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家電三包法怎樣規定的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1)家用電器行業的法律政策擴展閱讀:
我國「三包」的發展
1986年4月,國務院發布了《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在《條例》中明確: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產品質量負責。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對產品適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實際經濟損失。」
1995年2月,在全國人大七屆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產品質量法》中,進一步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經銷者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售出的產品不符合規定要求時,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即所謂「三包」。以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三包」的要求成了重要法律依據之一。
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對售出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在我國還是第一次,應當說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從此,我國的消費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了法律武器。
為了進一步落實和規范「三包」責任,在《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產品質量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發布後,有些部門還陸續發布了一些關於「三包」的管理辦法,明確了「三包」產品的目錄、「三包」 的范圍和期限等要求,可操作性更強了,在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但也必須承認:有些補充辦法確實帶有先天性的缺陷,因而導致消費者權益繼續受到損害的後果。如:1995年發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等條款,即屬此列。
⑵ 家用電器三包法規定2020
法律分析: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其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質檢總局2013年出台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三包規定政策》。對於最受關注的退換貨條件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在新規中列出四種具體情形:一是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二是嚴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計做兩次修理仍然沒有排除故障,或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三是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或它們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選擇退貨或換貨;四是,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條、車身當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計更換兩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也可以選擇換貨或退貨。除此之外,新規還規定了因修理時限的原因引起的換貨情形以及因換貨不成而引起的退貨情形。
法律依據:《家用電器國家三包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系指《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列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商業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發布。
第三條 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三包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規定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和生產者制定嚴於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本規定不免除末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於列入目錄產品三包的責任。
第六條 修理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
(二)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件和零配件。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後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理的查詢。
⑶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三包政策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家電類三包包含的具體內容如下: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
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⑷ 哪位知道,家用電器三包法是怎麼規定的
包修,包換,包退三包的時間因產品和廠家不同而不同
⑸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有哪些
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如下:
1、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定。
2、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系指《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列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商業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發布。
3、第三條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4、第四條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規定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和生產者
5、第五條制定嚴於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本規定不免除未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於列入目錄產品三包的責任。
電器三包的規定須知
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⑹ 國家小家電三包法是指
包修、包換、包退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三包政策」的產品范圍:
1、第一批實施三包的部分產品共18種: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鍾表、摩托車。
2、新三包規定中明確,實行三包的產品目錄將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
3、隨著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產品等4種產品加入,我國共有22種產品被納入「三包」范疇。
4、進口產品同樣適用於新三包規定。
5、未納入新三包規定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銷售者均應依法負責修理、更換、退貨並賠償由此而受到的損失。
《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工作管理辦法》在1991年1月18日由商業部頒布。
第十二條:凡經營家用電器商品的商業企業,必須開展維修服務業務。
第十七條:「三包」商品,凡非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發生的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在包修期內由經銷企業負責「三包」。
第十八條:在包修期內,如確屬商品質量而出現的故障,在半年內同一故障修理三次仍無法正常使用的,可根據用戶要求,由經銷企業免費調換同型號的商品,如無貨更換或用戶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經銷企業應允許退貨,但可收取折舊費。換貨的包修從換貨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彩色電視機、電冰箱、收錄機按每日0.02%,黑白電視機、洗衣機、電風扇按每日0.01%計算折舊費。折舊基價為發票價格。折舊費計算范圍是從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
第二十條:對超過包修期的間品,各維修服務機構應當積極承接有償修理業務。
⑺ 我國針對家電行業在2016年頒布了哪些新的法律制度和政策
市場風雲變幻,當時間來到2016年,隨著一系列國家直接刺激政策的退出,以及政策後遺症的顯現,家電市場籠罩在了揮之不去的寒意之中。很多家電業內人士也開始隨時關注新政策出台的動向、目標,希望能抓住利相關好政策,實現逆境突圍。那麼2016年,到底有哪些政策呢?又將怎樣影響行業和市場呢?
