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區設備日常維修費用在物管費裡面能夠佔百分之幾
大項設備,如電梯維護費和二次送水加壓,一般佐500-800一年。
常用設備,如路燈,花園設施,不容易損壞的,一般歸物業費余額,或用小區廣告收入沖抵。
大宗維修,如管道,樓體則使用維修基金
② 一般物業項目年度維修費用支出占總體指出的多少
物業項目年度維修費用支出占總體的60%左右,畢竟物業項目維修都是大頭,很多維修費用都出在物業項目上面。
③ 物業管理規定中維修費用的分擔比例是多少,請各位老大告知,急求!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三章使用
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④ 物業費含多少專項維修基金
物業費中包含專項維修基金。具體比例根據物業公司的規定而定,一般專項維修基金占物業費的比重較小。下面詳細介紹相關內容。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多個方面,其中專項維修基金是其中之一。專項維修基金主要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這些費用是確保物業設施正常運行和延長使用壽命所必需的,因此物業公司會收取一定比例的物業費來建立專項維修基金。
具體的比例和金額會因物業公司的規定和物業項目的實際情況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專項維修基金在物業費中的比重相對較小,但其作用卻非常重要。物業公司會根據物業項目的具體情況,結合專業機構的評估和意見,來確定每年或者每幾年從物業費中提取的專項維修基金的具體金額和用途。
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也受到嚴格的監管和審計。物業公司會建立專門的賬目,對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並定期向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大會進行公示。業主也有權對專項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查詢,確保其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因此,業主在繳納物業費時,也可以放心其中包含了必要的專項維修基金,以保障物業設施的正常運行和維護。
綜上所述,物業費中包含專項維修基金,具體比例由物業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業主需要了解相關情況並進行監督,以確保物業設施的正常運行和維護。
⑤ 物業公司收取的物業費應當提取多少昨為設施設備的維修費
小區的物業公司,收取的物業費當中,至少要提取20%作為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這樣一旦小區的公共設施需要維修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就可以用這筆費用來進行維修。
物業費。
物業管理公司為業主或用戶提供的管理和服務項目,向業主或者用戶收取物業管理費時天經地義的。但是無論如何,有關物業管理費的事宜,物業公司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一般由以下一些項目構成: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空調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及設施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系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物業維修范圍。
1、物業負責管理房屋的公用部位,是指一棟住宅樓中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房屋的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梁、板、柱、屋頂等,此外還有樓梯間、通道、專用房間、外牆面、屋面防水、樓內自行車存車庫等。
2、共用設施是指住宅區內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燈、綠化、建築小品、化糞池、非市政排水管線、窖井、非營利性的休閑廣場和健身器械等。
3、共用設備是指住宅樓內業主、物業使用人共用的下水管線、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電氣線路、加壓泵房;非業主、物業使用人自行安裝的住宅入口防盜門及住宅區內電子監控系統、電控門、垃圾桶、垃圾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