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家對部分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根據《「三包」規定》,以下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分別是:
彩色電視專機、黑白電視機、電冰箱、洗屬衣機、電風扇,整機不低於一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三年;收錄機整機不低於半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一年。
彩色電視機和黑白電視機的主要部件是指:
顯象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冰箱的主要部件是指:壓縮機、蒸發器、過濾器、冷凝器、毛細管、溫控器。
洗衣機和電風扇的主要部件是指:
電機、定時器、開關、電容器。收錄機的主要部件是指:磁頭、馬達、開關、電位器、集成電路。包修期均從銷售者開出發票之日算起。另外,包修期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無零件配件待修的時間。
『貳』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三包政策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家電類三包包含的具體內容如下: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
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叄』 家用電器國家三包規定有哪些
家用電器國家三包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系指《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列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商業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發布。
第三條 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三包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規定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和生產者制定嚴於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本規定不免除末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於列入目錄產品三包的責任。
第五條 銷售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不能保證實施三包規定的,不得銷售目錄所列產品;
(二)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三)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一律不準銷售;
(四)產品出售時,應當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使用維護事項、三包方式及修理單位,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五)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並提供服務。
第六條 修理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
(二)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件和零配件。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後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理的查詢。
第七條 生產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
(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五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第八條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一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維修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末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末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第十三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第十四條 換貨時凡屬殘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或者修理過的產品均不得提供給消費者。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票背面加蓋更換章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或者在三包憑證背面加蓋更換章。
第十五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除因消費者使用不當致使產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消費者免費修理(包括材料和工時費)。對應當進行三包的大件產品,修理者應當提供合理的運輸費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或銷售者追償,或者按合同辦理。
第十六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提倡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上門提供三包服務。
第十七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三包,但可實行收費修理:
(一)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二)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三)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票的;
(四)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合或者塗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造成損壞的。
第十八條 修理費用由生產者提供。修理費用指三包有效期內保證正常修理的待支費用。
第十九條 銷售者負責修理的產品,生產者按照合同或者協議一次撥出費用,具體辦法由產銷雙方商定。銷售者委託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費用的支付形式由銷售者和修理者雙方合同約定。專款專用。生產者自行選擇其他地方或者自行設置維修網點的,由生產者直接提供修理費用。
第二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修理者破產。倒閉、兼並、分立的,其三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消費者因產品三包問題與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發生糾紛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質量管理協會用戶委員會和其他有關組織申請調解,有關組織應當積極處理。
第二十二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末按本規定執行三包的,消費者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公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由上述部門責令其按三包規定辦理。消費者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解決,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國家經濟委員會第八部委局發布的國標發(1986)177號《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同時廢止。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准。
