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租房電表壞了誰出錢更換
法律分析:1.如果是因為供電公司的責任,或者是一些非人為因素,而導致電表出現的故障。這個應該有供電公司負責更換電表,並且不收取費用。
2.其他原因引起的電表故障,應該是用戶自己來承擔相應的費用。
3.如果出現電表丟失壞掉或者超復合燒壞等情況,用戶應該及時告訴電力公司,方便電力公司及時採取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義務】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免責義務】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租賃人未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