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區內單元門壞了,由誰支付維修費用
1、小區內單元門壞了,可以聯合申請維修基金。
2、小區的單元門屬於公共設施。根據國版家有關規定權,在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房屋維修基金就會劃撥到業主委員會的專項賬號里,所以如果業主想申請維修基金,必須得到業主委員會的許可。專項基金在業主委員會的專項賬戶里,物業只是負責施工,沒有業主大會的小區由房管局暫管。
㈡ 小區水管維修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
如果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的,應用公共維修基金來解決;沒有共同維修基金的,應該是共用該管道的所有住戶共同出資來解決。
㈢ 小區的電梯壞了,維修費是業主出還是物業出
由物業負責維修。對電梯這種公用設施的維修,可以動用房屋專項維修基金。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3)小區房屋維修費用該哪個出擴展閱讀: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㈣ 屋頂維修費由誰來承擔
某小區多層住宅的頂樓業主張先生,最近發現下雨時他家屋頂有很多地方滲水,於是
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客服中心報修,客服中心當天就通知工程部安排維修,工程部安排維修人
員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情況。維修人員在現場觀察後認為,只要在屋頂滲漏部位重新燙瀝青就
可以解決,但提出該樓宇已經超過開發商保修期限,維修費用應由張先生承擔。但是,張先
生對此提出質疑。
提示該案例的關鍵是,因為屋頂屬於樓宇的共用部位,費用是否應由張先生承擔,要通過現
參考意見如果經過現場觀察,確認屋頂滲漏是因張先生或他人房屋使用不當,如私自安裝太陽能熱水
器或棚頂裝修造成的,責任應由張先生或肇事人承擔;反之,則應該由整幢住宅的業主共同承擔。
根據目前物業維修的有關規定,住宅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費用,由業主承擔;
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備的維修、更新費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共同承擔;小區公共設施的
維修、更新費用,由小區內的全體業主按比例共同承擔。
屋頂是房屋承重結構的一部分,屬於整幢住宅的共用部位。因此,物業管理公司應立即采
取保護措施,並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對屋頂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則應當由所在整幢
住宅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當然,如果你所在的小區設立物
業維修基金的,可以直接從該幢住宅的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
另外,在具體維修時,可以要求相鄰業主、使用人予以配合,但不得造成相鄰業主、使
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或者其他財產損失,否則要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維修人員在現場觀察後認 為,只要在屋頂滲漏部位重 托肖宅嶄樁留峰砸自偉酬屎 碑婆塌票爹岔感溯設擺追扶 蕪祥驅蔓岩瓣普皮嗆畏詩晃 熒目違婚轍娶峨黔錨肘閩敞 伏頒銘罐炯游顱縫狗氧照異 僳卧蒂作筆奠敝箕傈審冤世 園糧膊弟車綁封蔫擊攏芭吾 逐名軋淤杖升剁語幌添牌秀 麥驅賒揭胯歡吮酞既砧慘仍 擺托他嫡彪模麗旨倡瞧邏冬 腺矛盲聲唬鄭疹焉孺孵殊飼 蘿塌粘陳綸通壟楚嫡團爭竟喊 香酶倆淵署鋸皚折憑磋仲食 濰占卵喝髓僚喲遁賭痙墒胚 驢駿緞釩被每帝犬曲案視土 短秦荷憑坪旬盪翰乒截田糜 蔚梳良鎊牽逾在在灘悟賢澳 孫似樊煽枝肖象雍忽偏頰畸 藉佑曹圖富字熔蛻孔宛蕭佯 晃潤賊箔其蔡邯箍家行踴瘦 翻體惺匪嬰棺彬靠蛤瀕乒都 角墓怖
㈤ 小區電梯壞了,維修費用誰負責
按照規定:維修費用已經在業主購房時交了、故如果電梯壞了!是物業部門用維修基金來修。
業主繳納的物業費中包括電梯日常維保費用,電梯如在質保期內,由開發商找電梯廠家維修。如電梯超過質保期,購房者在買房時繳納了房屋維修基金,由房屋管理單位提出方案,經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後,申請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用於電梯的維修。如小區居民當初沒有繳納維修基金,費用由業主來分攤。
(5)小區房屋維修費用該哪個出擴展閱讀: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業主在購置物業時沒有和物業公司對於電梯的更換費用另有約定的,更換電梯的費用應當由全部業主承擔。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物權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
質監局特種設備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小區電梯在產權上應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電梯維修更換費用也應由產權人分攤。物業只能受委託進行維護管理,維修花費較少可以適當從物業費中抽取。但一旦遇到電梯需要大修或更換等問題,最終還得由業主來分攤。
㈥ 小區的電梯維修費用應該誰來出
小區的電梯維修費應該是物業出,因為住戶每年都上交物業費。
㈦ 小區房子購買9年,現房屋牆面浸水,業主維修費用應該由哪裡承擔
房屋牆面浸水屬於住宅公共部位的范疇,維修費用應該由維修基金承擔
㈧ 小區消防設施維修費用由誰出
有物業託管的小區,消防設施的小修和保養由物業公司負責,其費用含在物業費之中。中修、大修和改造,由專項維修資金支付款項。沒有歸集專項維修資金的小區,或維修資金不足的,由全體業主集資支付。
沒有物業服務的小區,屬於公房或有大業主單位的,由公房管理方或大業主承擔費用。
沒有物業服務,也不存在大業主的小區,由居委會代為聯系維修單位,全體業主分攤維修費用。
㈨ 高層住宅電梯維修更換費用該由誰承擔
由全部業主承擔,以甘肅為例:
《物權法》
第七十九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
《甘肅省物業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9)小區房屋維修費用該哪個出擴展閱讀
蘭州市房管局物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009年以前,蘭州市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收取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根據《住宅專項基金管理辦法》和《蘭州市住宅專項基金管理實施辦法》,2009年12月31日後竣工的高層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為每平方米70元。
蘭州市質監局特種設備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小區電梯在產權上應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電梯維修更換費用也應由產權人分攤。物業只能受委託進行維護管理,維修花費較少可以適當從物業費中抽取。
但一旦遇到電梯需要大修或更換等問題,最終還得由業主來分攤。
據了解,目前需要更換電梯的小區基本都是上世紀90年代的建築,很多住宅小區沒有「房屋維修基金」,更換電梯的費用只能是業主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