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售後問題 > 售後回租的租賃物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售後回租的租賃物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發布時間:2023-07-12 10:53:31

1. 什麼是「售後回租」

摘要: 當一個企業缺乏資金時,該怎麼辦?借款或融資?那如果一時之間融不到那麼多資金,而該企業又急需改善其財務狀況呢? 今天給大家講的是一種融資租賃的方式,它是國際上通用的一種融資租賃方式,與普通融資租賃相比,其特點在於它是承租人、出賣人為同一人的特殊融資租賃方式。 它叫售後回租,又稱出售回租、回租、回租賃等,是指房屋或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訂《出售合同》,將房屋或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房屋或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房屋或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支付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當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或擴建時,採用這種融資租賃方式籌集資金,用出售設備所得的現款購買急需的新設備,可以滿足企業的投資需求。給你舉個例子吧,A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採用售後回租的方式進行融資。該公司約定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80萬元,設備的租期為6年,租金總額為1080萬元。租賃期滿後,A公司再支付50萬元即可收回設備的所有權。通過這種方式,企業還能獲得一些稅收優惠。

2. 售後回租合同

售後回租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售後回租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我整理的售後回租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售後回租合同 範文 一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售後回租合同 合同編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 租賃合同 並共同遵守。 簽約說明:

(1)如是授權代表簽字,須出示法定代表人簽約授權 委託書 。

(2)合同生效後,若任何一 方法 定代表人更換,不影響已生效合同的履行。

第一條 租賃物件

1.1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購買本合同附件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並回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租賃物件。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2.1 乙方以融通資金為目的,向甲方出售其自有設備,並保證其對所出售設備享有完全的所有權。

2.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合理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文件。

2.3 甲方根據前兩項與乙方簽訂所有權轉讓協議,並根據所有權轉讓協議向乙方支付貨款。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交付

3.1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甲方支付完畢所有貨款後,由乙方轉移給甲方,並且,該所有權轉移視為乙方在租賃物件現有狀態下向甲方交貨。

3.2 上述所有權轉移同時視為甲方將租賃物件交付乙方使用。

3.3 基於售後回租賃,甲方對租賃物件質量瑕疵和權利瑕疵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租賃期限和起租日

4.1 起租日: 年 月 日。

4.2 租賃期間:租賃期為 年。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手續費

5.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RMB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5.1.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到期租金,或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應支付甲方的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的款項。如發生上述抵扣,則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仍應支付甲方,同時乙方須補足租賃保證金。

5.1.2 如發生上述抵扣,乙方應當在收到甲方的抵扣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抵扣部分支付甲方,以補足租賃保證金。在租賃保證金不發生抵扣,或者抵扣後乙方補足的情況下,租賃保證金不沖抵最後一期或幾期租金,到租賃合同期滿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全額返還乙方。

5.2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將手續費RMB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支付給甲方。(說明:該手續費由甲方以咨詢費的名義一次性收取,不做退還。)

第六條 租金

6.1 乙方承租租賃物件應向甲方交付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幣種和次數等均按本合同附件約定。

6.2 租金幣種為人民幣。

6.3 租金: 按季度支付法計算,共 期租金,租金總額為RMB 元 (人民幣: 整),每期租金RMB 元(人民幣: 整)。

6.4支付租金日為租金實際應到帳日。若該到帳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該到帳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租金支付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5 本合同中的租金利率在租賃期間內實行固定利率,不隨中國人民銀行的利率調整發生變化。

第七條 租賃期間租賃物件的 保險

7.1乙方需對租賃物在保險公司進行投保。租賃物出險後,如因乙方怠於保險索賠而致理賠未成,則在租賃期間因租賃物件發生任何損害、毀損,滅失以及所造成的損失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而未付的租金、所有遲付租金的罰息、其他所有應付款項等。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8.1 所有權:甲方對本合同所記載的租賃物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因此:

