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國家電網 去分析一下為什麼會出現壟斷,形成壟斷之後它所採取的行為,以及政府是怎麼對代它的 注意是三
國家電網 去分析一下為什麼會出現壟斷,形成壟斷之後它所採取的行為,以及政府是怎麼對代它的
未來電力改革的方向理應是從發改委轉變職能入手,放棄行政壟斷審批電價和國家電網公司改變購送電方式。而絕不是「一拆了之」地將國家電網一分為五,變大壟斷為小壟斷,而又沒人對拆分的結果負責。
如何看待「國家電網公司一分為五」的傳聞
3月18日,某財經雜志關於「新一輪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方向已定,國家電網有望一拆為五」的報道,引起轟動並導致與國家電網相關的股票要麼跌停要麼暴跌,諸多媒體朋友向我詢問對此事的看法。坦率地說,我不認為這是一篇負責任的報道,相反我認為它在誤導下一步中國電力改革的方向,我頗不認同。
十五年來,電力改革尤其是電網拆分既是一個敏感話題,也是嚴肅話題;既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2013年2月17日,保加利亞35個城市的數萬人舉行示威遊行,並且在首都索菲亞(30.61,1.12,3.80%)爆發沖突。人們抗議高電價,要求要麼政府下台,要麼電網企業重新國有化。民眾破壞政府建築,警民沖突,25人受傷一人自焚。
總理鮑里索夫20日宣布政府總辭職,社會陷入動盪。這開辟了因電價問題導致政府辭職的先例,當年鼓吹和制定全面拆分和私有化方案的人已不知去向。而電網私有化中的暴富者則在市場化的法則下無法被撼動,令人深思。
保加利亞能源部門的私有化始於2000年,截止到2003年底,保加利亞電網被拆分,供電市場被捷克和奧地利的三家私人公司控制,他們高舉私人壟斷和市場自由化的旗幟頻頻漲價,以致民眾難以承受。
電力堪稱是國民經濟的第一基礎產業。雖然電力改革僅是全局性改革中的一部分,但電力的基礎性和重要性,決定了它的改革對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安定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
我無意於通過強調電力的重要性和電力改革的敏感性而不主張電力改革,我的目的在於必須高度重視在電力改革過程中的方法論,選准下一步電力改革的方向和切入點。縱觀過去十五年中國電改的歷史進程,我的結論是:中國未來電力改革方向的出發點應該是從打破發改委行政壟斷審批電價入手,而不是從國家電網入手進行簡單的拆分,繼續做「改體不改制」的草率選擇。
電改的目的究竟是什麼?
電力改革目的究竟是什麼?拆分和用行政手段人為製造競爭主體打破壟斷是電力改革的目標還是手段?盡管電力改革已經搞了十五年,但我們始終沒有把這個問題搞清楚。實際上,電力改革的最終目的只能是實現讓消費者和用戶用上安全可靠、質優價廉的電力產品。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耗子就是好貓。
無論拆分還是電力市場的私有化和自由化都僅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電網改革是拆分還是統一?是國有化還是私有化?一定要從讓消費者和用戶用上安全可靠、質優價廉的電力產品這一根本目的出發,根據電力企業特點來推進才行。
眾所周知,在電力改革中,對網廠分開大家並無歧見,這是因為在電力的發、輸、配、售四個環節中,發電和售電環節是可以展開競爭的。但對於輸電網和配電網,由於其自然壟斷屬性,即使拆分也是把一個大壟斷變成若干個小壟斷。其自然壟斷的屬性並不會隨拆分而改變,甚至由於小壟斷不能在更大的市場邊界范圍內實現電力資源的調度和配置,可能會比大壟斷更壞。因此,在這一改革中採取較為慎重和步步向目標逼近的模式和路徑更為妥當。
