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不能計提設備維修費嗎
不是的,企業需要計提設備維修費用的。
看你執行的是什麼准則、制度了
1、根據新准則,維修費計入管理費用-修理費(包含固定資產、機器設備等)
借:管理費用--修理費
貸:銀行存款等
2、如果是老制度,可以計入製造費用
借:製造費用
貸:銀行
3、如果是大修理,則需要參考大修理支出。
具體參考,下面的資料:
固定資產的後續支出屬於固定資產後續計量的范疇,是指企業為了維護或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而對資產進行維護、改建、擴建或者改良所發生的開支,如生產設備的日常維修、定期大修,房屋進行裝修等。《企業會計准則第4號——固定資產》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符合本准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本准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這是固定資產核算中的一次重要變革,也是第一次在會計准則中明確規定了固定資產後續支出的概念、范圍和處理原則。
一、固定資產後續支出的處理原則
固定資產後續支出的處理原則是:後續支出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按資本化的後續支出處理;後續支出不能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按費用化的後續支出處理。在具體實務中,對於各項後續支出,通常的處理方法是:
固定資產修理。經常性的維修,通常不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按費用化的後續支出處理,應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費用。不得採用預提或待攤方式處理。
固定資產改良。改良固定資產通常能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按資本化的後續支出處理,應在發生時計入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
混合型修改。如果後續支出不能區分是固定資產修理還是固定資產改良,或固定資產修理和固定資產改良結合在一起,則企業應當判斷該後續支出是否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如果滿足了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後續支出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否則,後續支出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
固定資產裝修。如果滿足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裝修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並在「固定資產」科目下單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在兩次裝修間隔期間與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如果在下次裝修時,與該項固定資產相關的「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仍有賬面價值,應將該賬面價值一次全部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修改。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裝修費用等,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按資本化的後續支出處理,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不能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按費用化的後續支出處理,計入當期損益。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裝修費用等,應在兩次裝修間隔期間、剩餘租賃期和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較短的期間內,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修改。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裝修費用等,不論是否滿足固定資產確認條件,均按費用化的後續支出處理。費用較少的維護或裝修等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費用較多的裝修或改良等支出,在停工裝修或改良過程中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裝修或改良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交付使用時,再轉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並在剩餘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攤銷計入每期損益。
二、資本化的後續支出
資本化的後續支出是指「與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等有關、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扣除」,以避免將替換部分的成本和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同時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如果企業不能確定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可將替換部分的成本視為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
