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事業單位車輛年檢費,加油費,維修費各計記入什麼費用
管理費用——車輛費(也可包括車輛修理費)
——修理費
『貳』 如何通過釘釘管理車輛的加油維修費
釘釘裡面有個「易車隊」,去釘釘應用市場開通試用,可以在易車隊裡面上報車輛的維修費、加油費、過路過橋費等,非常的簡單,也非常的實用。
『叄』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費列支電費,審計如何認定
審計發現,有的公車支出費用從賬面看似乎合理合法,但其中的問題也由明轉暗更加隱蔽, 增加了審計的難度,這就需要我們及時轉換思路,找准切入點,發現問題線索。
一、看是否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
一是重點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公車定編數、實有數及型號,審查車輛是否存在超編及車輛配置超標的問題。二是重點審查被審計單位公車管理內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嚴格按照公務用車派車審批程序以及公務用車使用登記規定嚴格管理車輛。比如油卡管理、定點維修制度是否執行到位。如果發現該單位如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或制度執行不嚴,則在油料管理、公車使用維修等方面可能存在違規違紀問題。
二、審查公務用車燃油費支出情況。
按正常情況,一輛公車一周工作日運行5天,一天最多跑不到8個小時。按此標准測算,一輛車一年或一天的耗油量在一個合理區間。審計時第一是收集被審計單位公車基本信息,包括行駛證、號牌、型號、購置使用年限、排量、油箱最大容積、加油卡和近幾年運行里程等內容。二是收集該單位的加油情況。如使用IC卡加油的,可查看每次加油數量小票;未實行IC卡加油,可直接調取用車派出單和統計該車燃油費支出較高的某幾個年度或月份的所有加油發票。根據上述收集到的情況和數據,製作燃油費支出情況統計表,統計篩查該車單次加油量大於該車油箱最大容積的數據(單次加油量小於且接近或等於該車輛油箱最大容積的部分不予考慮),有明顯異常數據的,需要進一步核實。審查加油的間隔日期,審查是否存在同一日期加油次數大於1次或連續日期且加油金額和數量相同等異常情況。同時查看加油日期和過路費支出票據有無發生在節假日、雙休日或車輛維修期間,如發現異常數據,可向有關人員做調查筆錄進行核實。被調查人如不能作出合理解釋和提供有效證明能夠排除異常的,可初步判定該單位油料管理上存在巨大漏洞,可能存在私車公養或多報燃油支出形成變相列支等其他違規違紀問題。
三、審查公務用車維修支出費用。
一是審查是否存在報銷非本單位車輛維修費用等問題,主要是驗證車輛歸屬,調取「維修結算審核單"中車輛信息進行核對,確定車輛是否為被審計單位車輛。二是核對車輛維修信息。了解被審計單位車輛維修管理流程,可調取車輛維修清單、車輛修理單位的維修明細表等資料,核實車輛維修基礎信息資料與報銷資料是否存在不符的問題,查找分析具體原因。三是審查車輛維修是否存在過度的問題。車輛的維修保養應根據車輛的實際使用狀況和運行里程而定,但有些單位存在對公車過度維修的現象。審計人員可選取抽查公務用車維修費用支出較大或維修頻率較頻繁的年度或月份的維修保養支出單據,按照維修保養時間項目等因素進行統計,分析車輛是否存在短時間頻繁維修、維修項目相同或內容相近、正常保養零配件更換頻次與正常使用時間不相吻合進行過度保養或維修的問題。如出現上述情況需進一步查找原因看是否存在虛列維修費用變相列支的問題線索。
『肆』 單位車輛日常保養維修管理方法
車輛日常保養維修管理方法
1.目的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和油料管理,實現車輛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設備管理的要求,本著「安全、高效、節約、及時」的原則,確保車輛正常行駛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維修和油耗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製定本規定。
2.范圍
本規定適用於項目部所有工程車輛和行政車輛。
3.職責
