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園林綠化質保期和養護期
法律分析:不少於一年。綠化養護,即是完成綠化施工的後期澆水、修剪、除草、打葯、補苗統稱為養護。園林綠化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擴建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附屬綠地、區域綠地,以及對城市生態和景觀影響較大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主要包括園林綠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園林設備安裝及建築面積300平方米以下單層配套建築、小品、花壇、園路、水系、駁岸、噴泉、假山、雕塑、綠地廣場、園林景觀橋梁等施工。
法律依據:《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十一條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中應約定施工保修養護期,一般不少於一年。保修養護期滿,城鎮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監督做好工程移交,及時進行工程質量綜合評價,評價結果應納入園林綠化市場主體信用記錄。
❷ 綠化質保期一般規定為多少年
依據合同約定。一般都會寫在合同里,最少一年。
綠化工程的質保期開始時間:
按照竣工驗收報告上的日期,當綠化工程施工結束以後,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驗收申請,邀請甲方、監理、設計方一起進行現場驗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從這一天起就進入養護期了。如果此次驗收不合格,各方會提出整改意見,一般有限期時間,到時再進行驗收、簽字,總之,以多方簽過字的竣工驗收報告上的時間為准。
(2)綠化工程保修期滿移交單擴展閱讀:
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可由城鎮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委託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十條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應通知項目所在地城鎮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城鎮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並納入園林綠化市場主體信用記錄。
第十一條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中應約定施工保修養護期,一般不少於1年。保修養護期滿,城鎮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監督做好工程移交,及時進行工程質量綜合評價,評價結果應納入園林綠化市場主體信用記錄。
第十二條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國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制定園林綠化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規定,建立園林綠化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第十三條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制定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和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城鎮園林綠化主管部門應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的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工程質量安全和誠信行為動態監管體制,負責園林綠化市場信用信息的歸集、認定、公開、評價和使用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