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租房的易損件壞了誰負責維修
法律分析:租房的易損件壞了如果是租客損壞有租客承擔。在房屋租賃合同針對維修沒有約定,那麼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如果出租人不履行上述義務,可依法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② 租房期間維修費房東出還是租客出
租房期間,維修費用的承擔主要取決於房東和租客的合同約定以及物品損壞的原因。通常情況下,房東應當承擔租賃期間維修義務,維修費由房東支付。然而,合同中可能已明確規定維修責任由哪方承擔,應依合同執行。若損壞系租客人為因素造成,維修費用應由租客負責。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條為租賃關系提供了法律依據。承租人在需要維修時,有權要求房東在合理時間內進行維修。若房東未履行維修義務,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並由房東承擔維修費用。若維修影響承租人使用,租金應相應減少或租期延長。若因租客過錯導致需要維修,則房東不負維修義務。
綜上所述,租房期間維修費用由房東承擔,除非雙方合同另有約定或物品損壞系租客人為原因造成。重要的是,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明確維修責任,以避免後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