3.1器材部是此規定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監督本規定的貫徹實施。
3.2器材部負責對維修項目進行審核;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評定和選擇並簽訂維修協議;對維修質量進行驗證;並保存相關有評定、維修質量、維修記錄等資料。
3.3綜合隊機修車間維修人員負責定期檢查車輛狀況,並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3.4相關人員(駕駛員)負責及時發現、檢查故障並將所需保養、維修項目報送器材部、填寫《車輛報修單》,經維修主管同意後送修,車輛駕駛員確認保養維修合格,保留更換部件交公司驗審,對維修質量及時反饋。
4.程序
4.1保養、維修服務提供方的選擇
4.1.1保養、維修服務提供方的選擇,由器材部和綜合部共同完成。
4.1.2維修服務方選擇依據
——保養維修的技術(資質、技術力量、質量、時間);
——配件價格、工時價格;
——公司服務、信譽。
4.1.3器材部根據駕駛員所提供的維修質量反饋的記錄、與其他的維修公司進行比較,對維修服務提供方進行連續評定,以保持車輛維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務。
4.2日常檢查、保養、維護
4.2.1實行定人、定車、定保養制度,各單位設備員監督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力爭做到每天「三段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
4.2.2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平時視車輛情況自行清洗,行政車輛每周星期二為車輛保養日。工程車輛每月給兩次車輛保養時間,定為每月第二、四周四下午作為司機的保養日。所有車輛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必須整車全面清洗,並進行例行保養。
4.2.3制定檢車日制,定於每月第一周周三下午,檢查後結合上月的平時保養情況,綜合評比。如當天天氣不好,則暫停檢車,具體檢查時間由器材部另行通知安排。車輛檢查由器材部組織,安全部和各單位設備員協助,檢查及整改完成情況報器材部存檔。要求:
A、保養日:司機必須更換工作服,親自注油,每月二次,向本單位設備員報告注油、充電、加水等情況,本單位設備員跟蹤監督檢查。
B、他人不得代司機注油,如發現對本車司機和注油人各罰款200元。
C、油嘴注不了油,應由司機自己更換處理,嚴重者可由機修車間修理人員解決。
D、對不按要求保養者,司機停開或調換,並進行處罰。
E、對大家公認的車輛保養好的司機可表揚和獎勵。
F、不論什麼原因、條件,都必須執行保養項目,否則按保養項目罰款。
4.2.4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聲響。
4.2.5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應立即補充或更換。
4.2.6每月由駕駛員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乾燥清潔和工作有效。
4.2.7每月由駕駛人員自行檢查車輛消防設施,器材部、安全部、各單位設備員共同跟蹤監督復查。
4.2.8各單位設備員對車輛進行不定期檢查,以便及早發現問題並及時處理,避免車輛造成機械、安全事故而影響施工生產。
4.2.9定期保養內容
——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行政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工程車輛每運行500小時進行一次保養。檢查調整制動片間隙,更換機油濾芯、燃油濾芯、機油,緊固各部件連接螺栓,檢查、保養電路系統。
——每行駛/運行10000公里/1000小時,清理吹掃或更換空氣濾芯。如需縮短保養間隔里程或時間,應視設備本身狀況、使用狀況及工作環境等來確定。
4.3維修保養具體實施
4.3.1建立健全車輛維修技術檔案,記載車輛使用日期、基本裝備、技術性能、行駛里程、作業台班台時數量、維修情況等內容。
4.3.2成立車輛維修鑒定小組,專門負責車輛維修鑒定、換件、保養等工作。
4.3.3各單位設備員根據本單位駕駛員提供的車輛運行里程/台時數填寫運行記錄並提交器材部,經器材部統計核實後,再根據統計情況安排車輛保養時間。
