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具體目標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計劃
一、充分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我市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農村改革、推進「三農」工作的重大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振興老工業基地、構建和諧沈陽的必然要求。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始終是帶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問題。沒有農村的小康就沒有沈陽的全面小康,沒有農村的振興就沒有沈陽的全面振興,沒有農村的和諧就沒有沈陽的和諧。改革開放以來,我市農村經濟社會發生了顯著變化,改革不斷深化,農業經濟快速發展,農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不斷加強。但是,與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構建和諧沈陽的要求相比,我市農村經濟社會的發
展仍然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
一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農民人均收入水平明顯低於城鎮居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逐步擴大,農村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佔全社會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成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主要制約因素。
二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城鄉基礎設施投資比例不平衡,村鎮人均基礎設施投資增長緩慢。由於投入不足,缺少統籌規劃,小城鎮和村屯的水電路訊、生活用燃氣、污水及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遠遠落後於城市,村屯環境臟亂差現象普遍存在,絕大部分村屯沒有排水設施和垃圾處理設施,因過去城市污水排放造成的重金屬污染土地面積大,細河沿岸飲用水遭到污染,一些地方人畜飲水困難問題尚未解決,農村綜合防災能力脆弱,基礎設施建設任務十分繁重。
三是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與國內先進地區相比,我市農村二三產業比重偏低,特別是工業規模依然偏小;非農勞動就業比例不高,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速度遲緩;縣鄉財力緊張,村級債務負擔沉重,農村經濟發展速度和運行質量亟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