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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器維修公司制度

發布時間:2023-08-19 15:21:36

A. 湖北省家電維修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家電維修行業的管理,規范行業服務行為,提高行業服務質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家電產品維修和保修的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家電,包括電子產品和家用電器器具。第三條省主管家電維修行業工作的部門負責全省家電維修行業的監督管理。
各市(含地區行署、州)、縣家電維修行業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家電維修行業的監督管理。
各級工商、技術監督、物價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家電維修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從事家電維修,必須具備必要的固定場地、檢測儀器、維修工具和技術人員。第五條家電維修從業人員必須具備與該行業相適應的技術服務素質。從業人員應進行技術培訓,取得省主管家電維修行業工作的部門核發的《湖北省家電維修范圍技術核准證》和《湖北省家電維修人員技術資格證》,並依法辦理工商執照。未取得《湖北省家電維修范圍技術核准證》、《湖北省家電維修人員技術資格證》和營業執照的,不得從事家電維修營業。第六條從事家電維修的單位和個人,應在核準的范圍內開展家電維修。縣以上家電維修行業管理部門對《湖北省家電維修范圍技術核准證》實行年度審核。
家電維修網點必須在營業場地醒目處懸掛工商執照、《湖北省家電維修范圍技術核准證》以及收費標准等。第七條家電維修網點實行等級管理。等級管理具體辦法由省主管家電維修行業工作的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為提高家電維修行業的技術水平,各級家電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家電維修技術培訓的監督管理。第八條家電維修網點必須建立接修、發放登記制度,維修質量保證制度,接待處理用戶咨詢、投訴制度,維修記錄及維修收費計算、復核制度和產品維修後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的檢驗制度。第九條省主管家電維修行業工作的部門對家電維修行業的維修期限,應根據行業的實際情況予以明確規定。第十條嚴禁維修人員維修其技術資格範圍以外的產品。維修時的檢測、焊接、裝配、調試必須符合工藝要求、技術標准和操作規程。第十一條家電維修對涉及其主要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的元件,必須使用家電產品指定的或可替代的正品件。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使用涉及產品主要使用性能和完全性能的非合格配件。第十二條從事家電維修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執行省物價部門制定的《湖北省家電維修等級收費標准》。嚴禁超標准超項目收費,嚴禁未換件或好件互換而收元件費,嚴禁超網點等級收費。第十三條用戶在領取修復家電時,維修者應向用戶演示機器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並介紹故障原因及修復、換件情況和收費項目及標准。對因機器正常老化引起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的下降情況應向用戶說明。同時向用戶開具稅務發票,交給用戶維修記錄單和退給換下的壞件(保修產品不退壞件)。第十四條凡在本省境內銷售家電產品,其生產者、經營者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產品的「包退、包換、包修」。家電保修(即包修,下同)承擔者必須具備省主管家電維修行業工作的部門授予的一級和特級家電維修單位資格,其它等級的家電維修單位不得承擔保修業務。第十五條家電保修以全國聯合保修、生產者特約維修、經營者自己保修三種形式實施。第十六條屬全國聯合保修產品,由各級家電維修行業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和管理,並由全國聯合保修網定點維修站和廠家特約維修點承擔保修,其它維修單位、經營者不得改變其保修形式和自己承擔保修。第十七條生產者在本省境內設立家電產品特約維修點,應到縣以上家電維修行業管理部門辦理家電維修特約許可手續,未經許可者禁止設立特約保修業務。第十八條經營家電產品的單位,應當按產品的不同保修形式落實有關保修措施,並由當地家電維修行業管理部門發給家電產品售後保修合格證明。其內設維修機構不具備省主管家電維修行業工作的部門授予的一級和特級家電維修單位資格的,由當地家電維修行業管理部門指定符合條件的專業維修單位進行保修,經營者不得自己承擔保修。第十九條家電產品的保修憑證,屬消費者家電保修權益憑證。生產者、經營者在銷售時應完整交給用戶,由用戶持證就近選擇保修點進行保修。經營者在銷售時應向用戶介紹本地承擔保修的單位及地址。
嚴禁非法印製、偽造、收購、倒買倒賣保修憑證,嚴禁經營者回籠保修憑證。

