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品有質量問題商家不處理怎麼辦
去工商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消費者購買產品時發現產品質量有問題,是可以拒絕付款的,如果因此產生糾紛的,是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的。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給消費者造成其他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當消費者購買的符合退換條件的商品要求退換時,商家不歸還的話,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
綜上可知,買了產品有問題廠家不處理的話是可以去工商局或者消費者協會投訴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