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電網公積金比例多少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國家電網已經在兩年前統一規范了住房公積金繳納標准,系統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是按照屬地公積金管理辦法繳納,不超過當地的最高繳納標准。
(1)國家電網的公積金交多少擴展閱讀:
2018年7月1日起,多地開始執行新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政策: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20年4月30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上下限,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或月繳存額上限,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⑵ 國家電網公積金有多少
國家電網已經在兩年前統一規范了住房公積金繳納標准,系統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是按照屬地公積金管理辦法繳納,不超過當地的最高繳納標准。
⑶ 國家電網現在是交的幾險幾金
六險二金。
六險二金齊全,按全年平均收入為繳費基數,注意是全年平均收入(包含基本工資、獎金績效等),而不是全年平均工資。
舉個例子,基本工資5000,獎金加績效5000的崗位,國家電網公積金繳納比例是12%,繳納基數是10000,公司每月單邊繳納公積金為1200元,而大部分私企都是按最低繳納比例5%(甚至不繳納公積金和企業年金),工資繳納基數5000算,私企公司每月單邊繳納公積金為250元,同等到手工資,國企隱形收入僅公積金就比私企高近5倍。
此外,每個國家法定節假日均有1000+過節費+工會慰問品,每年一次春遊、秋遊、療養(公費旅遊),各項福利齊全,是大部分私企遠不能提供的。
工作穩定體面,沒有末位淘汰。
除基層一線外,這類國企工作環境較優,二級集團、總部一般位於市區商業中心,辦公環境較好。
除此之外,在對國家電網員工考核相對寬松,只要不犯原則性錯誤,就不可能主動辭退員工,自然就沒有私企末位淘汰一說。
國家電網屬於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幹企業,不管是薪資待遇還是發展來說,都是屬於「鐵飯碗」工作。在今年春季,國家電網也公布了今年的招聘計劃,全國招錄6780人,筆試時間4月18日。在開考前,賀老師跟大家聊聊國家電網的待遇和報名規則,看看你是否符合條件。
福利待遇不輸公務員
在實力保證的前提下,國網的薪資待遇不輸公務員待遇。除了基礎的六險二金外,還有免費午餐、住宿、年假、過節費、健康體檢、防暑降溫費等等大大小小的補貼。工資這塊,本科生平均年薪8-13W,一線城市更高,15W往上,研究生年薪普遍15-20W起。
在穩定性這塊,正式職工不會輕易被辭退,辭職要蓋N個章也比較麻煩。退休的保障性待遇和公務員持平。
總的來說,國家電網的薪資待遇很可觀,競爭比也要低於公務員考試,如果說符合招考條件的同學們,可以關注下這類公告,爭取拿到國家編制!
⑷ 國家電網員工公積金每月約多少
親您好,一個供電所員工的住房公積金每個月繳費1000元。國家電網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兄雀例羨租早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型衫12%。
⑸ 國家電網公積金一年多少錢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國家電網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公積金繳納的多少是根據繳納基數和繳納比例來進行計算的,具體多少錢需要根據本公司的薪資計算方式來算。
⑹ 國家電網企業年金繳費比例
法律分析: 公積金繳納比例: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⑺ 鄉鎮國家電網員工一般公積金繳納多少
公積金繳費基數:以參保人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為繳費基數,按月繳納。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一律不得高於12%。
公積金繳納比例: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
繳存方式
1、直接交存轉賬支票、現金(須填制《現金送款簿》)方式
2、通過銀行匯款方式
3、委託銀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根據2019年3月24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進行了修改。
具體包括:
第十三條第二款修改為:「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十四條修改為:「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修改為:「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