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根據國家三包規定,冰箱的保修期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三包」規定》,以下國產家用電器的保修期分別是;彩色電視機、黑白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整機不低於一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三年;收錄機整機不低於半年,主要部件不低於一年。彩色電視機和黑白電視機的主要部件是指:顯象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印刷電路板。電冰箱的主要部件是指:壓縮機、蒸發器、過濾器、冷凝器、毛細管、溫控器。洗衣機和電風扇的主要部件是指:電機、定時器、開關、電容器。收錄機的主要部件是指:磁頭、馬達、開關、電位器、集成電路。包修期均從銷售者開出發票之日算起。另外,包修期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無零件配件待修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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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產品的三包規定的保修期到底是幾年
依據產品不同,三包規定的保修期也是不同,具體時間規定如下: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
(1)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
(2)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2)三包保修期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三包政策
Ⅲ 空調國家三包規定保修期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等離子電視機、液晶電視機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一年,主要部件(液晶屏、背光模組)為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3)三包保修期擴展閱讀
消費者購買空調等電器商品後若出現問題,要先對照商品說明書或相關協議,了解是否在「三包」期限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同時,為確保商品質量和售後服務,消費者一定要到正規的商場、超市購買,購買家電時要主動索取購物發票,並保管好,一旦事後發現問題,發票是商品維修及發生質量問題時索賠的重要證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Ⅳ 商品三包和質保期有什麼區別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保質期(bǎo zhì qī)[Expiration date]產品的保質期是指產品在正常條件下的質量保證期限。產品的保質期由生產者提供,標注在限時使用的產品上。在保質期內,產品的生產企業對該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准或明示擔保的質量條件負責,銷售者可以放心銷售這些產品,消費者可以安全使用。
三包期內,經營者(賣方)三包責任包含在質保期內,三包期可能提前結束,但經營者的質保期責任承擔至商品有效期屆滿才結束,因此可以理解為三包期應當包含有質保期。
Ⅳ 三包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三包是指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別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規定。
法律依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八條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第九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條 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一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第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第十三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Ⅵ 經過修理的產品如何計算「三包」保修期
對於經過修理的產品,首先,修理者應當提供一個「維修保質期」即針對維修服務專的質量屬,承擔一定期限的擔保。「國家新三包規定」對該期限的規定為30 日,產品經營者在實踐中則一般將此期限設定為1 個月至3 個月。也就是說,如果產品經過維修後,在1 個月內又出現了同樣的故障,就應該視為上次維修的延續。如果第一次維修申請是在產品保修期之內提出,維修後再次出現故障的日期即便超出了產品保修期,也應視作保修期之內出現的故障。如果第一次維修申請已經超出了產品保修期,屬於消費者付費進行維修,二次維修就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其次,新換零部件的保修應該重新計算「三包」期限。「國家新三包規定」第14 條明確規定:「換貨時,凡屬殘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或者修理過的產品,均不得提供給消費者;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票背面加蓋更換章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或者在原三包憑證背面加蓋更換章。」所以,不論是更換產品還是更換主要零部件,都應當依據國家「三包」規定,自更換日起重新計算「三包」期。
Ⅶ 三包期和質保期的區別
三包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保質期(bǎo zhì qī)[Expiration date]產品的保質期是指產品在正常條件下的質量保證期限。產品的保質期由生產者提供,標注在限時使用的產品上。在保質期內,產品的生產企業對該產品質量符合有關標准或明示擔保的質量條件負責,銷售者可以放心銷售這些產品,消費者可以安全使用。
Ⅷ 保質期、保用期、保修期、「三包」的區別
一、表達意思不同
1、保質期:指由貨品生產者提供並且表明在貨品上,規定貨品的最佳食用期或者使用期。
2、保用期:淘塑網推出的一項針對購買者所買貨物的質量安全的保障服務。
3、保修期:指器物生產者或者工程的承包人所規定的承諾針對器物或工程的修理、修改、修復和校正。
二、表現形式不同
1、保質期:一般採用標簽的方式貼在貨物上面,購買者可直接看到。
2、保用期:淘塑網通過規定購買者在其平台購買即可擁有一定天數的保用期,貨品詳情頁一般有詳細說明。
3、保修期:一般採用保修卡的方式作為保修憑證。
三、對象不同
1、保質期:一般主要適用於食品類、化妝品類等。
2、保用期:淘塑網上的購買者。
3、保修期:一般主要適用於工程方面、機械裝置類、家用電器類等。
Ⅸ 新的汽車三包規定中包修期限和三包有效期限有什麼區別
1、法律內含不同。包修期為車輛出現質量問題產生維修包修的期限;而三包期為三包責任的期限,即免費修理、免費更換、退換貨的期限。
2、兩者規定的期限不同。包修期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而三包期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
包修期限: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三包有效期限不低於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法律規定: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四條本規定所稱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依照規定承擔三包責任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其他經營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其他經營者追償。
「對實施召回的缺陷汽車產品,生產者應當及時採取修正或者補充標識、修理、更換、退貨等措施消除缺陷。生產者應當承擔消除缺陷的費用和必要的運送缺陷汽車產品的費用。」汽車三包法後續仍需細則明確約定生產者責任。
Ⅹ 國家三包法保修時間
法律分析:不同的產品保修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是一年到三年,例如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於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