或電纜的截面應根據用電設備或線路的計算負荷確定,但銅線截面不應小於1.5mm2,鋁線截面不應小於2.5mm2。
7.3.6 鋼索配線的吊架間距不宜大於12m。採用瓷夾固定導線時,導線間距不應小於35mm,瓷夾間距不應大於800mm;採用瓷瓶固定導線時,導線間距不應小於100mm,瓷瓶間距不應大於1.5m;採用護套絕緣導線或電纜時,可直接敷設於鋼索上。
7.3.7 室內配線必須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電器與絕緣導線、電纜的選配應符合本規范第7.1.17條和7.1.18條要求。對穿管敷設的絕緣導線線路,其短路保護熔斷器的熔體額定電流不應大於穿管絕緣導線長期連續負荷允許載流量的2.5倍。
㈣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包括哪些內容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包括
1、臨時用電應由項目工程師單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電工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操作。
2、施工現場配電應遵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布置,本供電系統採用TN—S保護導體和中性導體分離接地系統,在三相五線制供電系統中必須做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的要求。
3、每個電氣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線路標志要分明,線頭引出要整潔,各電箱要有門有鎖,做到防雨防潮的要求,採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並應有合格證件,設備應有銘牌,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
4、配電室必須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確保防火、防潮濕、防水、防動物和保持通風良好,室內應備有絕緣設備,還應備有匹配的電氣滅火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等安全用具。
5、建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編制、審批制度,並建立相應的技術檔案。
6、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和專業電工、各類用電人員介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用電技術措施的總體意圖,技術內容和注意事項,並應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註明交底日期。
7、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從臨時用電工程開始,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進行檢測,主要內容是:接地電阻值,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值,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等。
8、建立電器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並建立維修記錄,記載維修時間、地點、設備、內容、技術措施、處理結果、維修人員、驗收人員等。
9、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工程竣工後,臨時用電工程的拆除應有統一的組織指揮,並須規定拆除時間、人員、程序、辦法、注意事項和防護措施等。
10、建立巡迴檢查和評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門和企業要按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定期對現場用電安全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11、建立安全用電責任制,對臨時用電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監護、維修分配、分塊、分機落實到人,並輔以必要的獎懲。
12、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對專業電工和各類用電人員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凡上崗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書,嚴禁無證上崗。
㈤ 臨時用電線路的敷設有哪些基本安全要求
臨時、暫設低壓配電線路期限不超過半年,安全要求如下:① 外線的架設應符合電氣安裝標准和施工圖冊要求。② 水泥桿不應有掉灰、露筋及裂紋或彎曲現象。當採用木桿時,除滿足機械強度外,桿梢直徑不小於120mm,不應有糟朽和劈裂;電桿不得傾斜,下沉及桿根積水等。③ 導線截面:銅線不小於6mm�0�5,鋁線(多股)不小於10mm�0�5,不能使用裸導線和裸綁線,導線應絕緣良好,無破損。④ 線路禁止敷設在樹上,各種絕緣導線不能成束架空敷設;電纜線路容易受損的線段應採取保護措施,所有固定設備的配電線路不能沿地面敷設,應穿管埋地敷設,管內不準有接頭、管口部分要封堵嚴密。⑤ 線路的每一支路須裝設帶有效短路和過載保護的斷路開關。⑥ 線路與施工的建築水平距離一般不小於10m,與地面的垂直距離不小於6m,跨越建築水平距離一般不小於10m,與地面的垂直距離不小於6m,跨越建築物時距房頂的垂直距離不小於2.5m,與塔吊回轉半徑及被吊物之間的距離不小於1.5m,達不到上述安全距離時,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⑦ 遇惡劣天氣(大風、大雪、雷雨天氣)應立即巡視檢查線路,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⑧ 暫時停用的線路應及時切斷電源;工程竣工後臨時線路應立即拆除。
㈥ 臨時用電的安全要求有幾點
我的觀點是:
1,准確計算出所需要的總用電負荷。
2,嚴格按照臨時用電規范採用TN-S系統做到三級送電兩級保護。
3,施工現場內的電力電纜地埋或隨牆敷設。
4,所有室外配電箱必須具備防雨功能。
其他還有很多使用的最基本的安全常識就不一一說了。
㈦ 臨時用電有哪些安全措施l
臨時用電的安全措施主要有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技術措施採取合格的電氣設備,漏電保護,分級配置,設備和電纜線路的保護和防護措施;組織措施編制臨電方案、技術交底、對電工和用電人員安全用電教育培訓、現場檢測測試、現場安全用電檢查驗收、日常巡檢等。