8.1.1 乙方應當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租賃物件使用、損壞、維修等狀況說明,使甲方了解其真實狀況;甲方有權隨時用通訊或現場檢查的辦法,檢查租賃物件的狀態(包括租賃物件的存放位置和運轉情況等);甲方若行使上述權利,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和協助。

8.1.2 在保證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所有權利並且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條件下,甲方在必要時可以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其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或以租賃物件抵押、擔保,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影響。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應事先通知乙方。

8.1.3 為切實保障甲方作為所有者的權益並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運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自負費用與租賃物件的供應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簽訂售後維修 服務合同 ,維修服務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8.1.4 附屬租賃物件及其零件或與租賃物件或零件相關的知識產權仍屬其權利人所有,乙方對知識產權的使用仍應取得其所有權人同意。

8.1.5 本合同對該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發生影響。

8.1.6甲方有權在租賃物件上以張貼標識、標簽等方式來公示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8.2 使用權:在租賃期內乙方擁有本租賃物件的使用權,因此:

8.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件的設置場所和使用環境。

8.2.2 乙方須自負費用,按照國家或同行業有關規定和慣行的標准,對租賃物件謹慎使用並進行良好的保養,定期維修和檢查,使其處於良好,正常的操作營運狀態;對租賃物件維修,保養的權益歸於甲方。

8.2.3 乙方正常需要更換租賃物件的零部件時,必須使用租賃物件原生產廠家生產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並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採用代用件,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8.2.4 乙方的一切行為均不得損壞租賃物件,均不得阻礙或改變租賃物件原來的用途和功能。

8.2.5 因租賃物件本身設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的人身及/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和/或 其它 責任。

8.2.6 乙方不得擅自出售、轉讓、分租、轉租租賃物件;不得在租賃物件上設置任何抵押權或擔保權益,或進行其他任何侵害甲方所有權的行為。

8.2.7 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支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8.2.8 在本租賃合同有效期內,除非乙方違約,甲方不得干預乙方對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或擅自取回租賃物件。

第九條 違約事項和補救 措施

9.1 如果在租賃期間內任何時間:

9.1.1 乙方未能在到期日支付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任何款項,且該行為在到期日起持續五日;

9.1.2 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任何其他義務,且該行為持續五日;

9.1.3 乙方非正常及違反公平原則出售、轉移、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其業務或資產;

9.1.4 乙方提出或被提出有關破產、重組、停業等申請,或有關部門就相關事項做出批准或決定;

9.1.5 乙方的資產、財產或權利的全部或任何實質部分被沒收、扣押、徵用、查封、強制執行或被剝奪;

9.1.6 乙方的上級單位或擔保人發生上述事件。

9.2 如乙方發生

9.1條約定的情形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以獲得根據本合同合理預期的經濟利益:

9.2.1 加速到期,要求乙方或連帶責任保證人(如有時)立即付清租金及其他費用(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並償付相應罰息,罰息按照第十條確定的利率計算。

9.2.2 解除本合同,收回或處置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損失。當甲方做出對租賃物件的處置方法時,乙方應無條件自負費用按甲方要求退回租賃物件(完好狀態下)給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甲方重新佔有、取回租賃物件的合理費用。

9.2.3 要求乙方償付甲方就乙方違約行為而行使任何權利所發生的一切律師費用及其他合理支出。

9.2.4 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補救措施。

9.2.5 甲方在採取前款規定的處置方法時,並不免除本合同規定乙方所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9.2.6 甲方有權決定乙方清償債務的順序。

第十條 遲延罰息

10.1 當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到期應付租金及其它款項,或未能按期歸還甲方應乙方要求墊付的任何費用時,乙方應償付遲延支付期間和墊付期間的利息,該項利息按遲延金額的每日萬分之三計算。遲延期間的起始點自租金或其他款項應到帳日的下一日開始計算。

第十一條 公司情況變更的處理

11.1 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生分立、合並、兼並、收購等變更情況時,本合同效力不受其影響,但若甲方認為該種情況的發生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甲方有權力立即採取第9.2款規定的措施。

11.2 在租賃期間,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乙方應立即將上述變更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