B. 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家電維修服務業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家電維修服務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家電是指可用於家庭的,為了生活、娛樂及獲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電子或電器產品。包括製冷空調器具、清潔器具、廚房器具、通風器具、取暖熨燙器具、個人護理器具、保健器具、娛樂器具等電器產品和音像娛樂類、信息技術類等電子產品。

本辦法所稱家電維修服務經營者(以下簡稱家電維修經營者)是指提供家電維護保養、故障修理、使用咨詢指導等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第三條商務部負責家電維修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家電維修服務業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及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准。

家電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從事相應維修活動的職業、技術資質。從事高處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製冷與空調作業、電工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等特種作業的人員,應具備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資格,執證上崗。涉及特種作業的家電維修經營者,其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須進行相關安全責任培訓。

家電維修經營者應當配備相應質量合格的作業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具。第五條家電維修經營者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明示服務項目和家電配件的收費標准、質量規范、質保期限以及投訴電話。

家電維修經營者從事特約維修,須取得商標權人授權,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內的授權證明。獲得授權的家電維修經營者應在其被授權范圍內提供維修服務。第六條家電維修經營者應通過企業互聯網站、電話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本企業維修服務人員身份資質查驗,應為上崗工作人員配製職業資質標識,要求在崗工作時佩戴或向消費者出示。第七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在提供維修服務前應當向消費者明確告知維修方案及需注意和配合的事項,尊重消費者選擇。

家電維修經營者在提供維修服務時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維修服務憑證和收費發票。維修服務憑證應如實填寫維修服務項目、維修詳細情況、維修服務質量責任及注意事項等內容。第八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在維修服務中獲得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信息不得用於與維修活動無關的領域,對於知悉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第九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應恪守職業道德,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虛列、誇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或內容;

(二)隱瞞、掩飾因維修服務導致用戶產品損毀的事實;

(三)虛報故障部件,故意替換性能正常的部件;

