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進項稅額抵扣包括哪些
一、進項稅額抵扣包括哪些
1、進項稅額抵扣包括:
(1)購進原材料或所銷售的商品的進項稅;
(2)購進原材料和銷售商品時的運費計提的進項稅;
(3)生產或銷售商品時所消耗的燃料的進項稅
(4)生產或銷售商品時所接受的勞務的進項稅,如維修費、安裝費的進項稅;
(5)購入固定資產的進項稅。
2、法律依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第三十一條
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發生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等於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適用稅率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或攤銷後的余額。
二、進項稅不得抵扣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B. 維修費可以抵扣嗎
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單位,生產設備的維修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不動產的維修費,不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合理的維修費,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
C. 電梯維修費可以抵扣增值稅嗎
電梯維修費能否抵扣增值稅呢?答案是否定的。電梯作為不動產,其進項稅額無法抵扣。同樣,電梯維修費也不具備抵扣增值稅的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特定項目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包括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第二十三條進一步解釋了條例第十條第(一)項和細則中所稱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涵蓋了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指出,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涉及貨物與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即為混合銷售行為。對於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其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繳納增值稅。而對於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則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無需繳納增值稅。依據本條第一款,非增值稅應稅勞務包括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
綜上所述,電梯維修費作為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支出,不能用於抵扣增值稅。在進行財務處理時,企業應准確把握相關規定,合理規劃稅務策略,避免因錯誤理解而導致的稅務風險。
D. 營改增後房屋維修進項稅能抵扣嗎
你好,
如果屬於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回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後發生答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取得進項稅,可抵扣;
如果是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房屋而發生維修,取得進項稅,不得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
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後取得並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後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第四條 納稅人按照本辦法規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後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上述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 維修費 可不可以抵扣
需要看你維修什麼,若是不動產的話,則不可以抵扣。若不是就都可以進行增值稅抵扣。
按照新《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企業生產車間(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等發生的固定資產維修費用等後續支出,應該在「管理費用」中核算,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維修費用等後續支出,應該在「銷售費用」中支出,即對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的維修支出均應列入企業的期間費用。因此,許多人按照計入當期損益即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規則認為,企業發生的維修費用中所購進增值稅扣除項目的進項稅額均可以在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這種觀點存在誤區。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所稱的非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築物,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屬於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按時規定上述非應稅項目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企業發生的修繕建築物的行為應歸屬於非應稅項目中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其維修費用中購進的進項稅額不可以在銷項稅額中抵扣,盡管維修費用中所購進的扣除項目取得了增值稅扣稅憑證。也就是說,凡為修繕建築物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其所含的進項稅額均不得在銷項稅中抵扣。
在日常增值稅納稅處理中,對於維修費用,還要防止人為縮小進項稅額可抵扣的范圍,即對所有固定資產維修費中所購進項目的進項稅額均不予以抵扣。除此以外,對企業為維修其他機器、設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中,所購進項目的進項稅額也不予以抵扣。這就擴大了不可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
企業在日常經營中,往往需要對正常使用或使用了一段時間以後的固定資產發生一些後續支出,如對固定資產進行維護、改建、擴建、修繕或裝飾等,對於這些支出,如果符合固定資產資本化的條件,則應該計入相應的固定資產成本,否則就要計入企業的當期損益。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後,對固定資產進行維護、改建、擴建、修繕或裝飾所購進項目的進項稅額均不能抵扣進項稅。計入當期損益後,除《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條規定:「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建築物,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屬於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的情形,不得抵扣相關進項稅額外,其餘的均允許在銷項稅額中抵扣為發生維修費用而購進的進項稅額。
F. 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有哪些
允許抵扣的進項稅包括以下幾點:
1、購進原材料或所銷售的商品的進項稅;
2、購進原材料(商品)和銷售商品時的運費計提的進項稅;
3、生產或銷售商品時所消耗的燃料的進項稅
4、生產或銷售商品時所接受的勞務的進項稅,如維修費、安裝費的進項稅;
5、購入固定資產(不包括不動產)的進項稅;
進項稅一般指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進項稅額=(外
購原料、燃料、動力)*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下列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項稅額計算公式: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第九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