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的房子電器壞了由誰承擔責任
親,,這情況冰箱應該房東承擔,,你房子只租了3個月放熱東西三個月版也壞不了啊,,還是老權化了家電,,,洗衣機要視情況了,,即便是你們放硬幣壞的,,鑒於當時房東沒說要你們承擔,所以也應該是房東的過失,,,如果真是你們的責任,當時的維修費房東就該讓你們出,,所以房東有點無良,,我要是親就不會好說話,,不是錢多錢少,,是不能縱容這樣的人!
B. 跟別人(房東也是其中之一)合租的房子,洗衣機自然壞了,房東要大家平攤修理費,合理嗎
既然大家一直合住共用的東西壞了,一起分擔修理費用說得過去,贊成房東說法。
C. 租房時東西壞了該誰維修
租房時東西壞了,租戶可以找人來維修,而維修的費用可以找房東支付。不過需要注意,找房東支付維修費,必須是要在租房合同裡面有約定,不然租戶只能自行承擔維修費用。
房屋租賃出租方注意的事項
1、房東要核實承租人房東在出租房屋時應對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實,主要包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相關證件的核查,同時要訪問租房者的姓名、工作、居住人數途等情況,最好到相關公安機關查詢租房者信息。
2、房子盡量不租給短期租住者房東最好一般不要租給短期租房者,比如只租一兩個月的人,租給對方時必須要十分謹慎。一般房東盡量以半年為最短期限,並且房主對不知底細的人盡量不要透露太多的信息。
3、物業雜費的交付衛生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誰來交,要與物業或業主核實。
4、房東多回訪承租者房東要經常打電話詢問租房者房屋的情況,並定期看看房屋的基本概況。一旦發現所出租房屋有什麼異常現象,尤其是在家電等切不可掉以輕心,要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5、合租情況及租房合同辦理合租合同時,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合租書面證明。房主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出租的共有房屋。房客與房東的任何口頭協議都盡量落實在正式租房出租合同中。
6、房東不要頻繁漲價房東要善待房客,對於使用房子不允許之處在租房時提醒房客就行。不要總提漲價,一年後續租雙方可以協商,如果不漲就不要漲,三年後可略為漲一些,房客也不會反對。漲價頻繁,房客住不長久,也會增加尋找新房客的成本。
7、房屋的租期不超過20年房屋的最長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否則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同樣不得超過20年。
D. 我是房客,出租房裡東西壞了,誰負責
自然老化的應房東出錢,人為搞壞的租客出。
【租賃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 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資料擴展: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傢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三)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四)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賃期限;
(七)房屋維修責任;
(八)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九)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十)其他約定。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房屋被徵收或者拆遷時的處理辦法。
建設(房地產)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制定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