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房契稅和維修基金在哪裡交
法律分析:有的小區的維修基金存放在物業管理公司,有的交給開發商,有的交給房管局管理,而契稅基本都是上交給地方稅務局的,當然也有開發商代收這筆費用的,這時候就是統一交給開放商,其它情況都不是一個地點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② 買好房,契稅和維修基金應該交給哪個部門
契稅交於駐房產交易大廳的稅務機關,維修基金交於房管維修基金管理處。有的是開發商代收、代交。
③ 契稅和維修基金應該交給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由開發商代收。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十二條 增值稅納稅地點:
(一)固定業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稅務機關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固定業戶到外縣(市)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外出經營事項,並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報告的,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三)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四)進口貨物,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④ 契稅交到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房產契稅在當地的稅務部門交,通常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必須要完成契稅的繳納工作。如果購買的是新房,憑購房合同原件和復印件、發票或收據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就可以辦理契稅繳納手續。契稅是在購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備案的時候交納的,維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時候交納給物業代辦理的。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內交納。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一般是政務大廳的地稅局窗口辦理交納手續。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⑤ 契稅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法律分析:買房契稅和維修基金一般是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時候交,一般都會有具體的通知文件,購房者需要在收到通知的10個工作日之內,到指定的窗口辦理相關流程;而房屋維修基金則是在辦理交房流程的時候交,一般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後再統一轉交給房產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⑥ 契稅和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
買房契稅和維修基金一般是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時候交,一般都會有具體的通知文件,購房者需要在收到通知的10個工作日之內,到指定的窗口辦理相關流程;而房屋維修基金則是在辦理交房流程的時候交,一般是由開發商代收,然後再統一轉交給房產管理部門。
一、契稅的繳納時間根據買房的付款方式不同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一次性付款:需在簽完購房合同後一個月內繳納完畢。
2、按揭/公積金貸款:需在辦理完按揭手續,簽完抵押合同後一個月內繳納完畢。
3、分期付款:需在簽完購房合同後一個月內繳納完畢。
如未按照要求時間繳納契稅,逾期繳納會收取滯納金。每天的滯納金=應繳契稅額*萬分之五。
二、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是按照買房人的總購房款的2%至3%比例繳納,收取的公共維修基金屬於小區全部業主的共同,其不計算於房屋的銷售收入。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⑦ 契稅和維修基金去哪個部門交
法律分析:由開發商代收。
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當然,由於法律法規不完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和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