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扣留質保金的會計分錄如何做
既然是扣留質保金,應該是甲方(發包方)應付,乙方(承包方)是應收回而不是應付。
質保金應答記入「應付賬款」。因為質保金屬於建造工程項目成本的一部分。
借:在建工程—**項目
貸:銀行存款
應付賬款—質保金
質保金到期後,支付質保金
借:應付賬款—質保金
貸:銀行存款
如果因乙方工程質量問題而扣留了質保金,作為銷售折讓處理,直接核銷不支付部分
借:應付賬款—質保金
貸:在建工程—**項目
⑵ 質保金會計分錄
質保金會計分錄是在復借貸時關於繳制納、收到質保金的記錄。
具體細節如下:
一、繳納質保金
1.繳納時
借:其他應收款——貸:銀行存款。
2.退還保證金做
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收款。
3.被扣保證金做
借:管理費用——貸:其他應收款。
二、收到質保金
1.錢匯入公司賬戶時:
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某人。
2.匯保證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某單位——貸:銀行存款。
3.退回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收款—單位。
⑶ 我公司請別人維修,給我公司已開票,款已付。我公司既扣除承建方的質保金,又能把維修費進成本怎做賬
建議,將已扣除的質保金抵頂付出的維修費用;如有維修費用大於質保金部分,作為費用處理。
⑷ 支付車間屋頂修理費,扣質量保證金費用怎麼走會計科目
產生屋頂修理費全額計入」管理費用-維修費「,質保金部份計入」其他應付款-質量保證金「
借:管理費用-維修費
貸: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質量保證金
⑸ 質保金怎麼扣
法律分析: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手續,主要有兩種:
1、逐次扣留,即發包人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按比例逐次扣留;
2、一次性扣留,即發包人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在合同雙方未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原則上則適用第一種方式,即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這也是實踐中發包人最經常採用的質保金扣留方式。但是,如果實踐中承包人已按合同約定提交履約保證金,這一常規性的質保金扣留方式,將與關於竣工前已繳納履約保證金,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保金的規定發生沖突。從合法性考慮,今後發包人應盡量採用在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保金的方式,或採用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要求承包人提交質量保函的方式。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以下簡稱保證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缺陷是指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約定。缺陷責任期一般為六個月、十二個月或二十四個月,具體可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第十條 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應於14日內會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核實。如無異議,發包人應當在核實後14日內將保證金返還給承包人,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付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還保證金申請後14日內不予答復,經催告後14日內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人的返還保證金申請。不支付全額,而按照規定,扣留一定比例的質保金。我國民事法律規范規定,扣留的比例可以自由協商確定,但是不得超過規定工程總價款的3%,否則扣留比例過程多,需要支付利息。
⑹ 工程質保金稅法規定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質保金」發生時的稅會處理
第一種情形,發生時點及返還時點均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按照營業稅條例的規定,此類「質保金」屬於營業稅的徵收范疇,無論到期是否實際收到款項,均應在2016年4月所屬期申報繳納對應的營業稅。
對於已繳納營業稅,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第二種情形,發生時點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返還時點在2016年5月1日之後。如施工企業已向甲方開具營業稅發票,則發生營業稅納稅義務,應在430前申報繳納營業稅;否則,應按照財稅[2016]36號文附件一第45條的規定,在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申報繳納增值稅。
三、「質保金」到期的稅會處理
「質保金」到期的處理,可分為三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質保金」到期,未發生保修義務,全額收回的,施工企業應以質保金全額為銷售額,根據所選的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例1 某施工企業一般納稅人乙與房地產企業甲2016年6月15日簽訂A工程結算書,結算書中約定,合同結算總價款為13320萬元,預留質保金666萬元,到期日為2017年6月15日。乙企業對A工程選用一般計稅方法。
乙企業2016年6月15日的會計處理:
借: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666萬元
貸:工程結算 600萬元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66萬元
2017年6月15日質保金到期,未發生保修義務,乙企業全額收回666萬元質保金,並向甲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借:銀行存款 666萬元
貸:應收賬款 666萬元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66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6萬元
第二種情形:「質保金」到期前,發生保修義務,施工企業選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發生的保修費用,進項稅額可以據實抵扣,到期回收保修金應計算銷項稅額。
例2 假定例1中,2017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業,由於工程出現缺陷,乙企業應承擔工程保修義務,乙企業預計需要50萬元。至3月15日,乙企業完成保修作業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發生保修費用價稅合計48萬元,其中取得專票並認證抵扣9萬元, 6月15日收到質保金666萬元。
1月5日,預計保修費用:
借:銷售費用 50萬元
貸:預計負債 50萬元
保修發生成本費用:
借:預計負債 48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9萬元
貸:銀行存款 57萬元
沖回多提的預計負債:
借:預計負債 2萬元
貸:銷售費用 2萬元
「質保金」返還業務處理同例1。
第三種情形:「質保金」到期前,甲方扣除乙方「質保金」,自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乙方在甲方扣除「質保金」之日發生納稅義務,確認銷項稅額。
例3 假定例1中,2017年1月5日,甲方通知乙企業,由於工程出現缺陷,甲方決定扣除質保金66.6萬元,直接委託第三方進行維修,6月15日乙企業收到質保金599.4萬元。
2017年1月5日,甲方扣除質保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66.6萬元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66.6萬元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6.6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6萬元
2017年6月15日,收到剩餘質保金時:
借:銀行存款 599.4萬元
貸:應收賬款—應收工程款—質保金 599.4萬元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59.4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9.4萬元
⑺ 扣質保金怎麼做賬
1、企業為質保金繳納方的,被扣留質保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質保金
2、企業為質保金收款方的,扣留對方質保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付款——質保金
貸:營業外收入
質保金一般指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質保金」,有質量保修金及質量保證金兩種不同含義,質量保修金,是由合同雙方約定從應付合同價款中預留的,當標的物出現質量問題,需要進行修理時,用於支付修理費用的資金;質量保證金,是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前,預先交付給建設單位,用以保證施工質量的資金。
⑻ 期內發生的維修費用,費用沖質保金,我方應如何做賬
程完工後發生的維修費和質保金,新規定計入管理費用,不再計入製造費用。
新准內則規定,不容滿足固定資產准則第四條規定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並在《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明確指出: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在「銷售費用」科目核算;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製造費用」科目與固定資產有關的費用項目是生產車間的機物料消耗、固定資產折舊,無固定資產修理費項目。
⑼ 因為維修,我們扣了他的部分質保金,現在質保金到期,我們該怎麼做賬呢。
維修費從質保金里扣除,質保期滿,退回剩餘質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