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道路工程施工質保期是多久
風景區道路工程質保期是1年。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建設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託的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單位負責維修,單位投資建設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資建設的單位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維修,城市住宅小區、開發區內的道路由建設單位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維修。
【法律依據】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城市道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1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保修。
第二十四條
城市道路的養護、維修工程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修復竣工,並在養護、維修工程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保障行人和交通車輛安全。
B. 市政工程保修范圍
市政工程保修期的規定是如果屬於基礎設施工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最低保修期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具體由施工雙方在設計文件中規定。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C. 市政道路工程質保期
市政道路工程保質期是1年。根據《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城市道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保修。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拓展資料
第十七條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城市道路設計、施工的技術規范。 城市道路施工,實行工程質量監督制度。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條城市道路實行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的保修期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負責保修。
第十九條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對利用貸款或者集資建設的大型橋梁、隧道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向過往車輛(軍用車輛除外)收取通行費,用於償還貸款或者集資款,不得挪作他用。
D. 市政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多久
市政道路工程質量保修期是多久,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市政道路工程屬於基礎設施工程,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保修期限應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E. 什麼是市政工程質保期
市政工程質保期2年具體規定是指市政工程中的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最低保修期是2年;基礎設施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F. 城市道路的保修期是多少年
城市道路保修期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因出現工程質量問題,由有關責任單位出資或負責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