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房一樓地面下陷。地面和地板算不算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開發商說已過保修期,他們是否有維修責任。
按概念分化地面不算主體,但地面基礎屬於主要建築部位。出保質期的物業地面沉降首先要確定原因。是否有水管泄露、不均勻地基沉降、回填土夯塡不實。不管是何種原因開發商均難逃干係。
2. 房屋維修費收費標准
新標准同時規定,中介公司提供房屋租賃服務,不論租賃期限長短,服務收費均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標準的70%。
《通知》重申了明碼標價制度。據了解,市房地資源局、服務項目已經統一印製了各項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的公示牌,分發給已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
下月起,各經紀機構必須將公示牌張貼在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方便客戶查閱,接受社會監督。凡未明碼標價的,客戶有權拒付。
(2)一樓地面塌陷維修費擴展閱讀:
1、首套房且是個人住房的,面積90平以下,契稅的費用是總金額的1%。首套房且是個人住房的,面積90平以上,144平米以下是1.5%,首套房且是個人住房的,面積大於144平米的,按照購房總金額的3%算,不是首套房的也是按照3%算。
2、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3、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是按照買房人的總購房款的2%~3%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於小區全部業主的共同擁有,其不計算於房屋的銷售收入。
4、要先後到相關的房管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審計局、專戶銀行等多個部門辦理房屋安全專業鑒定申請、維修方案預決算審計、聘請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施工、申請專戶銀行劃撥款項等九大事項。
3. 一樓地面下沉是由樓上的業主出錢維修嗎
1樓地面下沉,並不由樓上的業主出錢維修,畢竟有公共維修基金,應該動用公共維修基金來加固小區的房屋。
4. 商品房塌陷國家規定怎麼賠償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3、第十九條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一) 要求開發商維修回填混凝土。若商品房地面塌陷,檢驗機構認定房屋地面塌陷是不會影響房屋的質量以及結構安全的,可以要求開發商前來維修,或者要求其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自己找施工人員維修,要比開發商維修效率快一些。
(二) 掀開地板,重做地基。若是農村自建的房子,時間長了地面塌陷,則說明在回填土的時候,裡面有樹根或草根之類的東西,時間一長就會腐蝕,導致地面塌陷,所以需要先將地板掀開,然後重新將回填土夯實。並且再添加一些新的回填土,最後再重做地板地面。
5. 樓房一樓地面下沉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1、可以參照當初購房合同,按合同要求條款對照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的責任,按合同要求開發商賠償。
2、如果開發商或相關責任人不履行,拖而不決,要記錄每次與其交涉情況,要求其按次數索賠差費,誤工費,正在裝修因停工產生的連帶費用,要注意,要每次以書面的材料與其交換意見並注意收集好,如果有物業,每次要求物業填寫質量反饋單什麼的,復印一份。如果沒有,自己寫出兩份,遞交時要求收到人簽字。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二、非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問題。如遇房屋防水等非主體結構問題,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則依約定執行;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購房合同中無特別約定,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予以解決,但一般開發商不會同意退房。遇到此類問題,如在法定保修期限和范圍內,開發商應依法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如超過法定保修范圍和期限的,實行有償維修。
6. 樓房地面塌陷可以要求賠償嗎
法律分析:地面出現塌陷原因有很多,主要可以分為不為原因造成的和自然原因造成的,如在施工的過程中由於施工不當,造成地面的塌陷。如果地面塌陷的原因是自然災害造成的,那麼任何人不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地面塌陷是人為原因造成的,那麼由造成地面塌陷的一方承擔賠償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7. 一樓地面塌陷開發商保期是多長時間
對於建築物的保修,行業規定是這樣的:建築結構終身保修,防水五年保修,其餘均為兩年保修。
一樓地坪面塌陷,不屬於結構和防水,保修期只有兩年。在保修期兩年內,開發商須無條件進行免費保修。如果已經出了兩年保修期,大多開發商就會推諉扯皮。這樣的情況只能是找開發商溝通一下看看是什麼答復,如果開發商態度消極,就只能自己進行修繕。
8. 一樓,卧室地面塌陷怎麼賠償
這種情況屬於一般建築質量問題,一般情況獲得直接賠償的較少(維修方法簡單,維修費用較低),你找到開發商說明情況,他們大多數都會給你修復的。
9. 有物業管理的小區路面塌陷由誰負債維修
小區路面屬於公共區域,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管理協議(業主委員會成立以後是物業管理協議)規定,公共區域設施設備等保養維修維護是應當有物業管理企業完成的;
一般來說,問題不大的情況下,是由物業公司對其進行保修修復,如果在質保期之後,出現了很嚴重的問題,比如嚴重的下陷,大面積損壞,根據當地大修基金的使用規定,在一定維修金額以內,物業自行維修,超過了則有大修基金進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