『肆』 國家對部分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的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三襲包」規定》,以下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分別是:
彩色電視機、黑白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整機不低於一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三年;收錄機整機不低於半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一年。
彩色電視機和黑白電視機的主要部件是指:
顯象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冰箱的主要部件是指:壓縮機、蒸發器、過濾器、冷凝器、毛細管、溫控器。
洗衣機和電風扇的主要部件是指:
電機、定時器、開關、電容器。收錄機的主要部件是指:磁頭、馬達、開關、電位器、集成電路。包修期均從銷售者開出發票之日算起。另外,包修期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無零件配件待修的時間。
『伍』 家用電器三包有效期是多少天
1、「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
2、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回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答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3、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陸』 電子產品國家規定的保修期是多少
按照我國的三包法規定:所有上市銷售的新車都必須提供不少於3年6萬公里的質保期,只要在質保期內出現的質量問題,都可以得到免費的維修,包括配件和工時費。
這個保修期限的條件一般是「或」的關系,即可以免費保修的條件有兩個:一個是行駛時間3年內,一個是行駛公里數6萬公里以內。當這兩個條件里任意一個超過了,那麼汽車就不能進行免費的維修保養了。
另外,在保修期間內,並不是車輛的所有的維修費用都是免費的,也不是所有維修配件的保修都是「3年6萬公里」,這個具體還是要看你們的車主手冊。
『柒』 格力空調的保修期是幾年 格力空調幾年質保,保什麼
一、格力電器對2021年3月1日前大陸(不含港澳台及國外)銷售的家用空調整機質量問題包修6年。
二、格力電器對2021年3月1日起銷售的家用空調提供10年免費包修服務,同時對老用戶提供以舊換新服務:
1.適用機型:購買的製冷量小於或等於14000w,且用於家庭民用場景(如住宅、小區等)安裝使用的家用空調(不含天井機)。
2.界定時間:自2021年3月1日起購買的以上產品,以有效的購買憑證的日期為准。
3.工程機以簽訂的合作協議中包修年限為准。
三、格力商用/中央空調產品包修期限,以產品型號為准,有包修18個月、3年或6年不等;商用/中央空調大型機組整機產品質量問題「自機組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包修期,可參考隨機的包修卡,具體以購買合同簽訂日期為准。
四、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屬於包修范圍,服務商可按有關規定實行收費維修:
1.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2.非格力服務商所安裝、維修造成損壞的(包括消費者自行安裝或自行拆動維修損壞的);
3.無三包憑證或無有效發票的。
4.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塗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害或使用環境惡劣造成損壞的。
6.處理品、已超過包修期的產品。
『捌』 我要寫一份關於家用電器的售後服務計劃書,請問有什麼可以借鑒的模板嗎
項目背景
XX面臨的問題
在競爭激烈的家電市場中,售後服務已經不單只是企業的一個後勤部門,而是取得的市場份額的利器。
XX認識到,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只有做好售後服務,才能贏得更多的顧客。並且XX目前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近50家服務網點,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
但由於這些服務網點分布在全國各地,現有資源不能共享。目前面臨的問題是:如何進行資源共享,集中管理,獲得第一手的客戶資料,測量客戶的滿意度,對各服務網點進行監控管理。
龍特的解決方案
龍特是廣州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專業開發企業管理系統(包括龍特ERP-Power2000企業資源計劃系統),也是國內為數不多的完全掌握B/S結構技術的軟體公司之一。
龍特為XX開發基於B/S結構的售後服務管理系統,伺服器安裝在XX總部並連接到Internet上,各地服務網點通過各種接入方式(包括專線、寬頻網、Modem電話撥號、ISDN等)接入Internet,直接在XX的伺服器中使用軟體系統。所有資料存放在伺服器的資料庫中。XX可以在本地對各個網點的售後服務情況進行查詢統計分析,從而達到資源共享、集中管理監控的目的。
3 方案總體原則
1) 採用先進的B/S結構軟體技術
所謂B/S結構,就是只安裝維護一個伺服器(Server),而客戶端採用瀏覽器(Browse)運行軟體,即瀏覽器/伺服器結構。
B/S結構的優點是維護方便,能夠降低總體擁有成本。客戶端運行軟體,就像我們平時上網瀏覽網頁一樣,有個瀏覽器(通常是IE5.0)就行了,不用安裝其它軟體。而且通過電話線也可以運行軟體。B/S結構的軟體所有的維護、升級工作都只在伺服器上進行,而客戶端不需要進行安裝和配置。
當軟體進行某些修改,比如增加某項功能時,系統維護員只要將伺服器的軟體升級到最新版本就行了。而其他客戶端,只要重新登錄系統,使用的就已經是最新版本的軟體了。
2) 統一軟體平台
軟體支撐平台應盡量採用美國微軟公司的產品,包括WINDOWS 2000 Server、SQL Server、WINDOWS 98、OFFICE97或OFFICE2000等,以便於各種系統之間的集成。
3) 可操作性及可維護性
由於我國IT行業發展較遲,一般的企業管理人員都不易掌握電腦的使用,因此,軟體操作界面應力求簡單明了,易於使用。
此外,軟體的設計採用對象化、組件化的設計思想,向用戶開放系統的對象模型,增加系統的可維護性和可升級性。
4) 安全性
為了提高系統的安全性,防止非法進入,可以通過集成微軟IIS及Site Server的安全特性,包括防火牆及SSL等技術來增強系統的安全性。
系統提供的自動備份功能,可以保證數據萬無一失。通過系統設置,可以實現每天自動增量備份,每周完全備份。也可以人工隨時進行備份。
4 系統流程及功能說明
1) 安裝資料管理
安裝資料管理可以實現用戶資料及安裝資料的管理維護。包括用戶資料、安裝資料的錄入、修改、查詢,列印安裝費結算審批單,列印通知書,根據指定條件進行各種查詢分析。
2) 維修資料管理
維修資料管理可以實現維修資料管理以及維修費用結算。
3) 更換機管理
更換機管理可以實現更換機憑證的維護以及查詢統計。
4) 維修網點檔案管理
維修網點管理可以實現維修網點資料的管理,包括網點資料的輸入、修改、查詢,記錄網點更名等變動情況,對網點進行考核打分,記錄協議書,各種查詢統計分析。
5) 配件管理
配件管理對各網點的配件進行管理。包括配件的領用、退回以及盤點、調整等。
6) 押金管理
押金管理對網點的押金進行管理,包括增加押金、減少押金,押金不足提示,查詢押金情況等。
7) 客戶投訴處理
客戶投訴處理對客戶的投訴函、投訴電話進行登記、處理跟蹤、回訪等事務進行管理,並可以按指定條件進行查詢統計。
8) 費用管理
費用管理對網點的各種外勤費用進行錄入、修改,並按指定條件進行查詢統計。
9) 操作員、職員管理
操作員及職員管理包括操作員增加、刪除、更改密碼、設置許可權,職員的人事檔案、考勤記錄的維護等。
5 系統實現
伺服器通過寬頻網接入Internet,各地服務網點根據實際情況採用各種接入方式(包括專線、寬頻網、Modem電話撥號、ISDN等)接入Internet,並登錄到售後服務系統伺服器,直接在IE上運行軟體。
伺服器
防火牆
Modem ISDN
服務網點 服務網點(寬頻) 服務網點
6 項目開發實施計劃
龍特公司擁有一支技術過硬、團結協作的高質量技術開發隊伍,對於本系統,我們將成立一個由開發、測試、實施服務人員組成的項目小組,以保證本系統的工作順利進行。
我們將為XX培養1-2名系統維護員,我們假定最終用戶的操作培訓由XX完成。
