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欠維修費不給怎麼辦
法律分析:最為便捷的方式就是去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你與對方已經形成了服務合同關系,在你的修理工作完畢後,對方應當按照約定驗收並履行支付修理費的合同義務。現對方拒絕履行該義務,已經構成違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立即償還拖欠的修理費,還可以同時向對方主張資金佔用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Ⅱ 拖欠修理廠修理費不給怎麼辦
法律分析:解決單位拖欠工資的方法可以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要仲裁的話,你必須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你可以要求你的單位出示你們的工資條或者花名冊等等。
1、可以去你的單位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仲裁會裁決你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資,你並可以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
2、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的,要從一個月開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個月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予簽訂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單位這種情況要支付你的每個月雙倍工資,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單位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
3、要仲裁的話,你必須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你可以要求你的單位出示你們的工資條或者花名冊等等(法律規定,單位有義務出示,負責要承擔不利責任),也可以請你的工友們做你的證人來提高證人證言。也可以出示你在工作時的文書、文件、工牌、工裝等等來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