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室內建築裝飾工程圖紙有哪些制圖符號
1.剖切符號剖視的剖切符號應由剖切位置線及剖視方向線組成,均應以粗實線繪制。剖視的剖切符號應符合下列規定:剖切位置線的長度宜為6~10mm;剖視方向線應垂直於剖切位置線,長度應短於剖切位置線,宜為4~6mm,也可採用國際統一和常用的剖視方法。繪制時,剖視的剖切符號不應與其他圖線相接觸。斷面的剖切符號應符合下列規定:斷面的剖切符號應只用剖切位置線表示,並應以粗實線繪制,長度宜為6~10mm。斷面剖切符號的編號宜採用阿拉伯數字,按順序連續編排,並應注寫在剖切位置線的一側;編號所在的一側應為該斷面的剖視方向。剖面圖或斷面圖,如與被剖切圖樣不在同一張圖內,應在剖切位置線的另一側註明其所在圖紙的編號,也可以在圖上集中說明。
2.索引符號與詳圖符號圖樣中的某一局部或構件,應以索引符號索引。索引符號由直徑為8~10mm的圓和水平直線組成,圓及水平直徑應以細實線繪制。索引符號應按下列規定編寫:索引出的詳圖,如與被索引的詳圖同在一張圖紙內,應在索引符號的上半圓中用阿拉伯數字註明該詳圖的編號,並在下半圓中間畫一段水平細實線;索引出的詳圖,如與被索引的詳圖不在同一張圖紙內,應在索引符號的上半圓中用阿拉伯數字註明該詳圖的編號,在索引符號的下半圓用阿拉伯數字註明該詳圖所在圖紙的編號,數字較多時,可加文字標注;索引出的詳圖,如採用標准圖,應在索引符號水平直徑的延長線上加註該標准圖冊的編號。需要標注比例時,文字在索引符號右側或延長線下方,與符號下對齊。表示室內立面在平面上的位置及立面圖所在圖紙編號,應在平面圖上使用立面索引符號。索引符號如用於索引剖視詳圖,應在被剖切的部位繪制剖切位置線,並以引出線引出索引符號,引出線所在的一側應為剖視方向。詳圖的位置和編號,應以詳圖符號表示。詳圖符號的圓應以直徑為14mm粗實線繪制。詳圖應按下列規定編號:詳圖與被索引的圖樣同在一張圖紙內時,應在詳圖符號內用阿拉伯數字註明詳圖的編號。詳圖與被索引的圖樣不在同一張圖紙內時,應用細實線在詳圖符號內畫一水平直徑,在上半圓中註明詳圖編號,在下半圓中註明被索引的圖紙的編號。表示各類設備(含設備、設施、傢具、燈具等)的品種及對應的編號,應在圖樣上使用設備索引符號。
3.引出線引出線應以細實線繪制,宜採用水平方向的直線、與水平方向成30°、45°、60°、90°的直線,或經上述角度再折為水平線。文字說明宜注寫在水平線的上方,也可注寫在水平線的端部。索引詳圖的引出線,應與水平直徑線相連接。線,應與水平直徑線相連接。多層構造或多層管道共享引出線,應通過被引出的各層,並用圓點示意對應各層次。文字說明宜注寫在水平線的上方,或注寫在水平線的端部,說明的順序應由上至下,並應與被說明的層次對應一致;如層次為橫向排序,則由上至下的說明順序應與由左至右的層次對應一致。
4.對稱符號對稱符號由對稱線和兩端的兩對平行線組成。對稱線用細單點長畫線繪制;平行線用細實線繪制,其長度宜為6~10mm,每對的間距宜為2~3mm;對稱線垂直平分於兩對平行線,兩端超出平行線宜為2~3mm。
5.連接符號連接符號應以折斷線表示需連接的部位。兩部位相距過遠時,折斷線兩端靠圖樣一側應標注大寫拉丁字母表示連接編號。兩個被連接的圖樣應用相同的字母編號。
6.指北針指北針圓的直徑宜為24mm,用細實線繪制;指針尾部的寬度宜為3mm,指針頭部應注「北」或「N」字。需用較大直徑繪制指北針時,指針尾部的寬度宜為直徑的1/8。
7.雲線對圖紙中局部變更部分宜採用雲線,並宜註明修改版次。
8.轉角符號轉角符號以垂直線連接兩端交叉線並加註角度符號表示。轉角符號用於表示立面的轉折。
9.標高室內建築裝飾設計的標高應標注該設計空間的相對標高,以樓地面裝飾完成面為±.000。標高符號可採用直角等腰三角形表示,也可採用塗黑的三角形或90°對頂角的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