㈧ 建築施工臨時用電規范要求有哪些
建築施工臨時用電規范要求如下
一、有關人員的要求:
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甲方到場。
2、有關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必須持證上崗,有安全用電責任感和對工作負責的精神,操作中要裝得安全,拆得徹底,修得及時,用得正確。
(2)、團結互助協作,有集體意識,服從管理。
(3)、及時清除隱患,勤檢查,勤維修,勤宣傳。
3、用電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掌握安全用電的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檢查安全裝置和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發現問題應立即拉閘斷電,及時報告解決。
二、用電線纜的安全措施:
1、架空線必須採用絕緣導線。
2、架空線的檔距不得大於35m,線距不得小於30cm,架空線的最大弧垂直處與地面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小於4m。
3、架空導線選擇不僅要進行負荷計算,還須考慮其機械強度確定,以保持其最小截面為限定條件。
(1)、保護零線嚴禁通過任何開關和熔斷器。
(2)保護零線作為接零保護的專用線,必須獨用,不能他用,電纜要用五芯線。
(3)保護零線除了從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與工作零線有電氣連接。
(4)保護零線的截面積不小於工作零線的截面積,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
(5)重復接地必須接在保護零線上。工作零線不能加重復接地。
(6)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處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及末端做重復接地。
4、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
三、配電箱,開關箱的安全措施:
1、配電箱,開關箱的材質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採用鐵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鐵板的厚度大於1.5mm。
(2)、配電箱內的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
2、配電箱,開關箱內部開關電器安裝要求。
(1)、箱內電器安裝按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開關,熔斷器在左面,右面安裝小容量的開關電器。
(2)、箱內所有的開關電器應安裝端正,牢固,不得有任何松動,歪斜。
(3)、配電箱,開關箱及其內部開關電器的所有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件均作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用標準的黃/綠雙色線,並通過專用的接線端子板連接,與工作零線區別。
3、配電箱,開關箱導線進出口處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內應採用絕緣導線,其性能要良好,接頭不得松動,不得有外露導電部分。
(2)、配電箱,開關箱內應採用銅線,保護零線採用絕緣銅線。
4、配電箱,開關箱製作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必須有門鎖。
(2)、端子板放在箱體內配電板下部或箱內底側邊,並分別標明「N」,「PE」。
5、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面安裝高度在1.3~1.5米間。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其下底面安裝高度在0.6~1.0米間。
6、禁止將配電箱,開關箱置於地面並隨意拖拉。
7、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專箱專用,不得隨意另引接其他零時用電設備。
8、配電箱,開關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維修。
四、現場照明安全措施:
1、照明開關箱(板)中的所有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件都必須作保護接零,所有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
2、照明開關箱(板)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3、照明線路的相線必須經過開關才能進入照明器,不得直接進入照明器。
4、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3米,室內燈具距地面不得低於2.4米。
五、防災、防爆、防雷措施 :
1、本工程由於使用塔吊可借其作為防雷設施,塔吊接地必須與主建築的公共接地可靠連接,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Ω。對於沒有塔吊的工程其高聳金屬物架凡≥20米(如腳手架、上料井架)必須安裝避雷針(2米)並做好重復接地其電阻不得大於10Ω,以防雷擊傷人。
2、所有易燃、易暴及強腐蝕性物品必須加強管理,不得存儲、放置在配電箱、開關箱、常用電機具附近。
3、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及重要電器旁必須配備ABC類型的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以防電器著火能及時撲滅。
六、其它相關措施: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完善合理安全施工用電管理制度,建立可行的經濟「獎罰制度」,並將安全用電責任逐項逐條落實到人,以便日常工作時查詢。
2、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必須執行公司相關的機電設備、機具和線路安裝用電檢查驗收和使用管理規定,未經相關部門和人員檢查驗收的所有機電設備、機具、和臨時安裝線路不得善自使用。並建立相關的檢查、維修、和用電變更制度,做好所有相關驗收、檢查、安裝、修改、維護記錄並收入安全管理資料。