4.3.4所有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保養,外委維修保養時必須填寫《外委維修審批單》並經批准同意。車輛的一般維修,原則上要求在綜合隊機修車間進行,的確在機修車間無法維修而需外委維修或新增、更換零部件和保養的,必須經器材部、機修車間及車輛所屬單位共同鑒字確認,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到定點修理廠維修或保養。外委維修原則上由器材部、綜合隊、使用單位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並報主管經理同意後,才可委託修理廠維修,否則,不予結算修理費。車輛外出期間確需維修,修車前需請示器材部和本單位領導同意後方可在外維修,否則費用自理,修復後修理工時費、配件材料費必須有正式發票方可報賬。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器材部、綜合隊機修車間、車輛所屬單位共同鑒定並同意後,才可更換,否則,費用自理。強硬更換的配件及維修費自理。一次維修金額超過5000元以上的須報請主管經理審核批准後,方可外出維修。
4.3.5綜合部行政用小轎車在4S(整車銷售、零配件、售後服務、信息反饋)店按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4.3.6凡外委維修保養的車輛,駕駛員應自始之終全程督促檢查,認真負責,確保維修保養質量。
4.3.7外委保養維修必須在指定的維修廠進行,駕駛員不得自行選擇修理廠。
4.3.8車輛的裝飾、裝具和附件更新,辦理程序與車輛維修相同。
4.3.9凡車輛更換下來的磨損件、壞件,應收繳倉庫統一保存和統一處理,任何人不準私自處理。
4.3.10定點修理每月由器材部結算修理費,之前駕駛員應檢查修理項目,確認修理合格。
4.3.11保養、維修後的車輛須經器材部、車輛單位設備員及駕駛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運行及作業。
4.3.12駕駛員要恪盡職責,加強車輛的維護,保持整潔,行車及作業時嚴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文明行車,厲行節約。
4.4建立車輛維修保養油耗檔案
4.4.1建立車輛管理檔案。每輛車分別建立運行公里/台時記錄和加油、維修台帳、管理檔案將作為對駕駛員年終考核和領取出車補助的主要依據。設立車輛運行里程/台時、用油及維修費公示欄,每台車輛的運行里程/台時、油耗及維修費等每月公布一次。
4.4.2每次修車和保養車輛,在機修車間維修保養的由機修車間做好記錄存檔並抄送器材部,外委維修的由器材部做好記錄歸檔,車輛所屬單位設備員也要做記錄並存檔,最後所有車輛維修信息報送器材部在《車輛維修登記表》中記錄存檔並分析維修情況。經同意領用配件、材料要辦理出入庫手續,實行誰用料誰簽領的管理規定。
4.4.3所有車輛的事故、故障和相應的保養維修必須進行記錄,同時註明處理的時間和公里/台時數。更換輪胎必須記錄輪胎編號。記錄由器材部和車輛所屬單位設備員存檔。
4.5油料管理
4.5.1綜合部的車輛用油由綜合部和器材部負責管理,其他車輛用油由器材部和綜合隊管理。
4.5.2車輛加油時,由駕駛員領取加油單在指地點加油,同時填報車輛里程錶總數或運行台時數。綜合隊、綜合部、器材部、各使用單位每月底進行油耗、運行里程/台時數量核對。因公外出加油,加油發票經派車人簽字和登記後,逐級簽字報銷。
4.5.3外單位和他人用車,根據實際情況,耗油量按里程數/運行台時數著實處理。駕駛員不準將油料轉讓給外單位和私人,如發現類似情況將嚴肅處理。
4.5.4柴油的補給由器材部安排加油車來工地指定地點加油,汽油的補給由器材部安排到外面指定加油點加油,如出差等特殊情況外出加油需請示部門經理及按相關程序規定執行。
4.5.5每次加油時要登記加油量,以及加油時的公里/台時數。加油必須有駕駛員和器材部的簽名確認。
5.相關記錄
5.1《車輛報修單》
5.2《外委維修審批單》
5.3《車輛維修登記表》
6.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伍』 私車加油費可以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開支嗎
私車來加油費可以從公務用車源運行維護費中開支嗎?