(四)冒用家電生產者商標或特約維修標識。第十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在維修服務中發現同一品牌、類型或批次的家電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應及時通報生產者、銷售者,並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告。第十一條家電維修經營者在維修服務中使用和銷售的配件和耗材,其質量、規格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安全規定和標准,不得使用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第十二條鼓勵家電維修經營者建設完善的維修服務保障網路體系,統一負責維修服務的業務受理、質量監管、費用結算、投訴處理等業務。第十三條家電維修服務業協會應當積極為家電維修經營者提供服務,維護家電維修經營者合法權益,加強行業引導和監督,做好行業自律、行業統計和家電維修經營者信息備案工作,促進行業發展。第十四條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對於違反本辦法的家電維修經營者可以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向社會公告;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節嚴重的,可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應予以處罰的,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第十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家電維修服務行業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的實施辦法。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C. 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工作的管理,促進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發展,提高維修服務質量,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國營商業企業、供銷社和商業部系統歸口管理的集體商業企業(以下簡稱商業企業)。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家用電器商品系指:
(一)家用電器商品電子器具類:收音機(包括電子管收音機、晶體管收音機)、錄音機(包括普通錄音機、單放機、收錄機,立體聲錄音機、放音機、收錄機)、擴音機、電唱機(包括普通電唱機、立體聲電唱機、激光電唱機)、音響組合、電視機(包括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監視器)投影電視、錄像機(包括錄像機、放像機、激光放視盤)、攝像機及其附屬產品。
(二)家用電器商品電氣器具類:電風扇(包括台扇、吊扇、落地扇、壁掛扇)、排氣風扇、抽油煙機、空調器、電冰箱、冷藏櫃、冰櫃、冷飲機、製冰機、電磁灶、微波爐、電烤箱、電飯煲、電熱水器(包括電熱淋浴器、電水壺、電熱水杯)、洗衣機、電熨斗、吸塵器、地板打蠟機、電熱毯、電暖爐等。
(三)家用電器商品辦公設備類:復印機、傳真機、中外文電子打字機、電子油印機等。第二章維修管理機構第四條商業部家用電器維修管理中心(亦稱中國家用電器維修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部中心」),是商業部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主管機構,負責全國商業系統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組織、監督和管理。
「部中心」的職責是:
(一)負責全國商業系統維修服務網的規劃和管理,制定管理辦法、規章制度,提出有關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全國商業系統維修人員技術等級標準的制定、組織技術培訓和技術職稱的考核;
(三)負責全國商業系統經銷的家用電器商品售後的維修服務管理;
(四)負責全國家用電器維修用零部件進口的歸口管理;
(五)負責全國家用電器整機維修零部件、維修儀器、維修工具的組織進口和供應;
(六)受商業部委託,負責與外商洽談進口家用電器整機在華的維修服務、建立維修站、零部件供應站、保稅倉庫等事宜。第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家用電器維修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負責本地區商業企業的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組織、監督和管理工作。
「省中心」的職責是:
(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企業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網點的具體規劃和管理;
(二)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企業維修服務工作的具體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三)會同物價部門制定本地區商業企業家用電器商品維修的收費標准;
(四)負責對本地區從事家用電器商品維修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
(五)負責組織本地區家用電器商品維修零部件、儀器、工具的進貨和供應;
(六)設立「省中心」的維修服務機構,具體承擔本地區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業務,儲備必要的零部件,經營有關的批發和零售業務;
(七)負責處理消費者投訴和開展技術咨詢服務;
(八)及時向當地商業主管部門和「部中心」反映維修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意見。第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家用電器商品維修管理機構是由「省中心」統一歸口管理的,其設置和職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自定。第七條各級家用電器維修管理機構應協助商業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物價部門、技術監督部門、消費者協會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和商業系統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解決有關問題。第三章維修企業和維修人員第八條從事維修家用電器商品業務的商業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接受「省中心」或「省中心」委託的所在地家用電器維修管理機構的歸口管理,執行有關維修服務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及有關政策;
(二)具有必要的維修場地、維修設備、儀器、工具及維修用零部件;
(三)經過「省中心」或「省中心」委託的當地家用電器維修管理機構的審核後,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四)按規定張掛營業執照,公布經營服務項目和收費標准,做到明碼標價。

D. 武漢市家電產品維修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家電產品維修的監督管理,規范家電產品維修經營行為,維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家電產品的維修(含售後服務中的維修)。第三條市、區家電產品維修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家電產品維修行業的監督管理。
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物價、勞動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家電產品維修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從事營業性家電產品維修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場地和相應資金;
(二)有與維修業務相適應的檢測、維修設備;
(三)有相應的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或《家電維修人員技術資格證》的維修技術人員。
從事營業性家電產品維修業務,應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取得家電產品維修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家電維修范圍技術核准證》和物價部門核發的《經營及服務價格收費監審證》,然後方可按核準的技術等級承攬相應的維修業務。
家電產品維修行業主管部門對《家電維修范圍技術核准證》實行年度審驗。第五條依照國家規定實行包修理、包更換、包退貨的家電產品,應由生產、經銷單位設置售後維修點或特約維修點,或委託符合規定的單位作為售後維修點或特約維修點。
家電產品生產單位在本市設置特約維修點或委託本市相應等級的維修單位從事特約維修業務,應持當地有關證明到家電產品維修行業主管部門辦理特約維修審批手續。
特約維修點對外開展營業性家電維修業務,須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第六條從事家電產品維修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建立家電產品接修、發放登記制度,維修質量保證制度,消費者咨詢、接待和投訴登記制度,維修記錄和維修收費計算復核制度,維修後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檢驗制度。第七條維修單位、個人和家電產品生產、經銷單位(以下簡稱維修單位),在維修活動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維修家電產品,零配件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充合格、不盜換。
(二)維修非保修家電產品時,將更換下來的殘舊零配件退還消費者。
(三)對物價部門統一定價的維修項目,按規定標准收費並實行明碼標價;對保修期內的維修項目,不收取維修費。
(四)允許消費者當場試驗維修後的家電產品。
(五)對消費者就送修家電產品故障情況、修理後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等提出的詢問,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六)承接維修業務時,向消費者開具維修憑證;修復後,向消費者告知故障情況及其原因、更換的零配件、收費數額、保證期限和其它有關事項。
(七)在保證期限內維修時更換的零配件損壞的,予以免費返修。第八條維修單位將消費者送修的家電產品丟失,或由於維修單位的過錯,致使維修後的家電產品存在缺陷,或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下降(不含正常老化引起的下降),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九條消費者在送修家電產品時,應向維修單位如實說明送修家電產品的型號、產地、價格和故障情況等有關事項,並在修復後按規定交付維修費。第十條處理家電產品維修質量爭議,需要進行質量檢測的,應委託具備相應檢測條件的法定產品質量檢測機構組織實施。第十一條家電產品維修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家電產品維修市場的監督管理,配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開展對家電產品維修質量的檢查活動,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有關投訴。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定,未進行《家電維修范圍技術核准證》年度審驗的,由家電產品維修行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其它有關家電產品維修管理規定的,由家電產品維修行業主管部門依照《湖北省家電維修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第十四條違反本辦法有關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物價、勞動等管理規定的,分別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理。第十五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六條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家電產品維修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 電氣維修作業有哪些基本制度