拓展資料: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凡屬於臨時性用電,用電單位或個人應向供電所辦理申請手續,經同意雙方簽訂供用電協議並裝設計量表計後方可用電。
2、凡屬臨時性用電,均應裝設漏電保護器和短路、過載保護,在雷電頻繁地區還應裝設浪涌保護。
3、臨時用電如需架設線路,則應符合《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4、臨時性用電不得轉供電。用電結束,供電所應拆除臨時用電裝置,不允許將臨時用電直接轉為正式用電。
5、供電所對臨時性用電的管理應納入具體責任人的工作考核。管理責任人應加強對其檢查和巡邏。
6、臨時性客戶的內部線路應符合裝置標准,並可靠固定;移動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具備可靠接地,電源線應用完好的絕緣電線,不允許使用破損的電線和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網路—臨時用電
㈨ 臨時用電有沒有哪些范圍
建築工地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要求,內容較多,參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3 臨時用電管理
3.1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3.1.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應編制用電組織設計。 3.1.2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內容:
l 現場勘測;
2 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 3 進行負荷計算; 4 選擇變壓器;
5 設計配電系統:
1)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 2)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 3)設計接地裝置; 4)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置布置圖、配電系統接線圖、接地裝置設計圖。
6 設計防雷裝置; 7 確定防護措施;
8 制定安全用電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3.1.3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應單獨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應按圖施工。
3.1.4 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及變更時,必須履行「編制、審核、批准」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實施。變更用電組織設計時應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3.1.5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准部門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和電氣防火措施,並應符合本規范第3.l.4、3.1.5的規定。
3.2 電工及用電人員
3.2.1 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准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3.2.2 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並應有人監護。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3 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並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車轉;
2 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 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並應關門上鎖; 4 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並做妥善處理後進行。
3.3 安全技術檔案
3.3.1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建立安全技術檔案,並應包括下列內容:
1 用電組織設計的全部資料; 2 修改用電組織設計的資料; 3 用電技術交底資料; 4 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5 電氣設備的試、檢驗憑單和調試記錄;
6 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參數測定記錄表; 7 定期檢(復)查表;
8 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
3.3.2 安全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每周由項目經理審核認可,並應在臨時用電工程拆除後統一歸檔。
3.3.3 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復查接地電阻值和絕緣電阻值。
3.3.4 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處理,並應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㈩ 什麼是臨時用電
臨時用電是指基建工地、農田基本建設、農村養殖業和非正常年景的新增抗旱、排澇用電及其他需要在電力部門立戶表計之外,新接電源的用電時間一般不超過1年。
臨時用電不包括農業周期性、季節性已由電力部門裝設固定接電裝置的用電,如脫粒機、小電泵、黑光燈等電力設備。
管理制度
1、凡屬於臨時性用電,用電單位或個人應向供電所辦理申請手續,經同意雙方簽訂供用電協議並裝設計量表計後方可用電。
2、凡屬臨時性用電,均應裝設漏電保護器和短路、過載保護,在雷電頻繁地區還應裝設浪涌保護。
3、臨時用電如需架設線路,則應符合《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的有關規定。
4、臨時性用電不得轉供電。用電結束,供電所應拆除臨時用電裝置,不允許將臨時用電直接轉為正式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