第十二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12.1甲方同意按合同附件所設定的設備留購價格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設備留購價格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並支付。在租賃期滿,並且乙方全部履行完畢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價格以及出現合同第6.6款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賃物件所有權轉讓證書》,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三條 擔保

為項目提供租金償還連帶責任擔保,各方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及適用法律

14.1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訴訟管轄法院為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

14.2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15.1 本合同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能終止:

15.1.1 甲、乙雙方已全部履行完畢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15.1.2 經甲、乙雙方同意協議解除租賃合同。

15.1.3 其他法律規定合同終止的情況。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16.1 甲方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有關第三者,但甲方有義務將轉讓的事實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對受讓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16.2 乙方如欲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7.1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任一方均不得任意變更和解除;如變更或解除,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如果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經另一方催告改正,違約方在守約方催告期限內仍未改正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生效條件

18.1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通知

19.1 本合同要求的一切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經專人遞交或郵寄至本合同載明的對方地址,或以電訊形式即電傳、傳真、電報發至本合同載明的對方號碼、地址,即為充分通知。

3. 關於售後回租的問題

售後回租業務,由於資產的出售和回租實質是同一筆業務,資產的售價和資金需一起計算。在承租人(賣方)看來,如果租約符合融資租賃的某一條件,應當將回租作為融資租賃處理。按融資租賃處理時,出售資產的利潤應予遞延,並按資產折舊的比例予以分攤。倘若交易發生時,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或賬面價值,按照謹慎原則,其差額應即確認為損失。
因此,貴公司對於資產的出售和回租會計處理方法是正確的。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租賃》規定,售後回租業務其折舊計提方法是:計提租賃資產折舊時,承租人應當採用與自有應折舊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間內計提折舊。

按照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47條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因此,由於售後回租業務屬於融資租賃,現行《企業會計准則》和稅法規定是一致的,其租入固定資產價值應當提取折舊,分期攤銷。而稅法規定,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分期扣除。

4. 融資租賃的售後回租的租賃期限、合同期限一般是多久

答:《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 第三十九條 納稅人以融資租賃方式從出租方版取得固定資產,其租權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規定提取折舊費用。融資租賃是指在實質上轉移與一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一種租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租賃為融資租賃: (一)在租賃期滿時,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讓給承租方; (二)租賃期為資產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賃期內租賃最低付款額大於或基本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公允價值。 售後回租,有時又稱出售回租、回租、回租賃等,是指物件的所有權人首先與租賃公司簽定《出售合同》,將物件賣給租賃公司,取得現金。然後,物件的原所有權人作為承租人,與該租賃公司簽訂《回租合同》,將該物件租回。承租人按《回租合同》還完全部租金,並付清物件的殘值以後,重新取得物件的所有權。 售後回租實際上類似一種抵押融資行為,是物件所有權人用於盤活資產的融資手段。

5.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通俗解釋

融資租賃售後回租通俗解釋:
1.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用戶) 的請求,與第三方(供貨商) 訂立供貨合同,根據此合同,出租人出資向供貨商購買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同時,出租人與承租人訂立一項租賃合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並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2.比如A公司想買一條船,但資金不夠,讓B租賃公司按照他的要求去買回來,然後租給A公司使用,租期滿後可以賣給A公司,也可以繼續租給B公司或者租給其他人,這就是融資租賃。 售後回租(sale-leaseback)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比如:A公司想買第二條船,但又拿不出足夠現金,他就把已有的船舶賣給B公司,然後再向B公司租回來,這就是售後回租。
拓展資料:
1.由於資產的出售和回租實質是同一筆業務,資產的售價和資金需一起計算。在承租人(賣方)看來,如租約符合融資租賃的某一條件,就應將回租作為融資租賃處理,否則作為經營租賃處理。按融資租賃處理時,出售資產的利潤應予遞延,並按資產折舊的比例予以分攤。倘若交易發生時,資產的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或賬面價值,按照謹慎原則,其差額應即確認為損失。
2.售後租回是一種集銷售和融資為一體的特殊形式,是企業籌集資金的新型方法,通常指企業將現有的資產出售給其他企業後,又隨即租回的融資方式,它是常用的籌資方式之一。在售後租回交易中,承租人與出租人都具有雙重身份,進行雙重交易,形成資產價值和使用價值的離散現象。

