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條卓和條案的區別
條案是古代廳堂中陳設最普遍的傢具,它與桌子的不同在於其四腿居稍中部位,而不是兩端。其中,四腿外側多出的部分叫吊頭與條案不同的是,畫案是專門用於鋪設紙張作畫的傢具,與畫桌功能相近。畫案以平頭案居多,尺寸寬大,較小型的畫案,一般也大於半桌。
2. 古代桌子的種類和叫法麻煩各位拉!
一、炕桌
炕桌是在炕上、榻上使用的矮形傢具。
二、方桌
方桌是桌面為正方形的桌子,規格有大小之分,有帶束腰和不帶束腰兩種,常見的有四仙桌、六仙桌、八仙桌。
三、長桌
長桌又稱條桌,桌面為長方形。體積不大,可隨意擺放,使用方便,是明清時期最為常用的一種桌子。
四、供桌
供桌是一種長方形的桌子,常用來祭祀,年節時供奉祖先,或寺廟中用來陳設祭品,放置祭器和供品的桌子。
五、圓桌
圓桌的桌面為圓形,是清代才開始流行的桌式。
六、琴桌
琴桌是彈琴時專用的桌子。琴桌不包括大、小條桌,因為它們不是專為彈琴而製作的。琴桌形體不大,比一般桌略矮些,桌面與條桌相似,桌四面飾有圍板,下底由兩層木板組成,其中留出透氣孔,使桌子形成共鳴箱。
(2)傢具條桌擴展閱讀:
桌子之名,始於宋代。宋代桌子已出現束腰、馬蹄、蹼足、雲頭足、蓮花托等裝飾手法;結構上使用了夾頭榫牙板、牙頭、羅鍋棖、矮老、霸王棖、托泥等結構部件。
明清時期,因居室建築的發展,出現了式樣更多、用途不同的桌子。不過明代桌子的普及率低於案,一些名為「桌」的傢具其實是「案」,如酒桌。清代桌子的普及率超過案,帶多個抽屜的書桌逐漸多起來,晚清時受西洋傢具的影響,已具有現代書桌的形制。
明式桌比案略小,腿腳裝飾以直腿腳為主,常見的還有直腳內翻馬蹄、三彎外翻馬蹄腳等形式。桌子最典型的形制結構特徵是腿足安裝在面板的四角處,可分為有束腰和無束腰兩種類式。
炕桌是一種可放在炕、大榻和床上使用的矮桌子,基本式樣可分為有無束腰直足直棖或羅鍋棖的,以及有束腰馬蹄足直棖或羅鍋棖的,且均採用與杌凳相仿的結構形式。
方桌是隨著人們起居方式的改變而出現的高形傢具,要與椅子或凳子配套使用。根據尺寸的不同可以分為「八仙桌」、「六仙桌」、「四仙桌」。清代時,帶多個抽屜的書桌逐漸多起來,晚晴時受西洋傢具的影響,已具有現代書桌的模樣。
3. 明式傢具桌案類都有什麼請附加詳細介紹
:(1)炕桌、炕幾、炕案;(2)香幾;(3)酒桌、半桌;(4)方桌;(5)條幾、條桌、條案;(6)書桌、書案、畫桌、畫案;(7)其他桌案。
形式 說明
炕桌
炕幾
炕案 這是三種在炕上或床上使用的矮形傢具。用時放在炕或床的中間;炕幾、炕案較窄,放在炕的兩側端使用。
香幾 因承置香爐而得名。一般傢具多作方形或長方形,香幾則圓多於方,而且腿足彎曲較誇張,香幾不論在室內或室外,多居中設置,四無依傍,自應面面宜入觀賞,體圓而委婉多姿者較佳。
酒桌
半桌 這是兩種形制較小的長方形桌案。酒桌遠承五代、北宋,常用於酒宴。桌面邊緣多起陽線一道,名曰「攔水線」。半桌約相當於半張八仙桌的大小,故名。它又叫「接桌」,每當一張八仙桌不夠用時,用它來拼接。
方桌 是傳世較多的一種傢具,分為「八仙」、「六仙」和「四仙」,在條桌、畫桌上都可以找到同樣的做法。
條幾
條桌
條案 條案的形式按照北京匠師的分法是:案面兩端平齊的叫「平頭案」,兩端高起的叫「翹頭案」。它們的結構不是用夾頭榫,就是用插肩榫,否則便是變體。共分有琴幾、炕幾、方幾、茶幾、架幾案、棋桌、月牙桌、三屜桌等。
書桌
書案
畫桌
畫案 這是四種比較寬而大的長方形傢具,就是較小型的,也大於半桌。其結構、其結構、造型,往往與條桌、條案相同,只是在寬度上要增加不少,北京匠師均有明確的概念。畫桌、畫案,為了便於站起來繪畫,都不應有抽屜,其為桌形結構的稱畫桌,案形結構的稱畫案。書桌、書案則都有抽屜,也依其結構的不同,分別稱之為桌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