私家車加油,是不可以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中開支的。因為私家車是個人用的車,不屬於公務用車,所以只能是自己消費,而公務用車是屬於公用車的費用,所以運行費用是在公路運行維護費中開支。
『陸』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怎麼做
車輛管理制度
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范。 本標准適用於公司所有涉及車
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准。 《車輛保修申請單》 《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 《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一切對於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准規定。
(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其他支出等事項統一由總經辦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總經辦主管委託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辦主管申請調派,總經辦行政部門應事先得到總經理批准,總經辦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4)、未經分管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5)、費用報銷
a.公務車油料由總經辦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總經辦主管批准後,憑發票實報實銷。
(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總經辦主管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附加服務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7)、 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辦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8) 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准。
(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餘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總經辦、以及相關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不低於600元。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5%處罰;不低於800元。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7)、在總經辦組織督促下,公司車輛使用者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20)公司員工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員工,都應熱情周到,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車輛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23)、離車注意
a.車輛駕駛員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並逐次檢查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車輛駕駛員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24)、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車輛駕駛員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相關主管管理責任者報告。
(25)、 個人形象
a.車輛駕駛員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6)、 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計程車費。
(27)、車輛駕駛員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內容。
(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4、公司關於員工私車公用做出如下規定
(1)選擇一、由公司統一對私車公用的員工統一按照職別、崗位、用途進行分類統計,並按照統計結果分類進行補貼(見詳表),在指定時間由車輛使用人到財務部門發放領取;並在領取同時向財務部門提供相關的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2)選擇二、
A、由公司統一按照用車里程數進行用車補貼,每百公里補貼20元;
B、每次出車前由私車駕駛員在總經辦進行里程數、油耗底數登記,並由總經辦審核里程數、油耗數;
C、每月底最後一天對私車公用數量進行里程數、油耗數統計,與次月5日前統計匯總完畢通報財務部;
D、財務部門審核完畢後上報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
E、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在指定的時間相關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車輛補貼,並要求提供與車輛使用用相關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F、私車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記和統計中不得虛報里程數、虛報出行等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取消當月所有車輛補貼。
『柒』 和公務車有關的科目是不是都計入到公務車運行維護費裡面啊
是的。
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包括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和其他相關支出。
第十八條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結合政府財力狀況,科學制定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定額標准。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根據各單位編制內公務用車數量和運行費用定額標准,核定公務用車運行費用預算,按照隸屬關系列入各部門的部門預算。
第二十條在編制部門預算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商品和服務支出」類下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款級科目。預算編制沒有細化到經濟分類的,應當將「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單獨列示。
(7)公務用車油費維修費審批單擴展閱讀:
根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包括公務用車購置價款、車輛購置稅和其他相關支出。
第十二條對各有關部門編制的年度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劃,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公務用車管理規定嚴格審核。在此基礎上,統籌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用,並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三條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一般公務用車和部級幹部用車購置費用,分別歸口列入四個管理局的部門預算。
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其他用車購置費用,列入各部門的部門預算。