6. 售後回租的相關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外商投資企業售後回租業務所得稅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7〕603號)規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以銷售方式轉讓其生產、開發的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又通過租賃方式從買受人回租該資產,企業無論採取何種租賃方式,均應將售後回租業務分解為銷售和租賃兩項業務分別進行賬務處理。企業銷售或轉讓有關不動產所有權的收入與該被轉讓的不動產所有權相關的成本、費用的差額,應作為業務發生當期的損益,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批復》同時規定,按該批復規定進行稅務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補稅或退稅的,按《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 案例:A公司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80萬元,設備的租期為6年,租金總額為1080萬元。租賃期滿後,A公司再支付50萬元即可收回設備的所有權。
A公司對擬投資購買的新設備的情況做了全面調查了解後,決定用這800萬元購買滿足技術改造項目要求的國產設備一台。
新設備不需安裝即可投入使用,預計使用年限為8年,按直線法計提折舊,期末無殘值。新設備購買前,A公司未扣除折舊的稅前利潤為1000萬元。購買設備後,預計每年可新增未扣除折舊的稅前利潤300萬元。
為了簡化核算,假設購買設備後,A公司的盈利水平穩定,每年未扣除折舊前的稅前利潤都是均衡的。
第一年:節稅99萬
首先,A公司仍可對售後回租的舊設備計提折舊。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應當按租賃期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計提折舊。
A公司在租賃期滿後可取得融資租入資產的所有權,可按該設備的尚可使用年限6年計提折舊,每年折舊費用為180萬元(1080÷6)。
同時,新設備每年也可提折舊費用100萬元(800÷8)。A公司每年可增加稅前扣除費用100萬元,減少了應納所得稅額,進而節約了企業所得稅33萬元(100×33%)。
售後回租設備前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1000÷10=900(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900×33%=297(萬元),稅後利潤=900-297=603(萬元);
售後回租設備後第一年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300-100-100=1100(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1100×33%=363(萬元)。
其次,A公司購置的新設備可享受投資抵免的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上述計算結果,A公司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企業所得稅66萬元(363-297)。
稅法規定,企業每一年度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但A公司的投資抵免的額度為320萬元(800×40%),大於66萬元,所以,該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66萬元可全額進行投資抵免。該年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額仍為297萬元,稅後利潤為803萬元(1100-297)。
售後回租,使企業的稅後利潤增加了200萬元(803-603),折舊費用的計提和投資抵免所得稅共為A公司節約了所得稅99萬元(33+66)。
該企業第二、三、四年的應納所得稅額和稅後利潤的計算以及節稅的情況同第一年。
因為稅法規定,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時,未予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後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第五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仍為1100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為363萬元,新增企業所得稅66萬元。該年度,A公司還剩餘未抵免的企業所得稅56萬元(800×40%-66×4),小於66萬元,可按56萬元進行投資抵免。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307萬元(363-56),稅後利潤為793萬元(1100-307),稅後利潤增加了190萬元(793-603),節約企業所得稅89萬元(33+56)。
第六年:稅後利潤增134萬
第六年的應納稅所得額仍為1100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為363萬元,稅後利潤為737萬元(1100-363),稅後利潤比籌劃前增加134萬元(737-603)。所得稅的節約反映為折舊費用帶來的33萬元的抵稅作用。
第七、八年的應納所得稅額和稅後利潤的計算同第六年。
第八年:稅後利潤1392萬
八年中,A公司共節約企業所得稅584萬元(99×4+89+33×3),增加稅後利潤1392萬元(200×4+190+134×3)。
由此可以得知,企業將售後回租租賃和投資抵免的稅收優惠政策相結合運用,在稅後利潤增加的同時,會使承租人獲取企業所得稅方面更多的收益。
對此,企業在進行售後回租融資租賃業務稅務籌劃時,應綜合考慮企業自身生產經營的需要、資本結構以及資金狀況等因素,充分利用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從而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此外,在實際操作中,企業還應考慮售後回租融資租賃在現金流量、貨幣時間價值和資金成本等方面的區別,結合稅收負擔和收益的對比,從優選擇籌資方式。 (一)出售方(承租方)的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一條規定:「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