縱觀世界各國電力改革,電網改革是關鍵。在這一過程中,出現了三種模式:第一是縱向分切的模式,即按發、輸、配、售縱向功能逐步分切;第二是橫向分拆模式,即按區域分割電網,在每個區域中發、輸、配、售一體化運行;第三是既橫向分拆又縱向分切的「破碎式」改革模式。
正因如此,在1998年-2002年的電力改革中,在究竟選擇國家發改委最初要取消國家電網公司搞一分為四的「0+4」模式還是選擇國家電力公司將自身演變為國家電網公司的「1+6」模式爭論中,才出台了五號文的「2+5」的妥協模式,既分拆了國家電力公司又保留了國家電網公司。
從2002年至今的實踐看,當時保留國家電網公司是正確的選擇。
首先,縱觀十年來世界各國,從俄羅斯到美國再到日本,從英國到法國,再從巴西到印度都發生了較大的電力事故,只有中國沒出大問題。
其次,中國電網沒有拆分,因此各國在電網拆分後的私有化也沒有發生,因此中國的電價至今在世界均處在較低的位置上。過去常見的消費者和用戶抱怨的「電老虎」也基本銷聲匿跡。
第三,電改之初,中國電網被分割為14塊互不相連的區域電網。中國西部水利資源豐富,北部煤炭資源豐富,而東部和南部又是電力負荷中心的非均衡現實環境,決定了全國聯網可以在一個更大的市場平台上展開競價上網和在全國聯網范圍內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因此,跨省和跨區聯網打破區域電網公司各自為戰、就地平衡的舊格局,保留一個能在跨省、跨區范圍內實現聯網的國網公司無疑是正確的。也正是由於有全國聯網的現實需求,國家電網才在特高壓電網的技術上獲得了令發達國家仰視的成就,形成國家競爭力。事實表明,十年來在國家電網的體制下,全國聯網取得了相當的成就,應該被人們看到。
既然如此,為什麼人們對電力改革普遍認為進展緩慢、成效不大呢?我想原因有兩個:其一,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摒棄發改委對電價和電力項目的審批權,電價是電力改革成功的「牛鼻子」,然而這個「牛鼻子」卻始終沒有牽住;其二,網廠分開後,雖然發電主體多元化了,但由於發改委並未放棄審批電價,因此競價上網成了一句空話。國家電網對發電企業統購包銷的購電模式並未改變,而人們期待的大用戶和廠商直接見面,國家電網僅收過網費的新模式也未推出。
綜上所述,未來電力改革的方向理應是從發改委轉變職能入手,放棄行政壟斷審批電價和國家電網公司改變購送電方式。而絕不是「一拆了之」地把國家電網一分為五,變大壟斷為小壟斷,而又沒人對拆分的結果負責。
十五年電改為何「改體不改制」?
眾所周知,壟斷的實質在於通過壟斷價格來攫取壟斷利潤。但是,透過現象看本質,中國的壟斷國企,不管是電網還是鐵路,有哪一個能自主決定自己產品價格?決定這些企業產品價格的「有形之手」在國家發改委。分析中國的企業壟斷,經濟壟斷只是表象,行政性壟斷才是本質。以電為例,無論上網電價還是下網電價,無論是發電電價還是輸電電價,都是由發改委審批之手決定的,具體竟能管到一廠一價,甚至一機一價。
因此,我國電力改革理應抓住電價這個「牛鼻子」,真正打破行政壟斷,實現「放開發電和售電兩邊,管住輸電和配電中間」的市場化模式。然而這需要中國行政壟斷者勇於放棄自身的權力和利益進行自我革命。但是令人失望的是,他們總是革企業的命積極,革自己的命消極。
最令人遺憾的是,中國電力改革最需要進行自我革命的國家發改委偏偏又是電力改革的主導者。於是出現這樣一個局面,每當改革到關鍵時刻,被改革者總能把改革視線成功地轉移到企業頭上。這就是僅搞企業改體的「拆分」,卻不觸動改制為核心的電價的真實原因。
然而,在激進改革者和激進媒體的筆下,無論是電網還是鐵路,它們不僅是冥頑不化的不改革者,甚至其幹部和員工也成了腐敗的特殊利益集團和階層的群體,而與一般民眾相對立。
無論是高鐵速度還是特高壓電網明明是當今國人最值得驕傲的兩項技術,而在他們的筆下又都成了批判中國發展模式的典型案例。批臭了高鐵速度,批倒了特高壓技術,也就否定了中國以國有資本為主導的改革模式。
