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申請個人充電樁
買車送充電樁」是很多4S店賣車時喊的一句口號,但如何把送的充電樁實實在在地裝上就不是4S店能解決的問題了。很多朋友抱怨申請個人充電樁難,需要准備的材料很多而且復雜,然而事情真的是這樣嗎?今天咱們就來聊一聊申請個人充電樁都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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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充電,方便和省錢不言而喻,最重要的是再也不去用充電站排隊、等位置喂蚊子,無論對錢包,還是對自己,都是非常友好的存在。
個人申請充電樁,大致需要准備以下三份材料就可以了!
① 物業出具的:同意安裝充電設備授權書、固定車位使用證明(租的車位需要租借合同)
② 個人提供的:身份證原件、車點陣圖片、自用充電樁用電申請(可以直接到供電所營業廳要)
③ 4S店:購車合同、發票
第一步:先去找物業
難點:取得物業同意在停車位上安裝充電樁的授權
萬事開頭難,物業的批準是申請個人充電樁的第一步,也是最難的一步。去物業辦理之前,大家需要准備一些證明自己買了電動車並且這個電動車安全無公害(不會起火或出危險)。
證明買車:合同和發票
證明車安全無公害:車輛合格證、或自己寫一份安全承諾書
證明充電樁安全無公害:充電樁安全認證(問4S店或廠家索取都可以)、充電樁安裝承包商資質證明(問4S店要)
拿著上面這些材料去找物業,通情達理的物業一般都會直接給大家出具一份《同意個人充電樁安裝授權書》;有些物業比較葛,會以安全隱患為由拒絕大家的申請,這時候就需要大家寫一份《安全承諾書》來打消物業的顧慮了。
對了,大家還需要讓物業出具一份固定車位使用證明。如果車位是您自己花錢買的,那直接拿房產證就可以了;如果車位是您租賃的,那就需要物業的使用證明了。
第二部:再去找供電局
難點:提交報裝申請
去供電局之前,你需要搞清楚自己的小區屬於哪個供電局管理,不清楚的朋友直接問物業管理就可以了。
拿著前面物業出具的《同意個人充電樁安裝授權書》和《固定車位使用證明》,再帶上自己的身份證、購車合同發票,以及自己停車位的照片,咱們就可以奔赴供電局了。
到了供電局以後,咱們還需要填寫一個《自用充電樁申請》。供電局一般會發一個空表給大家,如實填寫就可以了;如果供電局沒有提供,自行列印一張也可以。
進行到這一步,報裝就算完成了。
第三部:等待安裝或被無情拒絕
不出意外的話,供電局一個星期內就能完成審批。這時聯系4S店,讓他們派施工隊上門安裝就可以了。
不過也有可能被供電局拒絕。這類情況往往出現在比較老舊的小區里,原因很簡單,小區里的電網不足以支持再進入用電設備或存在起火隱患。如果您不幸遇到這種情況,我個人建議您直接打當地的市長熱線解決問題。
㈡ 電費如何開發票
電費開發票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途徑:
用戶可以通過國家電網APP或支付寶等電子渠道開具電子發票。 通過國家電網APP開具發票時,用戶需打開APP,進入所屬省市營業廳,點擊個人中心,添加戶號並完成驗證。隨後,在營業廳界面點擊電子發票,即可開具電費發票。而在支付寶上,用戶需點擊生活繳費中的電費選項,進入電費查繳頁面,點擊電子發票查看並保存或列印。
此外,用戶也可以直接前往國家電網營業廳開具發票。在營業廳繳納電費時,用戶可以要求工作人員直接開具發票。對於通過網上銀行或銀行營業部繳納電費的用戶,可以持相關繳費收據前往電力公司營業廳,憑收據列印正式電費發票。
若國家電網營業廳開通了網上列印發票業務,用戶還可以根據繳納電費的收據編號和用電戶主身份證號碼,在網上自行列印發票。這種方式為用戶提供了更為便捷的服務體驗,無需再到營業廳排隊等待。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通過哪種途徑開具電費發票,用戶都應確保所填寫的開票信息准確無誤,並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操作。同時,開具的發票應妥善保管,以備後續使用或查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發票是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其合法性和有效性需得到保障。對於單位用戶而言,若需要臨時使用發票,可以憑相關書面證明和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
㈢ 在小區安裝一個電動汽車充電樁,需要什麼流程
小區安裝電動車騎車充電樁流程比較復雜,在申請過程中最好有電力部門的人介入:
1、安回裝人需答要帶著身份證原件(需要跟房產權證一個名字)、房屋產權證(需要跟身份證一個名字)、自用充電樁用電申請報告、購車合同和發票、固定車位使用證明、物業批准神充電樁的書面文件等資料,去供電營業所或營業廳報裝;
2、在3個工作日內,供電部門會派人去現場勘察,根據實際情況建議市民用電(國家電、物業點、自家電)
3、供電部門會派人將電線與專用電表安裝好
4、市民將合格的插座接到電表上,就可以給電動汽車充電了。
由供電部門專業人員安裝的充電樁,肯定能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
㈣ 新能源汽車家用充電樁申請流程
申報條件
(一)建設備案手續齊全;
(二)按程序完成項目竣工驗收;
(三)年度規定日期前建成投運且未獲得過建設補貼;
(四)無條件接入重慶市電動汽車與充電設施監測平台(以下簡稱「市監測平台」)並進行數據交換;
(五)充電基礎設施實時在線率不低於90%;
(六)具有保障設備安全穩定運營的相關專職技術人員和健全的運營管理制度;
(七)未發生過重大安全事故;
(八)滿足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准體系項目表(2015年版)》有關標准;
(九)建設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規范,符合《重慶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渝發改能源〔2017〕1264號)。
申報材料
(一)充電運營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備案文件復印件;
(二)充電基礎設施設備購置合同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三)重慶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資金申請表;
(四)企業承諾書;
(五)充電運營企業開戶行、銀行賬號等信息;
(六)對於申報主要為公交車、計程車、網約車、分時租賃車、物流車、環衛車服務的專用直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的,充電運營企業還須提供簽約站場證明文件等相關材料;
(七)其他相關材料及說明。
以上材料均須加蓋充電運營企業鮮章。充電運營企業還應准備項目竣工驗收報告、電費繳納憑證等充電基礎設施投入使用的證明材料、運營管理制度及運營維護記錄、運營能力證明等相關資料供現場查驗。
以上內容參考:墊江人民政府-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充電樁)補貼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