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質量保修書在房建工程中需要,在道路工程中需要嗎
也是同樣需要的
附件: 工程質量保修書發包人(全稱):山東魯能亘富開發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稱):山東建設建工集團路橋工程有限公司為保證魯能領秀城市政道路4#路(3#路-9#路段)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具體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雙方約定:按承包人承包的全部施工竣工范圍。二、質量保修期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起。雙方根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為2年。三、質量保修責任1、屬於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證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發包人有權另行追償。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整條道路和路基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四、質量保險金的支付本工程雙方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5%。在保修期滿後,扣除發包人代承包人進行工程維修(若發生該類情況)所支付的費用後,向承包人無息支付剩餘工程保修金。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30日內,將剩餘的保修金無息返還承包人。六、其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工程竣工時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❷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如何填寫
工 程 質 量 保 修 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XXX (工程名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裝修工程,市政道路、橋涵、隧道、給水、排水、燃氣與集中供熱、路燈、園林綠化,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採暖期、供冷期;
6.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
7.其他工程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託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的使用、約定和支付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65條賦予的規定一致。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