(二)受讓人(出租方)的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的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改變了過去從形式看待售後回租的行為,將資產的出售和租回視為同一項交易,因此,稅務處理上不再分解為出售和租賃兩筆業務,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但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是相對於出售方(承租方)而言的,對受讓人(出租方)仍應按相關融資租賃業務徵收營業稅和增值稅。
(三)出售方(承租方)的企業所得稅的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13號)第二條規定:「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確認為銷售收入,對融資性租賃的資產,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租賃期間,承租人支付的屬於融資利息的部分,作為企業財務費用在稅前扣除。」
基於此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按照以下三種情況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
第一,由於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及有關收入確定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人出售資產的行為,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因此,不確認為銷售收入。
第二,出售方(承租方)仍按出售前原賬面價值作為計稅基礎計提折舊,也就是折舊處理上同未發生過售後回租行為一樣,仍同自有資產一樣繼續計提折舊。
第三,對於融資租賃利息部分支出,作為財務費用予以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以租賃合同約定的付款總額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的,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為計稅基礎。第四十七條規定,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稅法對融入固定資產,採用相對簡化的處理方式,按合同規定的租賃付款額或者公允價值作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將會計准則中確認的未實現融資費用直接計入固定資產原值,然後分期計提折舊。可見融資性售後回租的支付稅前扣除政策不同於融資租賃的稅前扣除政策。 根據財稅[2012]82號文的規定 ,關於售後回租進行融資的契稅政策如下
根據通知,以下情況免徵或不征契稅:
——對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權屬的,照章征稅。對售後回租合同期滿,承租人回購原房屋、土地權屬的,免徵契稅。
——單位、個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資產增資,相應擴大其在被投資公司的股權持有比例,無論被投資公司是否變更工商登記,其房屋、土地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徵收契稅。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將其個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個體工商戶名下,或個體工商戶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經營者個人名下,免徵契稅。
——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移至合夥企業名下,或合夥企業將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權屬轉回原合夥人名下,免徵契稅。
通知稱,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徵收居民房屋,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貨幣補償用以重新購置房屋,並且購房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對新購房屋免徵契稅;購房成交價格超過貨幣補償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居民因個人房屋被徵收而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並且不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新換房屋免徵契稅;繳納房屋產權調換差價的,對差價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
通知指出,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為最終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出讓合同的土地使用權承受人。企業承受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並在該土地上代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計稅價格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成交價格。
據介紹,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同時廢止。

閱讀全文

與售後回租的租賃物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塑料線槽防水怎麼做 瀏覽:191
貨車電喇叭維修視頻 瀏覽:467
健威傢具天貓 瀏覽:829
維修建設資金多少錢 瀏覽:633
哪個牌子的美式傢具好 瀏覽:709
房子改造翻新鄰居不同意怎麼辦 瀏覽:602
小米手機在手機上怎麼聯系售後 瀏覽:578
怎麼查詢惠普列印機是否翻新 瀏覽:753
成都寶珀售後維修 瀏覽:583
家電維修整改報告 瀏覽:216
防水型衛浴櫃是什麼板做的 瀏覽:761
傢具與美女 瀏覽:83
公元紅木傢具 瀏覽:687
做手機售後是什麼樣的 瀏覽:702
凱里舊家電哪裡賣 瀏覽:242
普蘭店最大傢具城在哪裡 瀏覽:185
半波整流電路圖 瀏覽:363
泰安潤之副維修電話是多少 瀏覽:478
紅日抽煙機售後服務 瀏覽:735
9號家居銷售 瀏覽: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