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手機售後服務的國家三包和全國聯保有什麼區別嗎
國家三包,是復指三包是零售制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而全國聯保,是指你購買的物品,在這個廠商設立的任何售後服務點,可以享受國家的三包服務。
『貳』 請問華為手機三包服務包括什麼
華為手機三包服務包括:
一、七天免費退貨、換貨、保修
自售出之日起 7 日內(包含 7 日),若產品的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可以選擇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或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選擇免費修理。
二、十五天免費換貨、保修
自售出之日起第 8 日至 15 日(包含 15 日)內,若產品的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可以選擇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選擇免費修理。
三、一年保修
產品保修起始日期以購機發票開具日為准,若保修有效期的最後一天為法定節假日時,以節假日的次日為有效期的最後一天。
消費者丟失發票和產品保修卡,且不能提供發票底聯或者發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則保修起始日期以主機機身SN號顯示的出廠日期向後順延90日。
(2)手機保修3包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下列情況不屬於免費保換保修范圍:
1、退換貨、送修途中由於運輸、裝卸所導致的損壞。
2、任何未經華為授權許可的改裝、拆卸、維修。
3、意外因素或人為行為導致產品損壞。如:如進液、摔損、輸入不合適電壓、過度擠壓、主板變形等。對於電源適配器,若有明顯的硬物損傷、裂痕、斷腳、嚴重變形,電源線破損、斷線、裸芯等現象。
4、未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安裝、使用、維護、保管導致的產品故障或損壞。
5、保修憑證與產品型號不符或保修憑證被塗改。
6、產品銘牌、SN條碼、防拆標簽被撕掉或被損壞,模糊不清無法識別。
7、已經超出保修期限。
8、由於不可抗因素(如火災、地震、水災等)而造成的故障或損壞。
『叄』 消費者手機三包法退換貨規定
法律分析:1、三包: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換、一年保修。
2、保修時限:機頭保修時間為1年,附件的保修時間分別為:電池6個月,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1年,存儲卡1年。(廠家另行規定的除外)。
3、哪些情況不能享受三包:超過包退、包換、保修時限的; 有人為損壞的(包括並不限於進水、受潮、跌落、擠壓等);私自拆機的(在非廠家授權的維修站進行私拆私修的);使用不當配件造成損壞的(非原裝等劣質配件造成的);無法提供發票、協議、保修卡等購買憑證的;非功能性故障的(一般廠家均不對外觀問題承擔保修,特殊情況廠家會另行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 消費者定作的;2、 鮮活易腐的;3、 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4、 交付的報紙、期刊。
《三包政策》 第十三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肆』 請問華為手機三包服務包括什麼
一、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二、《規定》是實行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於《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三、銷售者在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時,應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並准確填寫、加蓋印章。應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
五、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志,並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保證行動電話機商品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行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為:電池6個月,外接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移動終端卡、數據介面卡為1年。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七、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行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無振鈴、撥號錯誤、非正常關機、SIM卡接觸不良、按鍵控制失效、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等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介面卡等行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十三、送修的行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後收回備用機。
十四、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並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五、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六、符合換貨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它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七、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價款每日0.5%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十八、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換貨後,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十九、對於在經營活動中贈送消費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按照該《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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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華為手機怎麼三包的
華為手機怎麼三包政策如下:
一、主機保修條例
1.商品主機(請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自物流簽收日第二天零時算起,7天內(滿168小時為七天)商品完好,在產品包裝和配件等齊全,同時手機外觀無損且無人為損壞等問題,可享受「7天無理由退貨」。
2.簽收後第二天起,7天內如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憑華為授權售後網點檢測結果,可選擇退貨或更換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或者免費維修服務。
3.簽收日第二天算起,第8天至第15天內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憑華為授權售後網點檢測結果,可選擇更換同型號同規格機器或維修服務。
4.商品自物流簽收日期起主機如在一年內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消費者可在華為授權售後服務網點享受免費維修服務。
5.商品外觀有任何磨損或刮花的,均不享受退換機服務。
6.商品主機自物流簽收日期起一年內,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選擇免費維修或憑保修卡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修理記錄,聯系客服確認是否可以換貨,如可以換貨,將為您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選擇退貨。
二、配件保修細則
1.隨機附帶的原裝充電器保修一年,原裝電池六個月,原裝耳機三個月。
2.單獨購買的配件根據相應配件質保政策享受質保服務(貼膜,外殼,飾品等保護類配件除外)。
三、保修條款限制
1.超過保修期;
2.手機外殼,飾品,贈品等不享受三包服務;
3.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造成損壞的;
4.由於使用失誤如墜落、擠壓、浸水而造成的損壞;
5.由於水災、火災、雷擊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
6.由非華為授權維修中心維修過的機器;
7.使用非華為原廠配件,導致手機故障或事故的;
8.任何非華為商城出售的產品,及產品上表明的型號、編號和製造號已經更改、刪除、移動或不可辨認;
9.只包括硬體保養服務、一切配置及附件、如軟體、光碟、及用戶指南等均不包括在保養服務內;
10.不包括任何軟體導致問題,評估電腦故障起因為硬體或軟體所致,華為保留最終決定權;
11.不負責恢復工廠模式外的服務。如果用戶要求安裝軟體,需用戶提供所需的軟體且華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以上所列,若有變更,以本公司新制定的有關規定或國家更新的相關法律法規為准。具體保修條款請參照商品說明書保修條例。
三包內容如下圖:
備註:三包政策主要是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柒』 oppo手機三包政策都有什麼
自購買之日起,如果您購買的OPPO手機、藍牙耳機、穿戴產品出現自身性能故障,可憑有效購機憑證和保修卡,前往OPPO客戶服務中心享受7天退貨、30天免費更換、1年保修服神圓務。
一、包退期
自購貨之日起7天內(包含7日),若產品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享有免費退貨、換貨或保修服務。
二、包游啟塌換期
自購貨之日起30天內(包含30日),若產品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享有免費換貨或保修服務。
三、保修期
自購貨之日起1年內,若產品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享受免費保修服務。
四、以下情況不滿足包退包換保修
1.超出三包有效期。
2.產品進液、受潮腐蝕。
3.產品受外力導致損傷(如:外力導致的屏幕破裂或者整機嚴重變形等)。
4.私自拆機維修、第三方維修、改裝翻新。
5.保修標示(如:易碎貼、螺釘塞、SN號貼紙或絲印信息等)丟失或被更改。
6.不可抗拒外力(如水災、火災、地震、雷擊等強烈震動或擠壓)等因素造旁蠢成的物理損壞及故障,如摔壞或壓壞、屏幕破裂、變形等情況。
五、以下情況不滿足七天無理由退貨
1.退回的產品序列號(如S/N碼、IMEI號碼等)與出庫序列號不符。
2.未經授權的拆機、維修,誤用、碰撞、進液、事故、刷機及不正確安裝所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或撕毀、塗改標貼、產品條碼、進網許可證等。
3.產品原外包裝不完整,標准附件不齊全。
4.隨訂單贈送的贈品,未能如數退回,贈品包裝不完整(消費者同意支付贈品價款的除外)。
5.購買時,頁面明確說明不支持退換貨的產品。
產品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件,依舊享有三包服務政策,產品出現性能故障,依舊享有包退、包換、保修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