第十四條中央垂直管理部門所屬單位的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其他用車購置費用,列入各主管部門的部門預算。
第十五條地方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購置費用,按照地方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列入地方各有關部門的部門預算。
第十六條在編制部門預算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購置費用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基本建設支出」類或者「其他資本性支出」類下的「公務用車購置」款級科目。預算編制沒有細化到經濟分類的,應當將「公務用車購置」預算單獨列示。
『捌』 車輛管理制度
給你個範例,自己根據情況修改。
公司用車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本公司的車輛管理和保養,特製定本規定。
2、范圍:本公司用於送貨之貨車。
3、職責:
3.1
司機負責車輛的定期檢查和保養,並憑《用車申請書》出車。
3.2
用車部門負責填寫《用車申請書》並經部門部長簽名後交總經理或行政部部長審批。
4、車輛管理:
4.1
車輛由專職司機駕駛,司機應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4.2
車輛出車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車輛行車途中應安全行駛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4.3
用車部門在用車前須填寫《用車申請書》,經部門部長簽字後交行政部部長審批後交司機。
4.4
用車應設《用車記錄薄》記錄出差地點、時間、用車人等,並應要求用車人在記錄薄上簽名,每月30日前上交財會統計結算。
4.5
公司用車送貨物原則(以本公司鋁殼箱為標准)低於2件的不出車。
4.6
如節假日或業余時間用車的應提前一天向總經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請並填寫《用車申請書》,經審批後方可使用。該用車時間內所有責任由用車人負責(包括事後得知該時段發生的電子違章記錄罰款。
4.7
車輛出車任務結束後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專用車位內,不得擅自將公車私用,否則追究司機責任。
4.8
車輛的各類證件要保管完好,行駛證、車匙不得放在車內,以防發生盜竊。
4.9
營銷人員用車各項費用自理,包括油費、路費、違章罰款,司機出差補貼等。
4、司機管理:
5.1
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並應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5.2
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發現有故障的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經批准後送汽修廠維修。
5.3
司機應清楚了解車輛的保養時間和各季度的審核工作,如因證件不齊全或過期失效的,後果由司機負責。
5.4
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不準疲勞駕車、不準酒後駕車。如因故意違章或以上原因被罰款的,費用由當事人負責。
5.5
上班時間未派出車的,應隨時在公司等候出車,在辦公室內應協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傳真文件、復印等)必要時協助其它部門工作。
5.6
未經批准不得將車輛隨意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玖』 鄉鎮公務用車標准
一、車輛管理與調度
1、政府公用車輛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管理,黨政辦公室指派專人對車輛進行日常管理、統一調度。
2、嚴禁公車私用,出車人未經黨政辦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車。出車人因擅自出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3、未安排出車任務的車輛,一律停放在辦公樓前指定車位。非公務活動,嚴禁將公務用車停放在餐飲、洗浴、歌廳等娛樂場所。
4、黨政辦公室建立車輛使用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詳細記錄車輛調度、維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錶數、月末里程錶數。月底由辦公室對每輛車的使用情況、維修情況、用油量、行車里程、百公里耗油等進行匯總,填寫報表。
5、車輛的附帶證件及相關資料由黨政辦公室統一保管。車輛發生轉移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
二、車輛維護
1、出車人應在每次出車時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況良好和行車安全。
2、所有車輛一律實行定點維修。車輛出現故障,出車人本人又不能及時進行排除者,應立即報告黨政辦公室,經核實原因後,填寫維修項目申報單,經主管領導書面同意,到政府指定維修點維修。換件維修須將換下舊件交黨政辦留存。不經辦公室允許私自維修者,所需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3、黨政辦公室與政府指定維修點定期將車輛維修費用進行校對、匯總,交由鎮長審批後,到財會部門結算。
三、車輛用油
1、車輛用油由黨政辦公室開具油卡,按照外出或下村的加油標准進行加油。
2、確因特殊情況,無法領到加油卡時,經主管領導同意,開具加油發票,按規定程序報銷。
3、長途出差往返300公里以上確需中途加油,須及時通知黨政辦公室,經批准後方可加油。出差歸來,經鎮長審批後,按規定程序報銷。
四、附則
1、本制度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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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
鄉鎮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VIP專享文檔 2019-05-21 1頁 用App免費查看
***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我鎮公務用車使用管理,降低行政成本,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鎮長、分管安全生產領導用車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鎮財政據實報銷。
第三條 分管計劃生育領導用車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在計生辦工作經費中列支。
第四條 其他公務用車所產生的費用除車輛保險及檢驗費用由鎮財政統一列支外,其餘費用實行包干制。
第五條 實行經費包乾的公務用車油料費由財政分局按月撥付,所有車輛均實行集中修理,由財政分局統一到修理廠結算。修理費用在1000元/次以下的由用車人員簽字認可,在1001元-3000元/次的由鎮財政分局核實後認可,在3001-5000元/次的須經鎮人民政府鎮長批准,5000元/次以上的經鎮黨政會議同意後方可修理。
第六條 黨政領導原則上不允許駕車,由相關用車人員在所分管聯系的部門中,明確一名持有駕駛證的工作人員兼任駕駛員。
第七條 公務用車駕駛員須與黨政辦公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責任。駕駛員在駕車過程中須遵章守紀,謹慎駕駛,確保安全,凡因駕駛員違章行駛所造成的一切責任概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第八條 不得將公務用車停放在酒店、桑拿、娛樂場所等不宜停放公車的地方,如出現上述情況被新聞媒體曝光或受上級相關部門處罰的,由用車者承擔一切責任。
第九條 禁止公車私用,凡因公車私用造成的一切責任概由用車者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用車者或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如私自借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概由用車者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 本辦法如與上級公務用車相關管理規定相沖突,則自行作廢。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