1.家電能效領跑者制度出台
2014年年底發布的家電能效「領跑者」制度,相關細則也早已上報國家部委審定。終於在2015年11月正式亮相。公布的《家電能效領跑者實施細則》首批涉及平板電視、家用電冰箱和空調三大類家電產品,將對高能效的節能產品予以獎勵。不過,此次家電能效領跑者計劃對於相關的企業產品給予的是政策性鼓勵,並沒有像前幾次家電激勵政策那樣「明碼實價」的標出國家補貼金額。
解讀:可以看出,政府對於高能效家電的關注和重視程度已經層層加碼,但是其對於類似產業政策的支持手段也開始從過去的「普惠」調整為「獎優」。政府採取有重點,有核心的扶持優秀企業的節能家電產品研發和市場推廣,而不會再給一些家電市場投機者們提供空間。這也意味著,未來國家還將會推出一系列刺激家電產業,甚至產品的政策,但將不會採取任何的直接補貼,而是通過對政策實施結果的考核和效果的評估,最終再決定是否給予一定的獎勵和激勵。這也標志著政府對於家電產業治理手段和方法的變革。對於家電產業,特別是大企業堅持的技術創新迭代和產業升級路線來說,將是一次正向肯定。
2.北京版節能家電激勵政策落地
在國家版節能家電激勵政策出台後,11月北京版的節能激勵政策率先落地。不但進行政策性鼓勵,更是明確了將對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熱水器、吸油煙機、空氣凈化器、坐便器和自行車等9類產品進行節能減排財政補貼。其中,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調、熱水器、吸油煙機的能效標識須為中國能效標識一級或二級標准。最高補貼額度每台800元。相對於國家能效領跑者制度僅涉及政策性優惠來說,北京版推出了更為實際的舉措,直接進行財政補貼,並且一直實施3年時間到2018年底結束。
解讀:作為地方政府的北京,面對家電這個能耗大戶通過地方財政補貼的方式,激勵消費者購買使用節能家電。這不僅是對行業節能升級的推動,也為全國其它省市出台類似節能補貼政策,以及家電企業未來發展轉型方向,釋放出一個重要信號:那就是要充分推動和肯定高效節能產品的推廣普及。未來,各個地方政府可能會對「能效領跑者制度」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家電企業給予後期獎勵。但問題在於,北京這一政策是否會獲得其它地方政府的認同和借鑒。同時,未來一段時間國家是否會鼓勵各個地方政策進行差異化政策的實施?這些有待繼續觀察。
3.冰箱能效標准再次升級
傳統冰箱行業將迎來全新能效標準的升級,新修訂的《家用電冰箱耗電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已經發布,新版電冰箱能效標准1級能效要求耗電量大幅降低,新1級比老1級耗電量需下降40%左右,新規將於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解讀:隨著技術的不斷升級,綠色節能將成為未來消費者產品選擇的必要條件,也使得政策向更高能效產業結構傾斜。作為整個大家電陣營中的「節能明星」,過去幾年來冰箱節能水平一直走到其它家電企業的前列。此次冰箱能效的再度升級表明,接下來整個家電產業都將迎來一輪系統性的能效再升級。那麼對於冰箱企業和商家來說,這次的能效再升級能否成為改變冰箱產業競爭格局和品牌對壘體系的重要力量和拐點,目前還是一個未知數。但是圍繞冰箱節能技術的升級迭代,相關企業早在過去幾年就已經展開明爭暗鬥,結果顯然會有預料之中。
4.廢棄電器處理基金補貼標准
2015年11月,財政部、環保部、發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發布新版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補貼標准,新補貼標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補貼標准對廢棄電視機和微型計算機的基金補貼標准略有下調,而對廢棄空調補貼標准則有較大幅度提高,具體補貼標准為:電視最高70元/台;電腦最高70元/台;洗衣機最高45元/台;電冰箱最高80元/台;空調最高130元/台。
解讀:當前家電市場的競爭已經從增量轉而存量,而如何從存量市場競爭中找增量,成為不少家電企業的一門必修課。當前,家電市場很大一部分的增長空間在於家用電器的更新換代。此次廢異電器處理基金補貼標準的修改,順應了當前中國家電的家庭保有量,以及不同產品的回收處理價值變化。截至2011年底,我國「四機一腦」的社會保有量已達17.7億台,其中電視機約為5.2億台、電冰箱約為3億台、洗衣機約為3.2億台、空調器約為3.3億台、計算機約為3億台,而我國每年「四機一腦」的廢棄量達數千萬台。對於家電企業和經銷商來說,這可謂是一座有待重點開發和挖掘的「金礦」,也意味著接下來將會給相關企業帶來新的利潤蛋糕。能否在這次政策下獲利,也將考驗企業的經營智慧。
5.電器經營者將被納入召回責任鏈條
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經通報WTO後正式頒布,並將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該《管理辦法》對消費品召回實施目錄管理:擬首先從兒童用品和家用電子電器產品共計20類產品開始實施,其中包括家電。
