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時間限制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3、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在交通事故處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當事人的駕駛證,但應開具暫扣憑證。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交通肇事車輛、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需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延長20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衍生問題: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期限為多久?
交通事故理賠期限是指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人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請求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期限。這兩種期限在保險條款中有如下幾種表述:
1、機動車輛保險條款(2000)第二十八條規定: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 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1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十二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能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 確定等的各種必要單證。第三十條又規定: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 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2、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第十七條規定:在承運人會同收貨人作出貨物運輸事故簽證時起,被保險人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據、證件,即作為自願放棄權益。
3、一些人壽和健康保險條款對保險事故通知都作了類似的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或5日或10日內)通知保險人,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於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增加的勘查、調查等項費用。
索賠時效是指法律規定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險公司提出賠償或給付保險金權利的期間。
如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
4、事故發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輕微,雙方能就事故責任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一般自事故發生日起起算一年訴訟時效。
5、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 日內;一般事故15 日內;重大、特大事故20 日內,必須作出責任認定。因交通事故情節復雜不能按期作出認定的,須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按上述規定分別延長 5 日、15 日、20 日。事故發生後一般交警部門會在 30 日內製作《事故責任認定書》,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B. 交通事故保險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1年,但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一)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
(二)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
(三)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
(四)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C. 保險公司修車最長時間是多久
保險公司修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根據車受損的情況,修理的時間也是不固定的。如果是小修一般幾天就可以,如果是大修比如說需要更換原廠配置等,那麼修理的時間可能會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建議如果出現交通事故,一定要盡快聯系保險公司,這樣才不會耽誤汽車的修理時間。
此外車險的報險時間為48小時之內,如果是48小時之後保險可能會被拒絕。在事故發生的的現場,要注意保留證據以及拍照,並到交通事故快處快賠中心進行理賠。事故較為嚴重的話,就需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了
拓展資料
(一)車險理賠流程
第一步:報險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妥善保護好現場,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如實陳述事故發生經過,並提供保險單,待保險公司查勘人員到現場查勘,還需填寫《出險通知書》。如多方事故或涉及人傷、物損的事故還應報警處理。
第二步:定損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對車輛進行定損,與被保險人一起協商確定修理工時費及材料費。如無法達成一致,可以申請物價部門或保險公估公司進行鑒定。
第三步:修車 車主可自行選擇具有維修資質或熟悉的修理廠進行維修,也可以到保險公司合作救援點進行維修,保險公司與維修廠共同完成損失鑒定工作。受損車輛的定損維修以修復為准。
第四步:索賠 車輛修復後,客戶應保存好修理發票,同時提供其他必要的材料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果涉及多方責任的,應提供交警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涉及人身傷亡事故的,還應提供傷者診斷證明(縣級以上醫院)、治療費發票等必要的證明單證,並遞交完整資料,進行索賠
(二)車險范圍
1.交強險:交強險在被保險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後,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賠償項目通常包括受害者的死亡傷殘費用、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
2.車損險:車損險是賠付車輛損失的保險,用於減少車子磕碰等損傷帶來的損失。
3.第三方責任險:在發生意外事故給第三方造成損失時,車主可以獲得相應賠償。
4.車上人員險:主要對車上乘客提供保障。如若車上人員購買了意外險,那麼用戶就無需再購買座位險了。如若車上人員未購買,用戶可以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選擇性的購買一定保額的座位險。
D. 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時間限制嗎
一、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時間限制嗎
1、交通事故保險公司理賠時間一般有限制。如果是財產賠償的話為兩年,如果有人身賠償的話則為五年。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保險公司理賠的流程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後保險公司理賠的流程如下:
1、報案。當事人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定要立即向事故發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在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保險公司可以拒賠。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投保人應盡快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電話報案,也可直接去報案;
2、勘驗。保險公司應主動到事故現場進行勘驗,對事故車輛進行定損。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要先搶救傷者,然後對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對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10日內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對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在5日內進行檢驗鑒定,然後做出認定書;
3、辦理理賠手續。投保人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應攜帶行駛證,保險合同以事故責任認定書等相關證件。保險公司應在48小時內對車輛進行定損,投保人在車輛沒有定損之前不能修理車輛。保險公司應該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修復車輛的費用和工時。
E. 交通事故理賠有效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理賠的訴訟時效期限是三年,根據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F. 車禍後理賠最長是多少時間
車禍保險賠償時間一般是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後,交通事故賠償有期限。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傷害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後3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過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3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不過不一定是責任認定書一出來保險公司就要賠償,保險公司還需要審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險購買情況以及購買的保險種類情況,符合賠償的情況下才會進行賠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交通事故理賠時間期限一般是適用於普通民事訴訟時效的兩年時間,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至二十九條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應及時告知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
G. 車輛走保險維修時間有限制嗎
保險公司一般不指定維修點。定損後維修時間一般也沒有限制,但如果你沒有及時維修而造成配件價格變動,保險公司不會再進行追加!同樣,如果維修費用不夠也只能自己掏錢了!
因為保險公司的材料報價是有時效性,配件市場價格經常在變的
H. 交通事故理賠有沒有時效保險公司有時效
交通事故後,如果當事人與保險公司達成賠償協議的,那麼保險公司會在10日內賠償保險金。如果沒有達成協議,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的,也就不存在有沒有期限的問題。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