開發實施計劃表
階段 進度內容 預計周期
前期准備階段 系統所需資料的收集、整理和設計 15天
系統的程序實現階段 在前期准備階段的基礎上,進入實質性的程序編寫。 2個月
系統安裝調試階段 系統已經完成程序編寫,對系統進行安裝和調試。 5天
系統的培訓和完善階段 系統進行試運行,並根據客戶實際運行的情況進行系統的完善。 1個月
正式使用階段 系統經過1個月的磨合試運行後,數據結果正確,系統運行穩定,系統轉入正式使用階段。
系統進行驗收 軟體開發方已經成功完成委託方的開發和實施任務,系統進行最後的驗收。
7 售後技術服務
優質完善的售後服務是對客戶的重要承諾。龍特深刻地了解到客戶的需求,對售後服務十分重視。在公司內配備有專門的客戶服務部門,以不斷地提高客戶服務的水平和質量。同時,在售後服務的處理流程、規范化管理方面,龍特成功地吸取了國外著名IT公司的豐富經驗,從而確保企業客戶得到優質的售後技術服務。
1.1.1. 售後服務內容
技術咨詢服務
龍特將向客戶提供終身的技術咨詢服務。技術咨詢服務的內容包括新產品新技術通報,技術發展動態,系統改進意見,提供技術方案,項目長遠規劃,研究解決技術難題等。龍特願意與客戶長期合作,為客戶的長期穩定發展作出貢獻。
熱線電話幫助服務
龍特將為客戶提供熱線電話幫助服務。客戶企業的用戶可通過本企業內指定的2-3名人員,通過龍特提供的熱線電話獲得幫助服務,包括疑難解答、故障定位、故障排除等服務。
龍特的熱線電話工作人員將把每次電話記錄進計算機內,並對其進行統計歸類,定期向客戶的對口聯系人提交工作報告。
售後服務工作報告
龍特將定期向客戶的項目負責人提交售後服務工作報告,把每個系統出現的故障和用戶提出的問題進行分類,對於經常出現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及時予以重點解決。
1.1.2. 系統故障處理過程
系統故障一般按照先發生先處理的順序進行處理,但比較嚴重的問題須優先處理。問題嚴重的等級由問題對最終用戶系統運行的影響決定。
1、一級嚴重性(緊急的)-系統無法運行,需立即解決。
2、二級嚴重性(嚴重的)-系統的關鍵功能無法運行,需立即解決。
3、三級嚴重性(限制性的)-系統的某些功能無法運行,使客戶的功能受到限制和削弱,需盡快加以解決。
4、四級嚴重性(輕微的)-系統的功能基本正常,但是某些界面出現輕微的故障,用戶的操作並沒有受到影響,應及時進行解決。
當系統出現問題時,用戶首先對相關信息進行記錄,然後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通知龍特的熱線電話支持服務人員。他們在通過電話、傳真方式幫助解決問題的同時,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相關部門和技術人員做好後續的准備工作,一旦上述方法解決不了問題,將按照預定的程序進入故障確認、故障定位、故障排除步
這是我在網上找到的,看一下
『玖』 家用電器最新「三包」規定
《國家新三包規定》
第一條
為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行動電話機商品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三包」)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由無線接入的行動電話機商品(包括手持式行動電話機、車載行動電話機、固定台站電話機及其附件,見本規定附錄1《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
第三條
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著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本規定是實行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 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於本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銷售者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一) 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嚴格執行本規定;(二) 應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三) 應當採取措施,保持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的質量;(四) 銷售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開箱檢驗,正確調試,當面向消費者交驗行動電話機商品; 2、核對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號(IMEI號)和進網標志,附件的出廠序號(批號),產品商標和型號; 3、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 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三包憑證應當准確完整地填寫(見附錄2《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憑證》)並加蓋銷售者印章,有效發貨票應當註明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附件的出廠序號(批號)、產品商標及型號、銷售日期、銷售者印章、金額等內容;
第五條
不得銷售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不符合說明書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產品質量不合格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不得銷售未標注生產日期的電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商品出現故障,銷售者應當根據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七)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並提供服務。
第六條 修理者應當承認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修理者應當具有行業主管部門委託的維修資質審批機構的收費修理業務證書,維修人員應當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二)承擔三包有效期內的免費修理業務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費修理業務;
(三)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應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和質量標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認真記錄修理前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
(四)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或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五)保持常用維修配件的儲備量,確保維修工作正常進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誤維修時間;
(六)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修理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及維修記錄;
(七)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八)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接受消費者有關商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第七條 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志,並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產品說明書應當按國家標准GB5296.1《消費者使用說明總則》規定要求編寫,應當明確產品的功能特點、適用范圍、使用、維護與保養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項、常規故障判斷等;三包憑證應當符合本規定附錄2《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憑證》的要求;