必須明確電改風險和失誤的責任主體
電力改革的成功在電價改革,而電價改革的成功在發改委放棄行政壟斷的電價審批制,實現發電廠商和大用戶直接見面的市場化改革。電力改革的風險也在電價,而電價改革的風險在電網的盲目分拆和私有化。電網改革必須謀定而後動。
應該指出,目前對國家電網拆分的思路有兩種:一是從縱向上主張立刻對輸、配電網進行分拆;二是從橫向區域上對國家電網搞「0+4」或「一分為五」的分拆。這兩種思路合在一起就是危險的「破碎式」改革。
電網改革必須明確風險和失誤的責任主體。回顧1998年以後的電力體制改革,國家發改委是電力改革領導小組的「牽頭人」。然而這個部門只有改革的權力,卻不承擔改革的風險。以至於2002年國電公司解體後,無論是三年電荒的發生,還是電價的上漲都找不到具體的責任人。
電力改革十五年後的今天,該雜志再次發出所謂「新一輪電力體制市場化改革方向已定,國家電網有望一拆為五」的報道,我認為這樣的報道輕言是不負責任,重說是嚴重誤導電力改革的方向,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
Ⅱ 為什麼供電企業不和消費者直接簽署協議,電網只收過網費。這樣既保證了電價低,又保證了電網的盈利
同樣沒看懂,有發電企業、輸電企業、電網經營企業、供電公司、等等,樓主再補充一下。
理論上沒問題啊。發電廠可直接與用電企業簽訂用電協議。至於傳輸過網等費用另外計算或由發電企業,或由用電企業支付。樓主是這意思吧?這樣各電廠都可以進行競爭,從而降低整體電價水平,企業生產成本降低,企業競爭力增強。。。
但問題往往沒那麼簡單。
1、電廠建設及生產成本不僅包括人工、材料、設備、原材料等,還包括土地佔用、資源、環境、移民、農田等等。。。。
2、電廠與企業一對一,當電廠故障、檢修、改造停機時,誰來為企業備容量?這些備用容量要多少成本?如果這其中沒有一個從中調劑的中間者,企業用電成本只能更高。
3、用電不僅有企業,還有居民、學校、醫院、黨政軍、金融,還有農村生產生活用電,排灌用電,你認為這些能競爭過企業?競爭不過就不用電了?或是將這些成本轉移到糧食、教育、醫療上?這與電力行業有義務提供普遍服務有關。
Ⅲ 我國現在到底是競價上網還是國家制定上網價格
國家信息產業部規定一個價格上限,幾個國企之間進行價格競爭。
國企如過去的老郵電局,分離出來:郵政集團公司和移動,網通,鐵通,電信等,就是為了讓他們互相競爭,打破壟斷~
關於電費,他又是一碼事。
請參考以下論文
電網實行接網費和過網費探討
Consideration on Implementing Connection Cost
and Wheeling Cost in Power Network
李 英1 張衛東1 周脈玉1 毛 晉1 陳宏恩2 童琪波2
【摘要】 簡要介紹了英國電網實行接網費和過網費的情況,結合我國國情提出了電網接網費,過網費的定義及過網費在電廠和供電公司間的分配方法,分析了接網費、過網費與各種電價之間的關系。
【關鍵詞】 電網 接網費 過網費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ces implementation of connection cost and wheeling cost implemented in NGC of UK, presents the asociated definition and cost distribution among power plants and supply companies in line with China speciality, and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connection cost, wheeling cost and electricity tariff.