企業固定資產發生資本化的後續支出時,首先應將相關固定資產的原價、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和減值准備轉銷,將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並停止計提折舊,發生的支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工程完工並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從在建工程轉為固定資產。並按重新確定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例1】某公司2004年12月自行建成了一條生產線,建造成本為600000元;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價的3%,預計使用年限為6年。2007年1月1日,由於現有生產線的生產能力已難以滿足公司生產發展的需要,但若新建生產線成本過高,周期過長,於是公司決定對現有生產線進行改擴建,以提高其生產能力。2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經過三個月的改擴建,完成了對這條生產線的改擴建工程,共發生支出280000元,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該生產線改擴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後,大大提高了生產能力,預計將其使用年限延長4年,即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假定改擴建後的生產線的預計凈殘值率為改擴建後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的3%;折舊方法仍為年限平均法。為簡化計算過程,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公司按年度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生產線改擴建後生產能力將大大提高,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利益,改擴建的支出金額也能可靠計量,因此該後續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應計入固定資產成本,按資本化的後續支出處理方法進行賬務處理。
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1)2006年12月31日,該公司有關賬戶的余額
生產線的年折舊額=600000×(1-3%)÷6=97000(元)
累計折舊的賬面價值=97000×2=194000(元)
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600000-194000=406000(元)
(2)2007年1月1日,固定資產轉入改擴建時
借:在建工程 406000
累計折舊 194000
貸:固定資產 600000
(3)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發生改擴建工程支出時
借:在建工程 280000
貸:銀行存款 280000
(4)2007年3月31日,生產線改擴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406000+280000=686000(元)
借:固定資產 686000
貸:在建工程 686000
(5)2007年3月31日,重新轉為固定資產時轉為固定資產後,應按重新確定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應計提折舊額=686000×(1-3%)=665420(元)
月折舊額=665420÷(7×12+9)=7155.05(元)
年折舊額:7155.05×12=85860.60(元)
2007年應計提的折1日額=7155.05×9=64395.45(元)
借:製造費用 64395.45
貸:累計折舊 64395.45
三、費用化的後續支出
費用化的後續支出是指與固定資產有關的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
固定資產修理是指固定資產投入使用之後,由於固定資產磨損、各組成部分耐用程度不同,可能導致固定資產的局部損壞,為了維護固定資產的正常運轉和使用,充分發揮其使用效能,企業將對固定資產進行必要的維護和修理。固定資產的日常修理、大修理等只是確保固定資產的正常工作狀況,這類維修一般范圍較小、間隔時間較短,一次修理費用較少,不能改變固定資產的性能,不能增加固定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在發生時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生產車間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計入「製造費用」;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計入「製造費用」;企業專設銷售機構的,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計入「銷售費用」。
【例2】某企業對現有的一台生產用設備進行修理維護,修理過程中發生如下支出:領用庫存原材料一批,價值5000元,為購買該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850元;維修人員工資2000元。不考慮其他因素,會計處理如下:
借:製造費用 7850
貸:原材料 5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850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000
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稅轉型改革之規定。根據此規定,企業購買該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850元不轉入固定資產成本,原材料所含稅金允許抵扣,有利於企業進行設備更新改造。
綜上所述,固定資產後續支出可歸納為以上六種類型,因其特徵、性質和所有權的不同,需要依照資本化的後續支出和費用化的後續支出處理原則分別進行規范化的賬務處理,才能提高固定資產管理和核算的質量。
⑵ 企業生產車間機器設備的日常修理費,是計入什麼費用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生產車間的設備日常維修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即是計入「管理費專用」科屬目。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固定資產》規定:企業不滿足固定資產准則第四條規定確認條件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等,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車間設備日常維修費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會計分錄。借管理費用,貸銀行存款等
《企業會計准則第4 號——固定資產》(財政部財會[2006]3 號)第六條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符合本准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本准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⑶ 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的維修費計入什麼科目
生產車間固定資產維修費屬於固定資產費用化的後續支出,因為是日常維修費專,所屬以不符合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則應計入管理費用科目。如果是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大修理費用,則應予資本化。
費用審查類別
1.無形資產攤銷的審查
