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售後租回出租方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售後回租是把東西賣出然後分期租用,這樣可以緩解經濟壓力.售後回購是將已經賣出的東西再買回來.
售後回租收到租賃發票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融資租賃資產
貸:銀行存款
根據財稅〔2013〕106號文件差額繳納增值稅規定,應收融資租賃款總額減去融資租賃資產價款本金後,須繳納增值稅,而上面的融資租賃資產的核算金額正好是價款本金,未實現融資收益金額為"營改增"的售後回租銷售額,據此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因此購買方即出租方要扣除融資租賃資產價款本金來計算並繳納增值稅.
財稅〔2013〕106號文件附件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經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或者商務部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商務部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和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批準的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自2013年8月1日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2014年1月1日以後注冊資本達到1.7億元的,從達到該標準的次月起,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其第三條規定,增值稅實際稅負,是指納稅人當期提供應稅服務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額占納稅人當期提供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的比例.
2. 那關於設備融資租賃售後回租留購價如何做會計分錄處理呢
在融資租來賃中留購價是指根據源法律或者合同規定,在租賃關系終止後,承租人支付租賃物的殘值或者合同約定價值之後獲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支付的價格就是融資租賃留購價。
對於租賃留購價的賬務處理,則是可以這樣做:
租賃債權的確認
借:長期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最低租賃收款額)
未擔保余值:
營業外支出(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小於賬面價值)
貸:融資租賃資產(租賃資產原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初始直接費用)
營業外收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面價值)
租賃留購價的賬務處理, 您現在會做了沒有?了解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盡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多加關注。
3. 售後回租出租方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答:售後回租有兩種性質——經營租賃、融資租賃
一、如果售後租回交易被內認定為融容資租賃:
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予以遞延,並按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按折舊進度進行分攤是指在對該項租賃資產計提折舊時,按與該項資產計提折舊所採用的折舊率相同的比例對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進行分攤。
二、企業售後租回交易認定為經營租賃
企業售後租回交易認定為經營租賃的,應當分別情況處理:
1.在確鑿證據表明售後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即售價與公允價值相等,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2.如果售後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低於或者高於)
(1)售價低於公允價值且未來租賃付款額不低於市價,有關損益(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應於當期確認;但若該損失將由低於市價的未來租賃付款額補償的,應將其遞延,並按與確認租金費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攤於預計的資產使用期內。
(2)售價高於公允價值的,其高出公允價值的部分應予遞延,並在預計的資產使用期限內攤銷。
4. 售後回租業務的會計和稅務如何處理
稅務處理:
(1)增值稅和營業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版後回租業權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5. 售後回租業務售後承租方開普通發票分錄怎麼做
《國家稅務抄總局關襲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一條規定:「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6. 售後回租會計賬務怎麼處理
先做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
融資租回:
借:製造費用---租賃費
貸:銀行存款
三年後購回
借: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7. 固定資產售後回租怎麼做會計處理
21號准則第十一條規定,在租賃期開始日,承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其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第十六條規定,承租人應當採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計提租賃資產折舊。第三十一條規定,售後租回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並按照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
例: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將一台辦公設備以公允價值13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租賃公司,該設備出售前賬面原值150萬元,已提折舊30萬元(該設備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殘值為0,採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同時合同規定,甲公司自2012年1月1日將設備租回,租期4年,每年末支付租金40萬元,租賃期內銀行同期利率為8%,期滿該設備所有權歸甲公司。
1.2011年12月31日,向乙公司出售該設備:
借:固定資產清理1200000
借:累計折舊 300000
貸:固定資產 1500000。
2.收到設備款時:
借:銀行存款 13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200000
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融資租賃)100000。
3.2012年1月1日,向乙公司租回該設備,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和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較低者作為資產入賬價值(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400000×PVA8%,4=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300000
借:未確認融資費用300000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1600000。
4.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線法分攤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4年內每月應攤銷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金額為100000÷4÷12=2083.33)。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回租損益(融資租賃)2083.33
貸:管理費用 2083.33。
5.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線法計算折舊(1300000÷4÷12=27083.33)。
借:管理費用 27083.33
貸:累計折舊27083.33。
6.2012年~201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400000
貸:銀行存款 400000。
7.2012年末按照融資費用分攤率8.86%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115180元:
借:財務費用 11518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115180
由於租賃設備入賬價值是公允價值(如果入賬價值是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則以當期利率8%作為融資費用分攤率),因此應重新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400000×PVAr,4=1300000(元)。
可在多次測試的基礎上,用插值法計算融資費用分攤率:
當r=%時:
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當r=9%時:
400000×3.2397=1295880元<1300000元
因此8%<r<9%,用插值法計算如下:
(1324840-1300000)÷(8%-r)=(1324840-1295880)÷(8%-9%)。
計算得出r=8.86%,即融資費用分攤率為8.86%。2013年~2015年,每年第四步~第六步會計分錄同2012年,第七步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不同,通過計算分別為89944.95元,62474.07元,32400.98元。
8.期滿該設備所有權歸甲公司。
借:固定資產——自有固定資產 1300000
貸: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1300000。
8. 售後回租收到租賃發票怎麼做會計分錄
復1、首先把所有的制會計科目分成資產類和負債類。
(1)凡是資產類的增加,就計在借方,凡是資產類的減少,就計在貸方;
(2)凡是負債類的增加就計在貸方,凡是負債類的減少,就計在借方。
會計分錄做時要遵循的原則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2、把所有的會計科目分成「資金佔用和支出類」和「資金來源和收入類」,前者增加計借方,減少計貸方;後者減少計借方,增加計貸方。
會計分錄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
會計分錄是由應借應貸方向、對應賬戶(科目)名稱及應記金額三要素構成。 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
簡單會計分錄指只涉及一個賬戶借方和另一個賬戶貸方的會計分錄,即一借一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會計分錄指由兩個以上(不含兩個)對應賬戶所組成的會計分錄,即一借多貸、一貸多借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9. 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貴公司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向融資公司出售固定資產時,資產的所有權和與其相關的風險都沒有轉移,相關折舊也由貴公司扣除。實質上屬於以等額還款方式向融資公司貸款。貴公司的會計處理可適當簡化,分錄如下:
租賃開始日
向融資公司出售資產
借:固定資產——融資性售後回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在用固定資產
借:銀行存款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
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稅務處理:
(1)增值稅和營業稅
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