作業規程:
1、維護人員要熟悉所用設備的性能、原理,不要隨意拆修電器設備。使用噴燈應遵守噴燈安全操作規程。
2、維修人員應做好值班監視工作,經常巡視各種機件動作是否正常,定期測試,定期檢查。
3、經常保持機房和機件設備的清潔。
4、進行高空作業時,嚴格遵守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5、在處理線路故障時,要注意弱電與強電交叉接觸。如辨別不清時,應行先驗電。
6、總機電話間、機件室、電力室等嚴禁明火作業。易燃物品必須妥善保管。用汽油或酒精擦洗設備時,必須加入70%的四氯化碳。清洗時應戴上防毒面具。
7、充電時應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

技術要求:
一、所有的電氣線路、供配電設備、必須合理設計,正確安裝,按規程規定使用。
二、電氣設備的安裝,接拆電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
三、對接觸使用電線,開關、保險、插銷、照明燈具、電爐、電動機等電氣設備的職工,要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避免因使用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對電氣設備,應加強檢查、維護、防止本身著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檢查,更換電氣線路,防止腐蝕老化線路引起漏電短路。
六、易燃易爆場所要按規定選用防爆電氣,開關和燈具,線路要求敷設在保護套管內。
七、接拉臨時線要經過所在部門領導批准,按規定要求等設由專人負責用完後立即拆除。
八、按規定設置避雷裝置和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並定期進行校驗,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電室要嚴密,防止小動物進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發生電氣火災,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撲救。撲救時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可用乾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十一、凡對電器檢修,必須停電作業,並在電源開關把上掛有「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專人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一般禁止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廠領導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檢修人和監護人必須是有實踐經驗的電工。
十二、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和消防器材;
十三、電氣運行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十四、值班人員應在工作期間內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進行巡視,監視設備的運行情況;
十五、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檢修前必須先確認設備是否全部停電,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上瑣並掛上「禁止和閘,有人工作」等標志牌;
十六、經批准必須帶電檢修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由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允許作業;
十七、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於2.5米,室外不少於3.5米;
十八、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F. 小家電維修員工管理制度

一、 公司形象

1、 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並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地介紹公司情況。

2、 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 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 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 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6、 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7、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二、 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1)、夏季作息時間表(4月——9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 12:00——13:00

下班時間 晚 18:00

2)、冬季作息時間表(10月——3月)

上班時間 早 9:00

午休 12:00——12:30

下班時間 晚 17:30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托、替他人簽到。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

6、 員工遇突發疾病須當天向主管經理請假,事後補交相關證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休息。

