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汽車車損險是指什麼
汽車商業保險:
第三者險:只賠事故另一方車輛維修費和醫葯費等一切賠償,不賠自己的車損失或自己的車上人員醫葯費。
車損險:只賠自己的車損壞維修費,其他的損失都不賠。
司乘險:只賠自己車上的人醫葯費,其他的損失不賠。
通常三個險都買,如果車比較殘舊就不買車損險。
Ⅱ 什麼是車輛損失險
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車輛損失險其實是保障車子遇到意外事故發生損失的時候,可以得到賠償,也就是修車費由保險公司承擔。當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時,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條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Ⅲ 車損險包括哪些內容
車損險包括以下項目:
1、保險車輛由於保險責任事故造成損壞而產生的修理費用,以及您對車輛採取的合理的施救保險車輛失去正常行使能力情況下拖運費;
2、搶救過程中使用他人非專業消防單位的消防設備所消耗的合理費用因搶救而損壞他人財產,應該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部分;
3、僱傭拖車在拖運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導致保險車輛損失擴大的部分及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車損險的賠償額度包括如下:保險公司會根據您在事故中所負責任的大小,賠償所有應賠償總金額的8095其餘部分為保險條款規定的免於賠償部分;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賠償80,負主要責任的賠償85,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的賠償90,被保險人負次要責任的賠償95。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Ⅳ 請問:小車維修費達到車損險保額的百分之60以上就能定為全損
1、保險就是補償。
2、如果你沒有保險,可能出了事,所有損失就是自己承擔。
3、對於全損車,因為如果硬是要修理,肯定也是可以修好的。
4、但是可能零部件的所有費用,可能會超過4.7萬。 即使修好,那安全性能,能夠保證嗎?你可能不敢開、或者不會再要了。
5、所以,保險公司就推定全損,一次性幫你處理掉。你也省心省事,保險公司可能多少可以少賠付一些。
6、具體的相關協議,一定要與保險公司進行協商簽訂,最好去保險公司職場,避免部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與修理廠勾結,而損害你的利益。
7、簽訂書必須要有保險公司的公章,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個人簽名均是無效的,除非有授權委託書。所以,最好是有保險公司公章 。
■為什麼提醒你這個防止工作人員與修理廠呢?
■因為保險公司通常做法是:一個全損車,給你4.7萬,車輛由保險公司擁有,保險公司到時可能會收集起來,進行後續拍賣、或者直接廢物變賣等。
■還有就是:全損車,給你3.7萬,車輛還是你所有,你想怎麼搞就怎麼搞。你去賣廢鐵也好,或其它也好。
■所以,一般較少有:直接賣給修理廠的。(但是不排除保險公司與個別修理廠有合作關系。)
■總之,如果認為:保險公司有損害你的權益,你要保管好證據,必要時投訴、舉報,甚至訴訟解決。
2019-01-17 01:26
車輛損失程度達到報廢程度可與保險公司簽訂報廢協議,一般是否達到報廢程度是由保險公司通過車輛當時的實際價值以及修復所需費用兩者的對比進而決定的,當然你也可以自己跟保險公司公司協商進行推定全損
全損處理一般兩種情況
1.按報廢,殘值歸保險公司(當然你也可以提出要求要,如果你要保險公司會扣掉殘值費用,一般還是給保險公司吧),終止保險合同
2.按修復,協商包干,保險公司按修復價跟你協商賠你一筆修復費用(比報廢低),事故車由始至終都在你手上,後續無需驗車無需舊件回收無需發票,終不終止合同要你跟保險公司另外協商
2019-01-20 13:36
投保人的保險車輛出現全損理賠,保險公司對於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的案件按照保險車輛損失前的實際價值為標准計算賠償。
1.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全部損失,保險人會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貨幣賠償:保險人以支付保險金的方式賠償;
(2)實物賠償:保險人以實物替換受損標的,該實物應具有保險標的出險前同等的類型、結構、狀態和性能;
(3)實際修復:保險人自行或委託他人修理修復受損標的。
2.對保險標的在修復或替換過程中,被保險人進行的任何變更、性能增加或改進所產生的額外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3.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後,進行全損理賠的,如果有殘余價值,應由雙方協商處理。如折歸被保險人,由雙方協商確定其價值,並在保險賠款中扣除。
4.其他保險理賠需要遞交的相關材料按照理賠要求同時提供。
2019-01-13 14:46
1、如果車主在投保車險時以新車購置價作為基本保額,當保險車輛全損時,依照保險條款規定,以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給予賠償。
2、車輛全損時按車輛的定損金額賠償而不是按投保時車輛的投保金額賠償;車主為減少支付第三人賠償金而作出的不符合事實的協議不能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保險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該保險合同不違反《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即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真實有效。
Ⅳ 汽車破損了,報保險公司會賠付修理費嗎
買了新車之後,肯定要為汽車上保險。但是有些人在購買保險的時候只會購買一些基礎的車險,對於一些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他們是不會購買的,因為這種保險的保費也是比較貴的。汽車破損了,報保險公司會賠付受理費嗎?