Key words network connection cost wheeling cost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電力工業體制改革也在逐步深化。有關電網接網費、過網費或輸電費的報道較多,本文就我國引入接網費和過網費收費制度的必要性,接網費和過網費與發電廠上網電價、電網售電價的關系等問題談一些看法。
1 英國電網輸電費簡介
英國電力工業改革後取消了壟斷的一體化管理方式,將發電、輸電與供電垂直分開管理,在發電和供電端引入競爭機制,輸電由新成立的國家電網公司實行壟斷經營。國家電網公司是一個具有多種業務的公司,其核心業務是電網規劃、運行和維護,其它業務還包括聯網工程、輔助運行服務、電力市場結算、通信等。1994~1995年度其核心業務輸電業的收入(即輸電費收入)占國家電網公司總收入的92%。
英國國家電網公司把高壓輸電網的輸電費用分為兩部分,即接網費和使用費。國家電網公司對輸電網的投入主要是通過這兩種費用進行回收的。
1.1 接網費
英國國家電網公司收取的接網費,目的是回收把電力送入和送出輸電網的變電站相關的費用。接網費與用戶的上網點和下網點有關,接入系統的費用向發電公司收取,而接出系統的費用向地區電力公司和大用戶收取。
接網費計算的基礎是接網資產,接網資產主要包括接網專用線路和接網點所在的變電站用戶接網設施相應的接網資產。年度接網費由折舊費、維護費、凈資產回報和表計費等組成。接網費按年費用方式收取,與輸電量多少無關。
1.2 電網使用費
英國國家電網公司的電網使用費是與輸電系統(接網點除外的輸變電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有關的費用。
電網使用費收取的對象是發電公司、地區電力公司和大用戶。發電廠與地區電力公司之間分攤使用費的比例約為1∶3。電網使用費率的形式為英磅/kW。對發電公司按注冊的最大發電容量收取,對地區電力公司和大用戶則按系統高峰時段的需量計取。
電網使用費是以投資費用相關的定價原則制定的,能夠反映發電廠廠址和用戶地理位置,以及二者之間的相對位置對輸電網建設、運行及維護費用額的影響。其經濟信號作用將促使發電廠和用戶合理選擇地理位置。為此,電網使用費費率是按14個地區劃分的。根據接網地區不同,發電廠使用費分為正、負費用區。處於正費用區(離負荷中心較遠)的電廠向電網公司繳納電網使用費,處於負費用區(靠近負荷中心)的電廠則是由國家電網公司為其接入系統提供補貼,對於用戶而言,處於負荷密度高的地區,電網使用費費率高;處於負荷密度低的地區,電網使用費費率低。
2 接網費、過網費概念
由於每個國家和地區的電網結構和布局不同,接網費和過網費的內涵有一定的差別。因此在定義接網費和過網費的概念之前,應先分析我國的電網結構和布局,對輸電的環節進行合理劃分,然後提出接網費和過網費概念。
2.1 輸電網環節的劃分
為了合理區分輸電網不同部分的作用,根據我國能源分布的不平衡,專用輸電線路比較多和線路長的特點,將輸電網按其作用不同分成主網架和專用輸電線路兩個環節。主網架是由變電站(開關站)及連接變電站(開關站)間的輸電線路組成,用於電力輸送、交換和起聯絡作用。專用輸電線路是將電力送入和送出主網架的輸電線路。
主網架和專用輸電線路,是在一定時期內根據電網運行和規劃情況確定的。隨著電網的發展,各部分可能相應地發生變化。輸電網環節劃分如圖1所示。
圖1 輸電網環節劃分示意
2.2 接網費和過網費定義
輸電網的費用,按其對應電網不同的環節可分為兩類:接網費和過網費。
2.2.1 接網費
電力公司為回收專用輸電線路的投資、運行維護費用,並獲得合理的資產回報,所收取的費用稱為接網費。
專用輸電線路相應的資產為接網資產,不包括與專用輸電線路直接連接的主網架上變電站內其它設備的資產。接網資產是計算接網費用的基礎。獨立發電廠的資產范圍在其廠區內,發電廠的資產與電網經營者的資產分界點,一般是在發電廠升壓站高壓側的第一座桿塔處。
2.2.2 過網費
電力公司為回收主網架投資、運行維護費用,並獲得合理的資產回報,所收取的費用稱為過網費。