8、 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的權利,公司不提倡員工加班,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時間內做好本職工作。如公司要求員工加班,計發加班工資及補貼;員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請,准許後方可加班。

1)、加班費標准

公司規定加班費標准為10元/小時;

2)、加班費領取

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24日(工資發放日)。

三、 衛生規范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區域內嚴禁吸煙。

5、 正確使用公司內的水、電、空調等設施,最後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應關閉空調、電燈和一切公司內應該關閉的設施。

6、 要愛護辦公區域的花木。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 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詳見《員工試用期考核表》。

3、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准。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鍾(特殊情況除外)。

5、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

6、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0、 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

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綜合管理部,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 保密規定

1、 員工須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業客戶資料、數據等信息。

2、 管理人員須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備份及存檔工作,並妥善記錄網路密碼及口令。並向總經理提交完整的網路口令清單。

3、 任何時間,員工均不可擅自邀請親朋好友在公司聚會。

4、 員工及管理人員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發展計劃、策略、客戶資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發現,除接受罰款、辭退等內部處理外,情節嚴重的,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 人員管理

1、 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整體管理,包括職務的分配及工作內容的安排。

2、 員工須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導進行工作並主動向上司匯報工作情況。

3、 員工有關業務方面的問題須及時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反映,聽取意見。

4、 涉及超出員工許可權的決定必須報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同意。

5、 員工不服從上級指揮,目無領導,頂撞上級,而影響公司指導系統的正常運作,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處理。

6、 管理人員應團結互助,努力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鼓勵並帶領好員工隊伍,時刻掌握員工的工作情況,確保公司整體策劃順利進行。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 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 電腦管理:

1、 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 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 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 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 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 網路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路上。

3、 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體

5、 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6、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路的正常運行。

十、 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於年終考評後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後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遊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 經費管理

1、 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准、審批簽字同意後方可借款;借款後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 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並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後,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 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細則

1、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3、 出差費用的報銷:

3、1)、 交通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卧);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

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

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 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准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

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准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准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 出差回來後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准備,予以配合。

7、 公司是一個大家庭,員工應團結互助,為公司發展做出努力。

七、 物品管理

1、 辦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綜合管理部專門人員負責定期購買;

2、 每月10日之前,個人將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填寫在公司【購物申請單】上,由管理部專門負責人提交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由專門負責人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需要有計劃地發放。

3、 若急需某類辦公用品,也應先填寫【購物申請單】後,交由專門負責人,經主管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購置。

4、 新進人員到職時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配發各種辦公物品。

八、 電腦管理:

1、 使用者應保持電腦設備及其所在環境的清潔。下班時,務必關機切斷電源。

2、 使用者的業務數據,應嚴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儲在網路上相應的位置上。

3、 未經許可,使用者不可增刪硬碟上的應用軟體和系統軟體。

4、 嚴禁使用計算機玩游戲。

5、 公司及各部門的業務數據,由公司資料管理員至少每周備份一次;重要數據由使用者本人向資料管理員申請做立即備份。

6、 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不得在公司的計算機設備上使用。

7、 使用者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嚴防被竊取而導致泄密。

九、 網路管理

1、 工作時間內禁止瀏覽與自己工作崗位或業務無關的網站。

2、 工作時間內不允許在網路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如:上網聊天),也決不允許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信息出現在網路上。

3、 嚴禁在公司網路上玩任何形式的網路游戲、瀏覽圖片、傾聽音樂等各種與工作無關的內容。

4、 禁止利用公司網路下載各種游戲及大型軟體

5、 公司網路結構由網路工程師統一規劃建設與管理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路結構,個人電腦及伺服器設備等所用IP地址必須按網路工程師指定的方式設置,不可擅自更改。

6、 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壞公司網路的正常運行。

十、 獎懲辦法:

1、員工獎勵分為口頭表揚及物質獎勵;

2、員工懲罰分為口頭警告、罰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跡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獎勵:

A、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其建議被公司所採納者;

B、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共資產,防止事故發生與挽回經濟損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員工,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經經理辦公會研究,給予相應的懲罰: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B、泄露公司經營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戶介紹他人的。