(二)保證行動電話機商品符合註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證產品質量合格;應當明示待機時間,在電池顯著位置清晰的標注生產日期;
(三)應當自行設置或者指定與銷售規模相適應的具有維修資質證書的修理者負責三包有效期內的修理,並提供修理者的名稱,地址撤消或者變更的,應當及時公告;
(四)按照有關修理代理各通貨者協議的約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內發生的維修費用;維修費用在產品流通的各個環節不得截留,應當最終全部支付給修理者;
(五)按照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足夠的合格零配件,保證能夠在產品停產後二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六)按照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必需的維修技術軟體,技術資料,技術培訓等技術支持;
(七)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查詢,並提供咨詢服務。
第八條
行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見附錄1《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三包有效期的最後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期的最後一天。
第九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修理,換貨,退貨應當憑發票和三包憑證辦理。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證明該行動電話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依照本規定承擔免費修理、更換責任。消費者丟好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的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本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第十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行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第十一條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附錄3《行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二條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附錄3《行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三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附錄3《行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四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介面卡等行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本規定附錄3《行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還貸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第十五條
送修的行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後回備用機。
第十六條
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並由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七條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八條
符合換貨條件,但消費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九條
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本規定附錄1《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規定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折舊費的計算日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時間
第二十條
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條
換貨後,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有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第二十二條
銷售者按本規定為消費者退貨、換貨後,屬於生產者、供貨者責任的,依法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屬於修理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生產者、供貨者按照上述規定賠償後,屬於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
第二十三條
對於在經營活動中贈送的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按照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第二十四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不實行三包,但可以實行合理的收費修理:(一)超過三包有效期的;(二)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但能夠證明該行動電話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三)三包憑證上的內容與商品實物標識不符或者塗改的;(四)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五)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餓;(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二十五條
生產者、銷售者、修理者破產、倒閉、兼並、分力的,其三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消費者因商品三包問題與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發生糾紛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信息產業部門行動電話機(電話機)產品質量投訴中心,質量管理協會用戶委員會和其他有關組織申請調解,有關組織應當積極受理。
第二十七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的,消費者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機構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申訴,有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的,消費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規定與銷售者,修理者或生產者達成仲裁協議,向國家設立的仲裁機構申請裁決;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需要進行商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的,可以委託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者省級以上產品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信息產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從2001年11月15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