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維修基金應該由什麼部門收取
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五條的規專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屬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內銷商品住宅應建立房屋維修基金並按規定籌集:
(1)房屋出售人應一次性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高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2)購房人首期應按多層房屋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5%,高層房屋建設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3)開發單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應根據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築面積按本款第(1)項、第(2)項規定繳納。
⑵ 維修基金收據,只蓋了銀行的公章可以嗎維修基金收據上的收款單位要填嗎填的話是填什麼
可以。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內共部位、共用設施容、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
⑶ 房屋維修基金交給誰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內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容,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的比例向房產局交納維修基金,房產局會給您開具統一專項維修基金發票。但是,目前不少房地產商或物業公司在交樓時都代收公共維修金,為了確保開發商有將這筆錢上繳,您應該到房管局物業管理辦公室查你的公共維修基金是否交了。當然,開發商代收這筆費用,也是應該將正式發票交到購房者手裡。
⑷ 維修基金是是交給哪個部門
政府部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業主大會成版立前,商品住宅權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4)住房維修基金單據都給哪個單位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⑸ 房屋維修基金,歸那個部門管理,怎麼樣去查
維修復資金又稱「公共維制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使用的資金。
⑹ 房屋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的第十一條規定,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所以,業主交的房屋維修基金是屬於業主自己,交到哪個部門,誰來管理,請參照以上說法。
法律法規來源:《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⑺ 買了房子,契稅和維修基金應該交給哪個部門
由開發商代收。
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版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權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當然,由於法律法規不完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和辦法。
⑻ 修住房業主需要把維修基金的單據交給物業嗎
是自己家裝修房子嗎?不用給物業交公共維修基金的單據。到物業辦個裝修手續就行了。
⑼ 小區的維修基金應該交給誰開發商還是物業公司
維修基金交由售房單位,也就是開發商,但開發商只是代為收取.
這是住宅共用內部位共用設施設容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第七條 維修基金應當在銀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為了保證維修基金的安全,維修基金閑置時,除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用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范圍外,嚴禁挪作他用。
第九條 在業主辦理房屋權屬證書時,商品住房銷售單位應當將代收的維修基金移交給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
這里可以看到上述規定全文: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4233
⑽ 公共維修基金交給哪個部門
公共維修基金交給房管局。
維修基金是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的,應由業主自行決定將維修基金交給哪個單位代管,但現在一般是交給房管局代為保管,如果小區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讓業主委員會在指定銀行開設一個維修基金專戶,將維修基金存入該賬戶內,並由房管局進行監督。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如下:
1、房屋公共維修基金要按照購房款一定比例來收取,收費標準是按照總房款2%來收取;
2、房屋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具體也要看是否為多層住宅,房屋結構不同其收費標准也不同。不同的建築收費標准也不同。為了提高公共基礎建設質量,需要定期做好維護工作,從而提高公共建設質量;
3、我們根據不同的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單棟樓房結構等不同設計,其收費標准也有差異,建議大家結合當地收費標准來決定的具體收費內容;
4、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開放商代為收取,主要是用於維修期滿後住宅共用設備的公共設施維修,或是更新改造等。國家規定,維修基金使用所有權歸戶主所有,其它人不能隨意挪作他用,公共維修基金收費標准也會影響到住宅戶主的利益。
【法律法規】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