5、公司將設立年終全勤獎(未有遲到、早退現象及病事假),獎金為1000元,於年終考評後一次性發放(以每個月的考勤統計為依據)。

6、在公司服務滿三年(不含三年)的員工,將給予一周的帶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協商,以不耽誤工作為前提,得到許可後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遊補貼。

7、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不含五年)的員工將給予300元/月的住房補貼,發放辦法從第六年度合同期開始,本年度合同期滿時一次性發放;無論何種情況,未履行滿從第六年度開始簽定的本年度合同期的員工將不享受此項福利補貼。

十一、 經費管理

1、 因外出購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備用金時,應首先填寫公司【借款申請單】,交主管經理核准、審批簽字同意後方可借款;借款後必須在一周內報銷銷帳(出差人員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內);借款未沖平者,不允許再次借款。

2、 員工報銷已發生費用,首先需找主管會計領取並填寫公司【支出憑證】或【支出報銷單】(由主管會計負責提供、審核);主管會計簽字後,到借款處填入【借款申請單】中的報銷日期,方算完成報銷手續。

3、 公司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交通工具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需要乘坐計程車時須向主管經理請示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4、 公司薪金發放日定為每月24日。

十二、 出差細則

1、 員工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表】,主管經理簽字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出差期限由主管經理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

2、 出差途中除因病、遇意外災害或工作實際需要經請示主管經理批准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並依情節輕重論處。

3、 出差費用的報銷:

3、1)、 交通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可乘坐飛機,費用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出差原則上乘坐火車(硬卧);特殊情況需乘飛機時,必須經主管經理特批,否

則不予報銷。

c.、出差地交通費,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其他員工交通以公交車為主、原則上盡

量少乘坐出租汽車,實報實銷。

2)、 住宿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住宿標准為:一般地區12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200元/天/人以內

為基準實報實銷。

3)、伙食費:

a、總經理、副總經理實報實銷。

b、其他員工伙食費標准為:一般地區50元/天/人以內,上海、深圳等地區80元/天/人以內為基準實報實銷。

4)、出差補助:

a、乘坐火車路途補助50元/晚/人。

b、在外補助100元/天/人。

4、 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按標准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5、 出差回來後一周內填報【出差費用結算單】,辦理報銷手續。

6、 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之事,除將所領追回外,並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三、培訓管理

1、新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內容

a、公司文化(概況、成立歷史、公司理念、團隊品格、道德修養、行為規范等);

b、公司規章制度

c、新老員工認識;

d、辦公設備的使用;

e、指引工作地點區域設施(洗手間、就餐處、乘車處等)。

2)、培訓注意事項

a 、新員工到崗時,公司全體員工應表現出熱情、禮貌的態度,營造歡迎的氣氛;

b、培訓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執行,涉及到各部門業務時,部門負責人要有所准備,予以配合。

2、在職員工培訓內容及管理

1)、培訓形式

a、公司舉辦的各種形式的在職培訓,包括座談、講座等;

b、員工業余時間自學。

2)、培訓考核

a、培訓活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採用簽到的形式記錄考勤。(出席記錄將列入到公司的績效考核范圍)

b、培訓考評由培訓講師負責考評,其成績列入公司績效考核范圍。

十四、名片管理辦法

1、總則

為使公司名片統一規范化,強化對外公關形象的塑造,特製定本辦法。

2、名片格式

公司名片格式統一化,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門依據企業形象設計。

三.名片印製程序

1、根據工作需要,需要印製名片的員工需首先向主管副總經理提出申請;

2、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會通知綜合管理部門;

3、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印製名片的印刷業務,印製完畢後發給當事人

四.名片使用

1、名片使用須恰到好處,不可像撒傳單般濫用,掌握使用范圍。

2、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印刷或使用未經公司批準的名片。

3、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後,嚴禁再使用公司原有的名牌從事任何活動,如若發現,公司將追究其責任,並予以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經濟損失費,同時對於造成甲方任何重大損失者,甲方保留以估算的損失額向有關機構提起訴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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