解讀:很多家電廠商對於缺陷家電召回制度並不陌生。就在過去長達四年時間里,關於這一制度的實施和落地傳言頗多,如今正式落地實施和執行,對於中國家電企業的產品生產製造能力不得不說是一種全新的考驗。至少這將會全面倒逼家電企業的精品戰略有效可持續實施,同時推動中國家電製造去除頑疾、重塑形象和信心的重要拐點。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政策中,除了規定生產者是召回第一責任人,更是將經營者、零部件生產供應商等納入到「責任鏈條」中,實現了產業鏈全程監控,更好地推動品質提升。
6.燃氣熱水器新國標六月將實施
2015年國家質檢總局和國標委聯合發布了《家用燃氣快速熱水器和燃氣採暖熱水爐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的新強制性國家標准。新國標將於2016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燃氣熱水器新標準的三個等級能效提高1%~2%,各個級別的最低允許能效指標,熱效率的單一限值變為兩個熱效率值的較大值下限和較小值下限,即一級能效熱效率值較大值為98%,較小值為94%,二級能效為89%和85%,三級能效為86%和82%。
解讀:對於熱水器產來而言,新國標主要參照歐標,對燃氣熱水器材料的要求更嚴格,對實驗的要求更精細。將是燃氣水器這一傳統產品在市場上煥發新活力的重要拐點。可以看到的是,新國標的出台對於整個熱水器行業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不僅促進企業升級技術,還是一次「優勝劣汰」的行業洗牌。新國標對於市場份額較大的燃氣熱水器企業影響不大,相反小企業會因為行業壁壘的提高而遭受淘汰,預計未來會有兩至三成的燃氣熱水器品牌因無法達標而退市。
通過盤點家電行業最新政策變化,我們可以看到:對於家電市場來說,相關政策絕不會像之前「家電下鄉」「節能補貼」那樣進行單純財政補貼以拉動市場,而是著重於推動行業向產品綠色高效政策引領上和市場規范化方面。對企業來說,直接抓住政策利好機會可能不是那麼容易,而是要把精力更加集中在產業結構升級上,才能更好的享受政策的紅利。
⑻ 關於家電賠償的法律法規有哪些,我要權威一點的那種。
根據您的描述,賠償標准依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第八條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處理;認為不可修復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九條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採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不屬於責任損壞或未損壞的元件,受害居民用戶也要求更換時,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與修理費應由提出要求者負擔。
第十條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 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款規定清償。 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 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它疑問,請致電24小時供電服務熱線95598咨詢。
⑼ 家用電器三包主要是什麼內容
家用電器三包主要包括:
1、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退貨、更換、維修」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2、三包政策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9)家用電器行業的法律政策擴展閱讀:
一、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二、三包的相關時間要求: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等離子電視機、液晶電視機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三包服務相關義務:
1、修理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
(二)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後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2、生產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 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
(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三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