主要包括:無形資產的估價是否真實、合理;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是否合理,注意查明無形資產仍可長期使用而其價值已全部攤銷,或者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已到,而其價值尚未攤銷完畢的情況,這可通過查閱無形資產攤銷明細賬查明;有無將無形資產攤銷列入固定資產折舊的錯誤處理。
2.土地使用費的審查
主要包括:根據有關規定,核實列支的土地使用費是否真實、正確;有無將上年度或下年度的土地使用費列作當年費用;對未辦理土地使用證書或雖已辦理了證書,但當年未支付土地使用費的,應查明其是否按規定預提了土地使用費,並計入當年損益。
⑷ 生產車間的設備日常維修費用是計入「製造費用」還是「管理費用」
生產車間的日常設備維修費用計入製造費用,不計入管理費用。
⑸ 如何控制維修成本
控制維修成本主要辦法主要有五點:
(1)加強對維修中更換備件的管理
在設備故障的處理中經常出現這樣的情況,此備件壞卻把彼備件給換掉了,或者只是設備調整的故障卻更換了備件,造成備品、備件的浪費。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設備管理缺乏監督機制,維修工對換下的備件好壞不擔負更換責任所致。為此,應當建立一種機制,確保維修工對更換的備件負責。備件更換後由有關人員組成的鑒定組進行審核,對沒有損壞而換下的備件應對換件人進行必要的處罰。另外,對更換的備件要在設備上檢驗,填寫更換備件單,以加強對備件的監督。並由技術人員做好備件的使用記錄,統計出其平均使用壽命,以便控制備件的貯存量,並在備件損壞前及時進行采購,以防止備件不足或備件貯存過度而造成損失。
(2)加強對損壞備件的維修
對換下的備件,很多經過維修後還可以再利用。特別是許多機械類備件,通過電刷鍍、噴塗等新工藝完全能夠修復後再使用,而實際工作中,維修工一般並不願進行維修。維修工不願維修損壞備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缺乏必要的維修工具。機械維修工要配備合適專用的拆卸工具和測量儀表;電工必須配備精確的數字萬用表、穩壓電源、示波器、觸點測試儀等必備工具,沒有這些工具,維修工只能望件興嘆;二是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維修工辛辛苦苦修復了一個價格較高的備件,卻沒有得到絲毫的鼓勵或獎勵,久而久之使維修工逐漸喪失了對廢件修復再利用的積極性。因此,應當採取相應的獎勵措施,視備件的價格、重復利用價值、可靠性等方面,以原備件價格的百分比,對修復備件的人員進行獎勵,並與月度、年度評優相聯系,以鼓勵維修人員對廢件修復再利用的積極性。 (3)加強對車間備件庫的管理
備件庫應建立各設備領用備件台賬,月底對設備領用備件台賬與維修工對設備維修所填寫的更換備件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原因,並採取相應措施。對下落不明的備件,要嚴格追查去向。這樣可以有效預防備品、備件的流失問題。車間備件庫一方面存在著備件的不足或缺乏,另一方面又存在著備件積壓的問題,容易造成較大浪費。為此,有必要對常用備品、備件,建立最高限、最低限台賬,保證不超過上限,又不低於下限,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既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要求,又不造成備件的積壓,以使備件得以有效運轉,減少備件的積壓問題。
(4)堅持保養制度及日常設備巡檢制度
制定嚴格的保養制度及保養規定,促使操作人員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去做,發現故障隱患及時進行處理。同時維修人員加強對設備的點檢和巡視。特別要通過詢問設備使用者,了解設備運轉情況,並作好記錄。使用者和維修者共同配合,可把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以延長設備備件的使用壽命,從而降低設備維修費用。對於重點設備(包括高價值昂貴設備和一旦出現故障可對生產全局產生重大影響的關鍵設備)應安裝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儀器,把設備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因設備停機而產生的重大損失。總之,降低設備的維修費用必須通過各個方面的有效結合才行,要堅持以效益為中心開展設備管理工作,把效益觀念貫徹到設備管理的各個環節。積極吸收國外先進管理思想模式,注重前期管理,注重設備的可靠性,注重設備監測與診斷技術的應用,注重備件管理的經濟性,注重設備的更新與改造,逐步建立起以效益為中心的設備管理新體制,保證企業的整體經營目標和最大經濟效益的實現。
(5)加強企業員工的技能培訓
企業要制定員工培訓計劃,實實在在的把員工的技能培訓得到提高,技能培訓如何才知道提高。只有培訓還要有考核這樣才有員工的競爭機制,技能提高了員工自然就會正確的操控設備,維護設備,保養設備。
現代設備管理追求設備壽命周期費用最佳為目標,設備維修就是 在設備出現故障或技術狀況劣化到某一臨界狀態時,為恢復或改善其功能而進行的一切技術活動。設備維修的組織與管理的目的就是提高設備維修資源的利用率,使設備可利用率與維修資源利用率之間達到最佳的平衡。通過設備維修的綜合分析,以設備維修為龍頭,將提高維修資源利用率的指導思想貫穿設備管理全過程,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費用。
⑹ 2019年公共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內容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號]及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市房地局、市房改辦、市財政局《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及其他規定歸集的住宅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國土房管局)負責指導、協調公共維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的監督工作。
維修基金管理依「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按幢設賬,核算到戶」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四條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工程。
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樓房內或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產權人或部分產權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關部位及設施設備。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項目應依照本市住宅公司建築面積分攤原則在《物業管理公約》約定。沒有約定的,參照本辦法附件一執行。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工程是指除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范圍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維修工程的具體范圍以市國土房管局及其他部門頒布的規范為准。
