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我買的二手房,前業主把傢具清單上的傢具都搬走了,我們要求她賠償損失,請問這個錢應該怎麼算呢
想多了,這個事情看起來很復雜但是在法律關繫上卻是很簡單的
1.買賣合同上寫有的款項,對方應該一個都不能少,少一個就是違約,而違約就是需要承擔責任的。根據合同法107條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或者實際履行,而實際履行在本案中就是要求對方把搬走的傢具原封不動搬回來。放心,根據法律規定你完全可以提出這樣的要求
2.如果你不想要傢具或者對方把傢具弄壞了,那根據合同法107條你也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那麼賠償損失是怎麼計算呢,是根據你新買傢具的價格計算,但是你買的不能是奢侈豪華傢具否則對方可以不按你買的價格算,最好就是買和他帶走的傢具檔次相當的,這樣依法就可以讓對方承擔你買新傢具的損失了,依據是合同法113條
3.都說打官司容易執行難,執行之所以難是因為對方可以賴賬不給錢,但是你這情況不屬於難的,因為對方在中介有押金,打贏了官司不給錢就直接從押金扣即可
建議你先和對方協商傢具的回搬事宜,不同意就的話就起訴吧,打官司的話對方損失絕對不止3000元
希望對你有幫助!
『貳』 樓上還未裝修的房子漏水浸泡樓下業主的傢具,損失由誰賠償
為物業負責賠償。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2)物業損壞業主傢具怎麼賠償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2、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3、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