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設備保修期的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設備保修期不屬於國家法律強制性的規定,設備買賣雙方可以依據民事活動中的平等原則協商約定保修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Ⅱ 設備質保期國家怎麼規定拜託各位大神
你好!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說。
一、設備安裝工程質保期是多長?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按照該規定,設備安裝工程的質保期是2年,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少於2年。
二、設備安裝工程質保期起算時間
設備安裝工程的質保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保金的相關規定
設備安裝工程質量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具體金額由雙方進行約定。合同法里沒有具體規定質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設部有一個格式合同,規定的質保金是工程總造價的5%,一般工程都依據此比例執行。 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麼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 剩餘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後,建設單位必須支付。
設備安裝工程的質保期按照規定是2年,雙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不應該低於2年。另外,雙方還可以針對設備安裝工程約定質保金,質保期滿之後再進行支付返還等也是可以的,這相當於就有了雙層保障,施工單位不進行修理的,可以用質保金進行修理。
Ⅲ 設備質保期和保修期的區別
法律分析:質量保證期限可由合同雙方在6個月、12個月、18個月或24個月內獨立商定,只是規定商定的保證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2、質保期和保修期不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 ,質量保證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18個月、24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在正常情況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基礎設施工程、基礎工程和住宅建築主體結構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廁所、房間和具有防水要求的外牆的防滲時間為五年;供暖、冷卻系統為兩個加熱、冷卻期;電力管道、給水、排水管道和設備的安裝、裝修時間為兩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從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3、保修期和保修期的不同開工時間應從工程實際竣工日算起。保證期限應從項目驗收之日起計算。4、當事人可以自由約定保修期和保修期。保修期限可由雙方自行決定,但不得超過24個月。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Ⅳ 合同雙方可否在合同中約定「質保期內設備出現質量問題,則質保期順延」為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了後履行抗辯權。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後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權利。或是要求對方延期履行先應履行的義務。
後履行抗辯權的發生條件:一是需基於同一雙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負債務,在履行上存在關聯性,形成對價關系。單務合同無對價關系,不發生後履行抗辯權。如果當事人互負的債務不是基於同一雙務合同,亦不發生後履行抗辯權。二是該合同需由一方當事人先為履行。在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多是有先後的。這種履行順序的確立,或依法律規定,或按當事人約定,或按交易習慣。很多法律對雙務合同的履行順序做有規定。當事人在雙務合同中也可以約定履行順序,誰先履行,誰後履行。在法律未有規定、合同未有約定的情況下,雙務合同的履行順序可依交易習慣確立。例如,在飯館用餐,先吃飯後交錢。旅店住宿,先住宿後結帳。乘飛機、火車,先購票,後乘坐。三是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適當履行合同。
具備上述條件,發生後履行抗辯權,即沒有先履行義務但已到履行期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權利。應當先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不能行使後履行抗辯權。
Ⅳ 國家電子產品三包政策
對於電子產品的三包服務有非常詳細的規定:
一、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二、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三、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四、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
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五、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然後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六、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
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願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的時間。
在三包有效期內,除因消費者使用保管不當致使產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
對應當進行三包的大件產品,修理者應當提供合理的運輸費用,然後依法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追償,或者按合同辦理。
法律依據:《全國家用電子產品維修服務管理辦法》第五條:家用電子產品的保修期:
1、收音機、收錄機(含家庭音響)整機的保修期為半年;
2、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整機的保修期為一年;
3、保修期均從銷售單位開據發票之日算起,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暫缺零備件而待修所佔用的時間;
4、不同的商品,不同的品牌規定不一,以買賣成交時賣方承諾的保修年限為准。
Ⅵ 質保期的法律規定
一、質保期的法律規定
1、保修期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規定。質量保修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18個月或者是24個月,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二、房屋質保期內的維修
1、如果樓上漏水發生在房子質保期內(正常情況下房子的防水質保為5年,管道質保為2年),只要是非人為的,開發商就應擔負起相關責任。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直接將開發商告到法院。
2、如果樓上漏水,房子還在質保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的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如果讓開發商拖到質保期後,很可能還得自己清理。並且,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維修後,仍不達到標準的,反復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
Ⅶ 合同質量保證期和免費保修期的區別
保修期是按照購買的時間開始計算,在保修期內多次維修以後還出現質量問題可以要求換貨或者退貨,給你造成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廠家賠償;
一般在消費者與商家完成交易的同時商家隨產品給消費者辦理保修卡來作為保修憑證。
保修憑證上一般會明確消費者信息、購買日期、產品型號、出廠日期、保修期限和范圍、維修記錄等。保修分為有一定期限的保修和終身保修兩種,有保修期的產品主要是指電子電器產品、交通工具、機械設備等等。現在有實力的公司也都比較重視售後服務對效益的影響,售後服務好的產品有全國聯保,跨國公司還有全球聯保服務。
合同質量保證期一般是在合同中約定。
如果說合同中約定的質量保證期比法律規定的長,則合同優先。(如:在三包法中規定銷售商可以承諾長於本法規定的三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