第五條物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成立後,由管委會代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產權人向市國土房管局指定的銀行開立賬戶存儲。管委會申請開戶時,應填寫《物業管理委員會維修基金開戶申請表》(見附件二),並提交下列材料。
1、開戶申請書;2、管委會成立的批准文件;3、產權人分戶清冊;4、管委會主任私章和管委會的印鑒;5、物業管理服務委託合同。
管委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辦理開戶手續時,還應提交書面委託書。
第六條管委會成立前(即維修基金代管期間),維修基金原則上不得使用。確需使用的,應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1、物業管理企業應委託經市國土房管局認可的專業中介機構對維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費用依照相關標準定額進行評估和核算。2、經中介機構認定後,物業管理企業方可進行維修工程。3、維修工程結束後,中介機構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應出具證明,不合格的,應要求返工。4、物業管理企業持維修工程結算發票及中介機構出具的證明到代管單位申請支取維修基金。
第七條管委會成立後,物業管理企業應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維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計劃及經費預算,報管委會批准後執行。維修項目完成後,物業管理企業持管委會批準的維修基金支取證明到銀行辦理維修基金支取手續;管委會應根據竣工決算進行維修基金的具體分攤,並計入各產權人明細戶中。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經管委會同意外,還應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取維修基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2、一年內支取兩次維修基金的。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管委會應召開業主大會作出支出決議後,報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1、一次支出維修基金50萬元以上的。2、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三次及三次以上的。3、一年內支取維修基金數額占維修基金總額30%以上的。
物業管理企業到銀行支取費用時,必須憑管委會印章和區縣國土房管局備案證明。
第八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須進行維修工程的,屬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承擔費用,不得使用維修基金。
無法確定責任人的,按照受益人原則分攤。
1、物業管理區域內住宅樓房外的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除由專業管理部門維護管理的部分外;其餘部分的維修費用由全體產權人按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住宅樓房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幢住宅樓房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3、一幢住宅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單元門的,專屬於一個單元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單元門內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一棟住宅內,專屬於一層住宅內全體產權人使用的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該層住宅內的全體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開發企業應根據以上原則依其尚未售出的房屋面積佔全部房屋面積的比例,承擔維修費用。
第九條如一幢樓房的維修基金經使用後,不足首次歸集額的10%時,管委會應提議續籌。續籌標准及辦法由管委會決定。續籌金額一般應由產權人按所擁有的建築面積分攤。續籌基金匯總後應及時交存到代管單位,計入管委會賬戶和產權人明細戶。
利用產權人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的凈收益,應存入維修基金專戶,分攤後計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產權人明細戶,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的維修工程。
第十條管委會合並、分立或撤消時,應憑區縣國土房管局批准證明及產權人明細戶清單,到代管單位辦理合並、分立或撤消管委會賬戶手續。
產權人變更時,維修基金產權應同時變更。原產權人或變更後的產權人應持轉讓合同及雙方身份證明到管委會登記變更,並由管委會到代管單位辦理產權人明細戶更名手續。維修基金由轉讓雙方按明細戶內的賬面余額進行結算。
產權人因拆遷或其他原因造成原住宅滅失的,可辦理銷戶手續。經管委會出具證明後,到代管單位按維修基金明細戶賬面余額提取。其中,屬於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的,應按售房單位和個人累計交納的比例分別退還。
第十一條代管單位應建立本物業區域內的維修基金查詢制度,接受產權人對其維修基金明細戶的查詢。
管委會應在每年年底對維修基金的收支及余額狀況予以公布,包括:(1)維修基金的使用及分攤情況,包括維修工程項目內容、維修總費用及各產權人分攤的費用;(2)維修基金總賬余額;(3)維修基金明細賬余額。
第十二條維修基金閑置時,經產權人大會批准,物業管理委員會可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嚴禁挪作他用。
第十三條1999年1月1日前,未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的住宅,產權人應補建維修基金,按每月0.60元/平方米的標准交納,具體補建辦法另行制定。產權人已交納的房屋大、中修費(扣除已用於維修費用),物業管理啟動性經費應納入公共維修基金管理,並按建築面積比例計入各產權人明細賬。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應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管理制度,並自覺接受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督。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市財政局按各自職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辦法自2002年7月1日起實行。原有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辦法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