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東西三包什麼意思
"三包來」是指包換.保修.包退
主要是源每一家商家的要求不一樣,大多數的是:
1.售後的7天內貨品出現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2.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貨品出現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3.在「三包」有效期內,貨品出現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的修理記錄,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貨品。
如果是網購的3包也是差不多的,在很多淘寶的店鋪都會有3包的服務,樓主如果是新手,建議還是到:省一世
這樣的享折扣商城購物,現在網購主要還是實惠、質量、有折扣打才是硬道理呢,同牌子同款式但是價格不一樣,買了就虧了,所以貨比三家才是最重要的萌萌噠了。
最後PS:樓主其實不用那麼糾結的,有時候不完美也是一種完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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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三包」服務都包什麼
簡單的說,三包就是包退、包換、包修。「三包」責任是指修理、更換、退貨內責任,它是容產品質量瑕疵擔保責任的俗稱。按照法律規定,銷售者售出的產品質量若不符合法的規定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應當向消費者承擔修理、更換、退貨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③ 三包費包含哪些
為促進銷售,生產廠家往往給經銷商提供一定的「三包費」,狠抓售後服務。於是對許多企業售後服務環節耗用了一些三包零件,這部分稅額應怎樣核算也就成了一個待處理問題。
「三包」包括規定期限內的包退、包修、包換三種情況,對此我們需要分別進行分析。
一、包退耗用的相關處理
企業直接提供三包服務的,對於三包期內的「包退」行為,應當作為銷貨退回對待。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准則有關問題解答(三)》的通知(財會[2003]29號)的規定處理:「企業銷售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其相關的收入、成本等一般應直接沖減退回當期的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等。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涉及的報告年度所屬期間的銷售退回,應當作為資產負債表日後調整事項,調整報告年度相關的收入、成本等;
按照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銷售退回,只要購貨方提供退貨的適當證明,可沖減退貨當期的銷售收入。」同時沖減當期銷項稅額。
二、包換的相關處理
對於「包修」行為,應按企業是否收費區別適用政策,對於收取費用的,應按提供「修理修配」勞務對待徵收增值稅;對於不收取費用的,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六種情況外:
(一)購進固定資產;
(二)用於非應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三)用於免稅項目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六)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其耗用的外購零配件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三、包換的相關處理
對於「包換」行為,無論是原型號更換還是其他型號更換,均按照一次退貨、一次銷售對待,並相應調整當期的進、銷項稅額。
④ 包包三包規定
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
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4)售後的三包是包什麼擴展閱讀:
1、新三包規定中明確,實行三包的產品目錄將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和調整。
2、第一批實施三包的部分產品共18種: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鍾表、摩托車。
3、隨著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產品等4種產品加入,截至目前,我國共有22種產品被納入「三包」范疇。
4、進口產品同樣適用於新三包規定。
5、未納入新三包規定的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銷售者均應依法負責修理、更換、退貨並賠償由此而受到的損失。
⑤ 汽車售後服務三包政策,是指哪三包
汽車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
汽車三包內容:
換車: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准),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退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發動機換兩次仍不正常可退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或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於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退貨。
修車超5天車主有權開備用車:在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其中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汽車十不包: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不能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汽車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
消費者所購汽車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
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
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
易損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
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為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是不包括在汽車三包范圍內;
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
⑥ 買東西售後三包是包什麼
一、定義: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二、三包政策的產品范圍:
1、第一批實施三包的產品共l8種:自行車、彩電、黑白電視、家用錄像機、攝像機、收錄機、電子琴、家用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微波爐、吸塵器、家用空調器、吸排油煙機、燃氣熱水器、縫紉機、鍾表、摩托車。
2、第二批實施三包的的產品共4種:行動電話、固定電話、微型計算機、家用視聽產品等四類新產品。
3、進口產品同樣適用於新三包規定。
4、行三包的產品目錄將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定和調整。
三、三包政策服務責任: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有權要求經銷者承擔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政策的時間規定: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⑦ 售後三包是什麼,配件怎麼包
您好,我們VIVO手機 根據國家三包法,附件出現性能故障,充電器、數據介面卡(SD卡)包換期為一年,電池包換期為半年,外接有線耳機包換期為三個月。(注意:附件是不保修的)非常感謝您對vivo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⑧ 什麼是三包政策
三包政策是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指商品進入消費領域後,賣方對買方所購物品負責而採取的在一定限期內的一種信用保證辦法。對不是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屬於產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提供該項服務。
三包責任。
1.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沒有說明的;
2.不符合明示採用的產品標准要求;
3.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4.產品經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等法定部門檢驗不合格;
5.產品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時間
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l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l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錶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分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佔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註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6.新三包規定從l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後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