電網主網架相應的資產為主網架資產,它是計算過網費的基礎。
2.2.3 費率形式
由於接網費和過網費為固定費用,因此接網電廠按照接網容量計費,則費率形式為元/(kW.a)或元/(kW.月)。
2.3 制定原則
由於我國電網由國家經營,在一個地區只有一個經營電網的企業,屬於壟斷經營,因此接網費、過網費的制定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依法計入稅金,有利於優化電源布局,促進效率的提高;公平對待各類用戶,方法實用、操作簡便。
3 接網費、過網費在發電廠和用戶間的分配
由於輸電網是多個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因此,接網費和過網費需要在使用者之間進行分攤。分攤的原則是:「誰使用、誰承擔」;對發電廠和用戶選擇上、下網點要有足夠的經濟信號作用。
由於輸電網的作用較復雜,考慮到在費用收取對象及方法時,既要合理,又要有可操作性。根據輸電網環節的劃分情況,各環節的費用分攤對象為:專用輸電線路的費用(接網費)由接網電廠和大用戶承擔;主網架過網費由電廠、供電公司及大用戶承擔。
電廠承擔接網費和輸電網主網架過網費這一收費方式,其目的是通過接網費和過網費率的差異,反映電廠不同上網點對電網建設投資和運行費用的影響,對電廠的利益進行調整,對電廠在合理選擇上、下網點、降低電力系統成本方面起到經濟信號作用。
4 與各類電價的關系
4.1 與電廠上網電價的關系
上網電價是指電網購買發電企業的電力和電量,在發電企業接入主網架那一點的計量價格。發電企業的出廠電價是指電廠在廠升壓變壓器高壓側計量的電價。
電網實行接網費和過網費收費制度後,由於接網電廠要承擔接網費和部分過網費,因此,電廠的上網電價包括兩部分:電廠的出廠電價和電廠承擔輸電網的平均接網費和部分過網費。電廠上網電價減去其實際承擔的接網費和過網費後,才是電廠實際得到的電價。電廠上網電價、出廠電價與接網費和過網費的關系為:
上網電價=出廠電價+(單位接網費+單位過網費)
4.2 與用戶電價的關系
由於終端用戶的電價是由上網電價加用戶承擔的輸電網部分過網費和配電網費用組成的,在發電廠實行「同網同質同價」條件下,全網同質量(同類)的電廠的上網電價是相同的。因此,對全網同電壓等級、同類用戶而言,對應這部分電價是相同的,這就實現了《電力法》規定的「同網、同電壓等級、同類用戶同價」。此外,實行接網費、過網費制度後,由於各供電公司從輸電網受電位置不同,而繳納不同的輸電網過網費,因此,各供電公司之間以及同類用戶之間的電價可能有差別。但這是合理的,因為供電公司的接網點不同,對輸電網的成本和費用影響不同,而不同的過網費正是反映了這種特點,也是公平負擔的保證,符合《電力法》制訂電價原則。
各種電價與接網費、過網費的關系如圖2所示。
圖2 接、過網費與各種電價的關系
綜上所述,電力工業在發電和電網屬於不同的企業經營方式下,接網費和過網費是整個電價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樣在一體化經營方式下,用戶的銷售電價也包括電網的投資費用和運行維護費,因此,引入接網費和過網費的收費制度後並沒有增加用戶的電費負擔。
5 我國實施接網費、過網費的必要性
電力工業的收費制度和電力工業的企業組織形式有關。在壟斷的一體化經營方式下,由於在一個地區只有一個企業經營電廠、輸電、配電和供電業務,在這種情況下,分別經營電廠、輸電、配電和供電業務的單位不是一個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因此也就不存在上網電價、接網費和過網費的概念,只有一個用戶銷售電價就可以了。由於壟斷的一體化管理方式缺乏競爭,效率低下,目前各國都在進行電力體制改革,改革的目標是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提高效率。
