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用電器如何折舊
家用電器按5年期折舊。殘值率5% 採用直線法提取折舊
年折舊率=(原值-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2. 家中空調的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一、家用空調器的使用年限
國家能源局於2012年1月4日引用「1996年8月21日電力工業部令第7號發布《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如下:
第十二條各類家用電器的平均使用年限為:
電子類:如電視機、音響、錄像機、充電器等,使用壽命為10年;
電阻電熱類:如電飯煲、電熱水器、電茶壺、電炒鍋等,使用壽命為5年;
電光源類:白熾燈、氣體放電燈、調光燈等,使用壽命為2年。
根據規定,家用空調器使用年限明確為12年。
小編查遍所有的標准規范,均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但小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查到相應的折舊規定,要求如下: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根據以上規定,可自主定義「中央空調」作為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但「折舊年限」非「使用年限」。
那麼問題來了!
1.家用空調器用十二年到底有哪些問題和安全隱患?
1)安裝壽命
根據《房間空氣調節器安裝規范》,安裝單位應在三年對安裝質量負責,規定如下:
空調器的安裝壽命應不低於產品的使用年限。空調器安裝後一年內,不應由於安裝不良影響空調器的正常運行及使用性能;安裝後三年內,不應由於安裝不良影響空調器的安全運行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空調器安裝使用後,用戶應根據使用情況經常進行檢查和進行必要的維護並定期向有關部門報檢,以確保空調器正常、安全、可靠地運行。
2)安全隱患-住在二層以上的用戶特別需要注意!
2.大型中央空調運行年限問題
在一般的招投標活動中,中央空調廠商都會向招標單位承諾整機和壓縮機質保時間,現今各廠商提供的服務各不相同,說明對自身產品質量的信心。我們先從壓縮機大修承諾時間,目前最高約為8萬小時,那麼單台全天候24小時運行計算,約為9.1年,若以12小時計算約為18年。如物業單位對中央空調設備進行精心的維護保養,運行時間在20年左右的中央空調設備還是有不少例子。當然中央空調部件設備也是會受到腐蝕和臟堵,從而影響到製冷效果,因此,一般中央空調設備能相對保證其良性運行的時間約為12-15年。
目前,國內外均未對空調壓縮機使用年限作出明確的規定。我想更多的作用是為了鼓勵產業創新,讓使用者得到更多的實惠。但我們查到一條紀錄是:據查部分國內外"全封閉壓縮機的使用基準和界限值"。其中給出一項目"開停次數"-20萬次以上。
假定每天每小時開停4次,需要連續開停5.7年。因此,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空調壓縮機使用年限應該比這更長,至少也必須在六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