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維修基金是是交給哪個部門
政府部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業主大會成版立前,商品住宅權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1)聊城房屋維修基金更名到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2. 二手房維修基金要過戶嗎需要去哪裡辦理的 –
應該復辦理過戶手續制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受讓人應當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協議、房屋權屬證書、身份證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更名手續。
根據此規定,當二手房交易完畢,並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之後,房屋所對應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也隨之過戶。但是,購房人應該持有相關手續證明,到原專項維修資金託管銀行辦理賬戶更名手續。
3. 買二手房維修基金要去哪個部門過戶
您好,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受讓人應當持房屋權屬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明到市住房資金管理部門區縣管理部辦理變更手續。望採納
4. 維修基金過戶需哪些材料 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1、房屋受讓人(買方)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買賣雙方簽署的房屋轉專讓協議或買方已取得屬的房屋產權證明;
3、買賣雙方簽字的同意維修資金過戶的協議;
4、提供《XX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第2聯、第四聯,已辦理產權的不用提供第四聯)
沒有辦法提供《XX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原件的,需由房屋轉讓人、受讓人雙方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業主本人不能到場的,代理人應攜帶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託書辦理。
5. 房屋維修基金過戶怎麼辦理
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簽訂買賣合同之後,繳納測量費、工本費之前有一個窗口就是辦理維修基金過戶的,程序很簡單,列印出來直接蓋房管局財務章即完成維修基金過戶。
6. 房屋維修基金,歸那個部門管理,怎麼樣去查
維修復資金又稱「公共維制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單位使用的資金。
7.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過戶
您好,二手房維修基金怎麼轉讓?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房屋在所有權轉讓時,原產權人應當向新的產權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和結余的情況,而且在辦理過戶手續時,該房屋賬戶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一起過戶。辦理過戶手續具體分兩種情況:
一是有些房屋在辦理產權證時已經繳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此情況下,如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余額為首繳標準的30%以上,辦理產權過戶時,維修資金同時過戶;
如果賬戶余額不足30%,那就需要按現行標准補繳這塊費用後再過戶。現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標准為:高層(含有電梯的多層)按建築面積90元/平方米繳納;多層(含別墅)按建築面積50元/平方米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俗稱房屋的『養老金』,房屋在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都要用它。
二手房維修基金的轉讓要注意什麼問題?
(1)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2)上家出售房屋,其物業維修基金賬戶中的余額,不能提取或退還,可由下家通過物業管理部門與上家結算。
(3)維修基金是結算,還是無償轉讓,應當在訂金支付前就予以明確約定,否則訂金支付後,根據「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的原則,下家無權要求上家贈送維修基金。
8. 房產過戶要開具房屋維修基金證明,請問到哪裡開具
您好!
辦理是指繳納房屋維修基金,還是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辦理手續是:按照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出台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使用的條件: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應當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二)占受益范圍內建築物總面積和總業主人數均在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 使用申請人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第十九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分攤,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相關業主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維修資金個人分戶帳不足使用時,不足部分由該業主 承擔。 第二十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物業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第二十一條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物業服務人員的社區居委會)根據維修、更新和改造項目向管理機構提出使用申請。 (二)管理機構外勘查驗,確認維修項目並界定受益范圍。 (三)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維修方案:包括擬維修、更新和改造的項目、維修單位選擇方式、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等,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四)受益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業主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申請並確定維修方案。 (五)業主委員會、相關業主、物業服務企業(聘請物業服務人員的社區居委會)組織實施維修方案;維修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核,審核費用列入維修、更新和改造成本。 (六)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維修方案的組織實施人應當對維修、更新和改造項目的決算、業主意見表、分攤明細等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七)管理機構根據維修合同和工程進度付款。管理機構對公示情況進行審核後,按維修合同約定留存質保金,將維修費用余額劃轉至維修單位,並從相應業主個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帳戶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向管理機構提交的備案資料: (一)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二)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申請報告。 (三)受益業主簽名表。 (四)維修工程預(決)算書、超過5萬元的維修項目的審價報告、維修合同、維修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項目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 (五)公示維修方案、維修決算、分攤明細等相關資料。 (六)工程維修驗收合格證明及維修發票。 (七)其他相關資料。
望採納,謝謝
9. 房屋維修基金歸哪個部門管
按照建設部復、財政部1998年聯制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10. 維修基金怎麼過戶
1、買賣雙方簽署的房屋轉讓協議或買方已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明;
2、買賣雙方簽字的同意維修資金過戶的協議;
3、房屋受讓人(買方)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XX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第二聯、第四聯,已辦理產權的不用提供第四聯)
需注意的是:因故無法提供《XX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原件的,需由房屋轉讓人、受讓人雙方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業主本人不能到場的,代理人應攜帶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託書辦理。
維修基金過戶流程
1、業主到所在轄區的小區辦領取「維修資金變更審核表」三份。
2、業主到原開票單位簽署審核意見。
3、業主持相關資料及相關資料的復印件(一式三份)到區小區辦辦理網上查詢並認證審核。
4、業主持審批件送轉銀行維修資金管理部審後,由銀行更改業主信息。
5、業主持核準的手續辦理產權登記。
6、維修資金專用收據丟失:
(1)第四聯丟失需開發單位出示情況說明,加蓋公章;
(2)第五聯丟失需刊登報刊聲明(市級以上報刊);
(3)第六聯丟失需本人寫出情況說明,並按本人手印,下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因故無法提供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原件的,需由房屋轉讓人、受讓人雙方到場辦理過戶手續。業主本人不能到場的,代理人應攜帶業主本人身份證原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授權委託書辦理。市民在辦理公共維修基金過戶時,需了解公共維修基金過戶流程及需要准備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