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甲醛超標投訴哪個部門
找當地房管局投訴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法院調解。
租房後遇到甲醛超標,可以隨時主張解除合同,主張房東退還押金和未履行合同期間房租,賠償相應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條 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❷ 新房甲醛重超標 起訴傢具店主索賠
肖先生夫婦訴稱,今年2月,他們從姜某的 傢具 店購買了電視櫃、床等傢具共花費6240元。傢具放進新房放味一個多月後,他們入住,結果出現頭暈、惡心、鼻子出血、肚子疼、免疫力下降並經常感冒等症狀。他們委託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結果為房屋空氣和櫃子都是甲醛超標。
肖先生夫婦說,姜某賣傢具時說是 環保 傢具,但其實不是,認為姜某欺詐,他們起訴要求姜某返還貨款6240元,賠償6240元,並賠償檢測費、交通費1870元,精神損失費5000元等。
法庭上,姜某否認欺詐,稱他賣的傢具是分等級的,肖先生夫婦圖便宜,選的都是低級別的傢具。他還認為,檢測時房屋已經裝修過,無法證明是因為他銷售的傢具而超標。
肖先生夫婦則說,他們家2011年12月底裝修完,隔了倆月買的傢具,且都是鋪 瓷磚 ,牆面刷的是名牌牆面漆, 其他 的都是 窗簾 等,不可能甲醛超標。
❸ 國家傢具甲醛超標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採取措施,方便消費者提起訴訟。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起訴條件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必須受理,及時審理。
❹ 買到甲醛超標的傢具怎麼辦
法律分析:出具的甲醛含量檢測報告在法律訴訟中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成為市民維權的憑證。也可以尋找消費者委員會或有關部門投訴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二十六條 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准;
(二)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准,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❺ 購買的傢具甲醛超標了如何維權
傢具甲醛超標情況下,應提供相關鑒定部門的鑒定結果作為依據,到消費者協會投訴。由消協出面要求銷售商出示產品檢測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
第四十一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並的,可以向變更後承受其權利義務的企業要求賠償。
第四十二條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
(5)傢具甲醛超標賠償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八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
(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商品標準的;
(四)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五)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六)銷售的商品數量不足的;
(七)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反約定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形。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五十條經營者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