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二手房房產已過戶賣家也已搬出此房交房時發現家電被換了交接未完成買家能否搬入此房居住
既然二手房已辦理了過戶手續,賣家也已經搬出了,那麼買下理所當然可以搬進這個房子居住。
Ⅱ 買二手房口頭承諾送家電,過戶後又搬走違法嗎
原則上來說,是算是違法的。
因為在悉嫌讓購買二手房時,如果房者銷東贈送家電,也可以說所付出的房款中,是包含購買家電的費用的,或者說付款後,這些家電已經是屬於你的了,房東私自搬走其實算是違法的,是侵犯你的權益的,說睜局難聽點,在未經過你的同意,房東這種行為其實可以算是盜竊的。
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這種行為卻很難追責,因為口頭的承諾,沒有落實在合同中,在追責的時候很難確定,如果有第三方在場,或者有當時的錄音,都可以作為證據,要求房東償還家電,並賠償。如果沒有相應的證據,很容易不了了之。
但是不管有沒有證據,在協商無果後,該走法律途徑還是要走法律途徑的,在法律的威懾下和法官的調解下,協商起來可以更加順暢。
Ⅲ 二手房買賣家傢具家電被賣家搬走,有中介證明。起訴有用嘛
二手房買賣家傢具家電被賣家搬走,有中介證明碧塌,買賣合同上包括傢具的使用的,起訴是有用的。根悔和圓據相關信棚散息顯示,如果買賣合同上沒有表明傢具的使用的起訴賣家是沒有用的。
Ⅳ 二手房交房的時候,上家把合同附件中贈送的家電拿走了,怎麼辦
賣方明顯違約,理應將家電送回去。
現實當中,理應協商,如果實在專拿不回去可照價賠償屬, 如果再不配合,只能起訴至人民法院,但這樣會牽扯到很多時間精力,需自己權衡。
建議:出現這樣的情況往往是沒有留足足夠的交接押金。
Ⅳ 買了二手房交房時東西被原房東搬走了怎麼辦
先查看購房合同中的約定,如果約定房款中包含室內的相關物品,則可以向原房主追討;如果合同中對此無約定的話,購房合同約定的只是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則原房主是有權處置室內的相關物品的。
Ⅵ 二手房交完定金合同約定傢具家電中間房東把傢具拉走了 是否違約怎麼處理還沒有交房過戶
若合同雙方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了傢具家電等一同屬於賣方所有的,則賣方這一行為屬於違約行為,在買賣合同中買方交了定金的,基於賣方的違約,買方可以請求賣方雙倍返還定金或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