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租房裡面的東西壞了維修誰負責
1、如果你們在房屋租賃合同針對維修沒有約定,那麼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2、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如果出租人不履行上述義務,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4、要注意的是:
(1)主張物品是你們故意損壞的證據是房東提供而不是你們提供。
(2)訴訟費是由訴訟的敗訴方承擔的。
(1)租房子住室內設施維修費誰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㈡ 租房期間內家電不是人為損壞,維修費誰出
《租賃治安管理條例》中規定,房東有維修義務,但不能一概而論。具體需結合實際情況: 1.因租客人為使用情況導致物品需要維修的,由租客負責維修,可以要求房東配合。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定執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權屬有爭議的。
(五)屬於違法建築的。
(六)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七)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
(九)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㈢ 租房室內設施維修費誰承擔
法律分析:如果當事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已經列明了設施維修的費用由誰承擔的,遵從合同的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合同法明確規定當事人有約定的遵從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㈣ 請問租客在租房期間 房屋內的設備損壞了,應該是房東負責維修,還是租客自行承擔呢 謝謝!
您好。房屋租賃期間房屋內的設備損壞的。如果是設備自然損壞,應當由房東負責維修,如果是租客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租客負責維修。
㈤ 租房裝修費用誰承擔
如果是承租人獲得出租人的同意後裝修房屋的,租房的裝修費由承租人出;如果是出租人決定裝修房屋的,租房的裝修費由出租人出。如果是維修房屋的,則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維修費用由出租人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㈥ 租房子期間電器壞了,修理費用是由租客承擔還是房東承擔
這個應以合同約定為准
一般情況下,如果正常使用下,電器出現故障,屬於自然故障損壞的,應由房東負責修理,或租客與房東協商好費用後,自行找人維修,房東承擔費用。
如果是租客使用不當導致的損壞,應由租客自己承擔修理費用。
㈦ 出租出去的房屋家電壞了,應該誰負責出維修費用
在租房的過程中,很多人喜歡拎包入住的方式,解決了所有問題。可是在租賃期間,會遇到房屋、家電等需要維修的問題。那麼租賃的房屋及家用電器的維修責任歸誰,維修費用由誰支付呢?
網友咨詢:
我從張某處租下一套房子,租期2年,還有幾個月就到期了。我本來是打算續租的,但最近廚房的抽煙機損壞了,要求房東維修,房東不肯修,反而責怪是我的責任,說要麼我自己出錢修,要麼到期就不再租給我了,維修費從押金里扣。請問律師,像這樣租住房屋的家電壞了,應當由租客還是房東來維修?
所以說說,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中,最好詳細地列出屋內物品的購買時間、使用年限、物品狀況,並對物品的損壞責任作明確的約定。
㈧ 租房期間的維修費到底該誰出物品有損壞怎麼辦
在我們日常的租房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自己租賃的房子物品有損壞、丟失以及維修的情況,那麼在租賃期間哪些費用需要我們自己承擔,哪些費用需要房主來承擔呢?今天我們大家一起來詳細聊一聊這個問題。
以上就是關於在房屋租賃期間房子租賃物的維修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以及房子里的租賃物受到損耗、損失或者滅失的如何處理問題的解答,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算是進行提問。
㈨ 租房的時候不是我的原因傢具壞了,可以找房東出錢修嗎
如無事先約定,可以找房東出錢維修傢具。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另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規定,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
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由此,一般出租屋的維修事宜,雙方在租賃合同中需要約定明確。
一般租賃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維護費用應當由房東承擔,可以要求房東來維修,或者可以協商先由承租方墊付,再按照維修票據找房東支付。
但是,民法典同時也規定了,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故而,如果是承租方使用造成的損壞,承租方也是有義務賠償和承擔維修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