總結
所以如果你的汽車是一個新車,那麼在破損之後修理起來也是比較麻煩的,購買一個車損險就能夠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也是比較實惠的。並且車損險包含的種類也是很多的,能夠有效的維護你的利益,保障汽車的安全。
Ⅵ 重大事故車維修保險公司是賠付車損險保額還是維修費
一、出車禍修車保險公司賠償標准
直接損失賠償:
直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直接減損。通常包括車輛、隨身攜帶財產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現場搶救、善後處理的費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間接損失賠償:
間接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利益的間接減損。 通常 包括停運損失、 貶值損失等 。對交通事故中被損壞的車輛的停運損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復」 中規定,如果受害車輛與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 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賠償。關於貶值損失賠償。侵權賠償應當以賠償全部損失為原則。事故車輛雖已修復,但車輛的安全性、駕駛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造成貶值車輛應由車損評估機構進行貶值評估,確定事故受損修復後的貶值程度進行評價。
二、哪些情況不在車輛車損險賠償范圍內
1、無證駕駛
所謂無證駕駛是指駕駛人員無有效駕駛證或超越准駕車型車種。無證駕駛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行為。由此造保險車輛的任何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賠償責任。凡下列情況均被視為無有效駕駛證:
(1)沒有駕駛證;
(2)駕駛證與准駕車型不相符合;
(3)持部隊駕駛證駕駛地方車輛;
(4)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
(5)持實習駕駛證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和帶掛車的汽車時。無正式駕駛員並坐、監督指導;
(6)持實習駕駛證駕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救護車和載運危險物品的車輛;
(7)駕駛證被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副證超過「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憑據」上的有效期;
(8)雖有駕駛證,但未按規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審驗不合格者。
2、酒後駕車
酒後開車是嚴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行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險公司對因酒後開車造成的保險車輛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3、人工直接供油
機動車行駛中,遇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時,用人工直接供油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的行為,對由此引起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4、故意行為
指被保險人或其駕駛人員有意識地損壞或指使他人損壞保險車輛的行為(如蓄意焚車、推車入崖等)。凡是因故意行為導致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一律拒絕賠償。
5、違法行為
指利用保險車輛作為犯罪工具發生的行為,如利用保險車輛走私,販毒、販私等。只要是因違法行為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概不負責賠償。
6、戰爭、軍事沖突或暴亂損失
保險車輛因戰爭、軍事沖突、暴亂等引起的被扣留、被沒收、被砸等造成的保險車輛的一切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賠償責任。
7、本車損失
本車貨物撞擊本車或腐蝕本車的損失,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8、擴大損失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的修理而繼續使用。從而導致損失擴大,對擴大的損失部分,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9、間接損失
保險車輛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後引起的被保險人停業、停駛等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0、自然損失
自然磨損、朽蝕、車輛自身故障,輪胎爆裂等不屬於車輛損失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Ⅶ 維修費用會影響車損險嗎
影響的。
車損險賠償的范圍是車輛本身造成的損失,包括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搶救費用、車輛報廢費用等。
由於影響事故車輛價格的因素很多,且受損車輛在被損前的使用保養狀況一般不易被了解以及修理後的實際影響究竟如何難以把握。
所以分析測算鑒定標的貶值損失系數時主觀成份比較多。
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價格鑒定人員對現有資料的綜合分析能力及估價經驗。
Ⅷ 車損險是什麼意思
車損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而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一種汽車商業保險。
車損險和三者險是車輛保險的基本險,主要賠償被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由被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給第三者帶來的損失!您大概覺得即使是自然災害造成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也照賠不誤!這話對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都賠。
責任范圍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①碰撞、傾覆、墜落;
②火災、爆炸、自燃(須另投自燃險);
③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④暴風、龍卷風;
⑤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⑥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地震。
二、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Ⅸ 交通事故中車輛維修費用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中負次復要責任的車輛制維修費用: 一是交強險有責賠償,最高賠償2千元;二是其他保險按合同約定項目內容和金額賠償;三是保險賠償有剩餘損失款項時,按主七次三的原則分擔賠償。
如果車輛維修費未超過2000元,對方在交強險內全額賠付。如果超過2000元,超出部分按比例分攤。我給你舉個具體例子:
比如,對方保險公司給你定損為8000元,則對方在交強險內先賠付2000元。剩下的6000元按比例分攤。對方為主責,通常比例為7:3,則對方需要再賠付給你4200元。而你只需要出1800元的維修費;如果你買了車損險+不計免賠;則這1800元由保險公司幫你出了。當然,如果你只買了交強險,則這1800由自己掏腰包。
Ⅹ 什麼是車損險
車損險
車損險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在駕駛保險車輛時發生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車輛受損,保險公司在合理范圍內予以賠償。
責任范圍
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① 碰撞、傾覆、墜落;② 火災、爆炸、自燃(須另投自燃險);③ 外界物體墜落、倒塌;④ 暴風、龍卷風;⑤ 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⑥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⑦ 載運保險車輛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於有駕駛人員隨車照料者)。
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
車損險責任免除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車輛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 地震、戰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罰沒、政府徵用;
(二) 競賽、測試,在營業性維修場所修理、養護期間;
(三) 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四) 駕駛人員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葯物麻醉後使用保險車輛;
(五) 保險車輛肇事逃逸;
(六) 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無駕駛證或駕駛車輛與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相符;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屬於無有效駕駛證的情況下駕車;3、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七) 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
(八) 保險車輛不具備有效行駛證件。
保險車輛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 自然磨損、朽蝕、故障、輪胎單獨損壞;
(二) 玻璃單獨破碎、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三) 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四)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災造成的損失;自燃是指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五) 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後,未經必要修理繼續使用,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六)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七) 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八) 車輛標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設備的損失;
(九) 在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車輛,致使發動機損壞;
(十) 保險車輛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十一) 摩托車停放期間因翻倒造成的損失;
(十二) 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
(十三)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