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理房產證.需不需要再交維修費
辦理房產證不需要交維修費。
房產證辦理應繳納稅費:
(1)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印花稅:房款的0.05% 。
(3)交易費:3元/平方米 。
(4)測繪費:1.36 元/平方米 。
(5)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2. 新房辦理房產證時維修基金是怎麼回事
您好!
房辦理房產證,必須交納契稅得到契稅證,以及印花稅費,手續費,還有房價的百分之二的住房維修基金,才可以給你辦理房產證。
望採納,謝謝
3. 辦房產證跟物業維修基金有關嗎
有關系的。一般物業維修資金需要由開發商通知業主在辦證之前預交,而且,維修資金不是以單個業主計算,而是以項目計算,一個項目的維修資金要交到98%,開發商才能夠拿到總證去辦理分戶證。。
4. 辦理房產證怎麼還需要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
房屋維修基金的名字多年來經過數次變化,1998年時,叫做房屋維修基金,後改為商品房公共維修基金,2007年,根據當時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165號令,最終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應用范圍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