英國電力工業改革後,電力工業按發電、輸電、配電和供電功能分開,按各自對應的公司重組,其特點是發電市場和最終用戶市場引入競爭機制。在這種經營方式下,由於發電、輸電、配電和供電業務屬於各自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每類企業都應有相應的收費制度,因此電價體系中不僅要有用戶銷售電價,而且還要有上網電價、接網費和過網費。
有的國家電力公司在發、輸、供一體化前提下,在自有發電廠存在的同時允許建設獨立發電廠,在發電端引入競爭機制,並開放電網,為獨立發電廠提供轉送電力服務,收取電網轉送費。
在我國隨著「廠網分開」政策的實施,發電和電網業務將屬於不同的企業經營,因此,經營電網的企業也要有相應的收費制度,使電網建設的投入有正常的回收渠道,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電網企業的健康發展。同時,由於我國能源分布不平衡,跨區送電是必然趨勢,為了使本地的發電企業和外區的發電企業公平競爭,也應實行接網費和過網費收費制度。因此,我國實行接網費和過網費收費制度是非常必要的,是實行「電廠大家辦,電網國家管」的經營方式和實現發電企業公平競爭的前提條件。
6 結論
隨著「廠網分開」政策的實施,未來建設的發電廠主要是獨立發電廠。實施接網費和過網費收費制度,可規范電廠與電網的關系,也符合國際慣例,獨立發電廠容易接受。同時,通過接網費和過網費收費制度,不僅能回收電網建設投資、運行維護費,使投資得到合理回報,籌集輸變電系統建設的資本金;而且由於建立了電網投資正常的回收機制,使得金融機構貸款回收得到了保證,促使其向輸變電系統建設項目貸款。因此,接網費和過網費收費制度,建立了輸變電建設資金籌集的正常方式,符合電力工業的改革方向。在實行上網電價先定和「同網同質同價」的電價機制下,採用接網費和過網費制度,通過利益調整機制起到經濟信號作用,促使電廠降低造價,使電力系統資源得到優化配置。同時,接網費、過網費制度的建立,將為電力市場的建立和運營,創造必要條件。
Ⅳ 企業會不會跳過電客或者售電經紀人直接向發電廠買電
企業不能跳過電客或者售電經紀人直接向發電廠買電。
發電公司俗稱電廠,他們是不直接對用戶售電的,在我們國家,對用戶直接售電的是電力公司,這兩個公司是不同性質的公司。
電客和售電經紀人其實都可以說是用電企業和售電公司的中間人,區別在於售電經紀人都得靠自己去找客戶,親自上門拜訪或者通過中間人才能聯繫到用電企業相關負責人,花費的時間成本比較大。而該平台的電客通過線上溝通就可以獲取客戶,為用電企業提供服務,能節省很多時間和費用的成本。因此企業不向電廠直接買電。
拓展資料:
售電企業與發電企業是怎樣實現價格成交?
供電企業和售電企業是一樣的。
供電公司是買賣電的企業,從發電廠買電,然後賣出電能給用電企業。
電力企業分發電型企業和供電型企業,那麼供電型企業就是「網」。供電公司雖然是電網公司的一部分,但供電公司中的縣一級供電公司大多數都是當地政府管轄的。
為什麼供電企業不和消費者直接簽署協議?
電網只收過網費,這樣既保證了電價低,又保證了電網的盈利,發電廠可直接與用電企業簽訂用電協議。至於傳輸過網等費用另外計算或由發電企業,或由用電企業支付。這樣各電廠都可以進行競爭,從而降低整體電價水平,企業生產成本降低,企業競爭力增強。
但問題往往沒那麼簡單。
1、電廠建設及生產成本不僅包括人工、材料、設備、原材料等,還包括土地佔用、資源、環境、移民、農田等等。
2、電廠與企業一對一,當電廠故障、檢修、改造停機時,誰來為企業備容量?這些備用容量要多少成本?如果這其中沒有一個從中調劑的中間者,企業用電成本只能更高。
3、用電不僅有企業,還有居民、學校、醫院、黨政軍、金融,還有農村生產生活用電,排灌用電,這與電力行業有義務提供普遍服務有關。
國家電網允許不允許企業電廠自發電供用戶?
電網企業允許企業電廠自發自供,但自備電廠並網方案仍需電網公司審批,且不允許向公網倒送電。
Ⅳ 第二類售電公司還需要給國家電網交過網費嗎
您好,您只需要給您的上一級部門就可以的
不用另外給國家電網了
畢竟你都屬於第二類了
長理 直 陪
國家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