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區設備維修費該由誰買單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住宅小區的公共設施是有保修期限的,如果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由開發商維修,如果超出保修期限的,可以申請用維修基礎維修。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為5年;
(三)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Ⅱ 小區物業收取管道維護費合理嗎
如果是園區內的管道維修,大家繳的物業費中包括這項費用,如果是個人(自己)家室內的管道維修收取費用,應該與業主(個人)溝通協商。
Ⅲ 老舊小區下水管道改造費用誰承擔
法律分析:小區水管管道改造時,費用由誰承擔,要看改造的原因以及產權,如果是質量問題的,在保修期內由開發商承擔,如果超保修期的,由業主或者物業公司承擔。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Ⅳ 小區下水管道更換誰承擔費用
法律分析:屬於公共設施,由物業申請物業維修基金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律規定專屬於國家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能取得所有權。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Ⅳ 小區污水主管道維修費用誰承擔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經鑒定,污水主管道因質量不符合國家標准而進行維修,可要求開發商、水管供應商承擔;若管道漏水是自然損壞的,產生的費用由物業啟動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若是因為小區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的,則由業主進行維修承擔。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條件下,住宅物業保修期限為:
(一)屋面防水工程不低於8年;
(二)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不低於8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五)房屋建築的地基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基礎設施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本辦法所稱的保修期限自物業交付消費者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Ⅵ 物業管理條例中下水管維修費用由誰付款
物業管理條例中,下水管維修費用由業主支付。
1、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2、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3、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4、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6)小區內管道維修費擴展閱讀 :
1、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按照規定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罰款;個人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1)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
(2)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的;
(3)擅自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
Ⅶ 小區水管維修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
如果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的,應用公共維修基金來解決;沒有共同維修基金的,應該是共用該管道的所有住戶共同出資來解決。
Ⅷ 住小區找物業維修房屋管道還收費用嗎
不應該再收費啊。小區維修暖氣管道一般是由物業處理的,一般的住宅小區內的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由專業經營單位負責設計、建設、維護和管理,還有按理說,供暖管網設備等屬於供熱公司專營社會設備,應該有熱企來承擔,可現在多數小區都是由物業公司自行管理,所以這部分錢應該由物業公司來承擔。
Ⅸ 供暖公司收取的管道維護費合法嗎
供暖公司收取的管道維護費,我認為是合法的,因為每年的這個時候供暖公司都會根據管道的安裝年限以及實際的情,針對管道做一個全方位的檢修與維護,所以費用就是從這種地方來了,他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要客戶在使用暖氣的同時,能夠享受到安全的保障,所以收取這筆費用來做,是為了讓客戶放心,很多人對這方面很不理解,說本來就應該由他們自己公司幫買單,但是實際上這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事情,只能從可下手才得以完成
Ⅹ 供熱管道維修費應該業主承擔嗎
1、公共暖氣管道的維修費用應該由供暖企業承擔,業主不需要承擔。
2、如果集中供熱是由國家的一些供熱單位來進行的。集中供熱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新建的商品房還未移交公司,那麼這時整個小區內的供熱的維護和維修都是由開發商來進行負責,這個時間一般是兩個採暖期。第二種形式就是已經移交供熱公司的供熱情況。這時小區內整個系統內的供熱維護和維修都是由供熱公司來進行負責。
3、如果採取的是小區自己供熱,那麼此時供熱中所有的維修和維護都是由小區的產權單位來進行負責的。一般來說都是開發商進行負責或者是物業進行負責,這個要看具體的產權情況。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庭裝修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