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供熱管道維修費應該業主承擔嗎
法律分析:1、公共暖氣管道的維修費用應該由供暖企業承擔,業主不需要承擔。
2、如果集中供熱是由我們國家的一些供熱單位來進行的。集中供熱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新建的商品房還未移交公司,那麼這時整個小區內的供熱的維護和維修都是由開發商來進行負責,這個時間一般是兩個採暖期。第二種頌橋形式就是已經移交供熱公司的供熱情況。這時小區內整個系統內的供熱維護和維修都是由供熱公司來進行負責。
3、如果採取的是小區自己供熱,那麼此時供熱中所有的維修和維護都是由小區的產權單位來進行負責的。一般來說都判滾是開發商進行負責或者是物業進行負責,這個要看具體的產權情況。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五十二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野沖猛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Ⅱ 暖氣壞了物業維修收費合法嗎
合理。因為供復暖管網設備屬於供熱制公司專營社會設備,改造與維修都是應當由供暖公司負責,實際上與物業公司無關,那麼物業公司維修收取費用是合理的。
1、根據不同地區的供熱條例中可知,新建住宅小區內的供熱經營設施(包括供熱管道、換熱系統和用熱計量裝置),由供熱企業負責投資、設計和建設、實行分戶計量的,用熱分戶計量裝置或者入戶埠意外的供熱經營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責任,由供熱企業承擔。
2、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第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綜上,若暖氣受損壞由供熱企業維修,則全由供熱企業承擔,若物業根據業主的委託修理,則需要約定相應報酬,那麼物業維修收費則是合理的。
Ⅲ 供暖公司收取的管道維護費合法嗎
供暖公司收取的管道維護費,我認為是合法的,因為每年的這個時候供暖公司都會根據管道的安裝年限以及實際的情,針對管道做一個全方位的檢修與維護,所以費用就是從這種地方來了,他這么做的目的就是想要客戶在使用暖氣的同時,能夠享受到安全的保障,所以收取這筆費用來做,是為了讓客戶放心,很多人對這方面很不理解,說本來就應該由他們自己公司幫買單,但是實際上這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事情,只能從可下手才得以完成
Ⅳ 我家的暖氣不熱了,打電話找他們維修,他們說收費100元合理嗎
現在人工都貴,100元算適中吧,至少北京是這樣。最好先自己找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